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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注意事项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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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meimei2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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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8-6-05 周四 下午7:36:26    标题: 版杀注意事项十七条  No.1 引用回复

版杀注意事项十七条


注意事项:
1、版杀ID不得出现在版杀之外的任何地方发帖,违者予以一次警告,严重者直接出局。

2、尽量避免与原著人物不符的头像和签名,头像和签名请备份到照相帖,一旦确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头像和签名,利用签名布置战术的直接出局,情节严重者判所属阵营负局。

3、任何玩家在出局前,报名ID一律不得在旁观灌水帖出现。出局后,报名ID可参与灌水,但不得涉及剧情分析。

4、游戏严禁场外讨论,包括猜真实ID、身份、角色等。法官发送的身份信息短信、QQ群记录、与法官的QQ记录,均不得作为跳身份的证据,违者警告一次,严重者直接出局。场外跳身份者,判所属阵营负局。

5、每个游戏环节(除签到外)发贴少于10帖(不含特权短信及投票贴),发言字数少于400字(不含引用帖字数),判定为潜水一天,给予一次警告。

6、每个游戏环节(除签到外)不投票者,给予一次警告。

7、严禁自爆ID,也不得透露本人版杀ID、身份给他人。

8、严禁用拆马甲或者场外信息的方式作为判断身份的依据。

9、严禁在法官办公室灌水。

10、严禁在出局之后用版杀ID在讨论贴或者本站的其他版块出现。

11、在游戏中,严禁使用发誓、贴脸、诅咒、威胁等方式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12、严禁使用其它id在其他地方公开分析,意图误导剧情。

13、严禁在法官办公室利用各种方式暗跳身份。

14、不得在遗言或者游戏中使用密码形式,用来证明同伴身份;严禁使用版杀ID加好友;严禁发站内私下联系等。

15、严禁用情绪化语言表明自己的身份或者引导剧情,或者以任何不正当手段为本集团谋取利益。

16、同集团内玩家不得利用场外信息证明自己的身份。

17、严禁用版杀ID玩线杀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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