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KILLBAR--实时在线杀人游戏网站,即时参与杀人游戏,论坛讨论交流提高,是杀人游戏爱好者的网络家园。首页  | 进入游戏  | 游戏入门  | 论坛  | 面杀  | 团队  | 论坛帮助  | 过往战例  | 英雄榜
登录登录  | 注册注册                        
现在的时间是2008-7-09 周三 下午2:29:52
ID诗风清扬投诉ID栖凉1919,理由公布同伴名单

 
发表新主题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首页 -> 论坛 -> 申诉档案馆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正文
青椒ROSE离线
加入时间: 2007-11-02

发表文章: 4
游戏积分: 227.60
存款: 10000
现金: 1380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25:19    标题: ID诗风清扬投诉ID栖凉1919,理由公布同伴名单  No.1 引用回复

1 [系统消息]: 绝密之杀手名单: 聪明猪, 魚湯, 床 ̄戏ヽ, struggle0508
2 [系统消息]: 绝密之警察名单: 456zhl, 爱之舞, wuchangrs, 栖凉1919
3 [系统消息]: 欢迎各位光临,游戏现在开始,游戏时间设置:白天3分钟,夜晚2分钟,临终遗言时间1分钟,游戏是从白天开始的,希望大家踊跃发言,不要做第一个冤死鬼哦
4 [系统消息]: 天光大亮,现在是各位公民发挥才智,找出真凶的时间了
5 [床 ̄戏ヽ]说:你查我啊
6 [菊未央]说:
7 [青椒ROSE]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8 [无奈的西瓜]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9 [自豪的跳跳兔]说:1
10 [栖凉1919]说: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但我以为,AC之间就是无奈的西瓜.
11 [自豪的跳跳兔]说:1
12 [bqgz]说:我第一天玩``` 可能不按套路袄`` 你们小心点
13 [wuchangrs]说:沙发
14 [卡其鱼]说:最后最后一把
15 [456zhl]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16 [我不会杀]说:良民证!110119120
17 [菊未央]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18 [聪明猪]说:水啊水
19 [自豪的跳跳兔]说:1
20 [栖凉1919]说:我是JC,欢迎来票.
21 [无奈的西瓜]说:1919扔了
22 [无奈的西瓜]说:1919扔了
23 [无奈的西瓜]说:1919扔了
24 [栖凉1919]说:随便.
25 [傻傻小狐狸]说:潜水继续
26 [无奈的西瓜]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27 [栖凉1919]说:我下去也是混分.
28 [栖凉1919]说:我高兴.
29 [青椒ROSE]说:你既然是JC,你就不能感情用事,扔了
30 [struggle0508]说:<指证 栖凉1919>大家都喜欢激情你.....
31 [栖凉1919]说:还省事.
32 [栖凉1919]说:气死你们.
33 [bqgz]说:<指证 栖凉1919>我看好你```
34 [栖凉1919]说:不用找借口
35 [爱之舞]说:
36 [我不会杀]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37 [栖凉1919]说:我就是警察,票吧.
38 [卡其鱼]说:。。
39 [无奈的西瓜]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40 [栖凉1919]说:爱之舞是我同伴
41 [无奈的西瓜]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42 [jackeywan]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43 [栖凉1919]说:还有WU,
44 [laolou]说:<指证 栖凉1919>看这家伙目光游移,肯定心怀鬼胎,就选他了
45 [栖凉1919]说:还有456

大家冲他的理由是前一局不好好游戏,作为JC不冲查到的SS,冲跟他怄气的人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KB值班仲裁离线
论坛等级【大学士】
加入时间: 2006-07-15

发表文章: 4576
游戏积分: 8.00
现金: 1414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38:03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投诉需附相关战例。

请参照投诉前必读,修改您投诉贴题目中的投诉理由。

此贴暂不锁。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栖凉1919离线
加入时间: 2008-03-19

发表文章: 5
游戏积分: 942.60
来自: 回眸一刀百魅生,挽发三笑千尸横
存款: 140
现金: 9523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41:01    标题: 申辩.  No.3 引用回复

首先,这一局里,无奈的西瓜作为我的同事,却要冲我.这是恶意的攻击,而且不是第一次.在上一局里,就是这样的,恶意攻击我,冲我.在我已经跳J的情况下仍然恶意冲我.

其次,我没有冲与我怄气的人,在发生对我恶意攻击之前,我做警察遗言时,在没有查到杀手的情况下,冲了一个没有查清身份的人,这难道不正常吗?
你们可以认为我冲错了,但不能认为我是在冲和自己怄气的人,更不应该因为这个就连续四次冲我,且还是在我有警察身份并且跳了的情况下.
你们能否认这是在对我恶意攻击吗?

所以,我透露同伴名单是无奈下的行为,是为了终止你们对我的恶意攻击.

顺便说一下,我很鄙视这种打架告家长的行为,原告就一定胜诉吗?先喊捉贼的就一定不会是贼自己吗?

很无聊.
也很无趣.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栖凉1919离线
加入时间: 2008-03-19

发表文章: 5
游戏积分: 942.60
来自: 回眸一刀百魅生,挽发三笑千尸横
存款: 140
现金: 9523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44:32    标题: 回复  No.4 引用回复

大家冲我.

所谓的大家有新加入的不明原委的玩家,有跟着胡闹的,但其实这个所谓大家就是你们几个做警察就恶意冲我带感情玩游戏,做杀手时就无耻的按照暴露的名单下刀的人.

你们有什么资格反倒来投诉我?
无论从游戏规则,还是从游戏道德,甚至从游戏技术,你们有什么资格来质疑我?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qwe88qwe离线
加入时间: 2008-03-06

发表文章: 1
游戏积分: 247.60
现金: 2000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46:42    标题: 我作证  No.5 引用回复

1919已经两次公布名单了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浏览发表者的主页 
栖凉1919离线
加入时间: 2008-03-19

发表文章: 5
游戏积分: 942.60
来自: 回眸一刀百魅生,挽发三笑千尸横
存款: 140
现金: 9523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47:09    标题: 回复.  No.6 引用回复

你们截取战例时断章取义,就来申诉.

而战例记录中没有记载的,你们在开始前就蓄谋如何统一冲我的勾当,我该如何举证?


你们如何好意思厚着脸皮反倒来投诉我?

青椒,做人要厚道,至少要懂人道.
何必把自己放到这么无耻的角落呢.
我很替你悲哀.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栖凉1919离线
加入时间: 2008-03-19

发表文章: 5
游戏积分: 942.60
来自: 回眸一刀百魅生,挽发三笑千尸横
存款: 140
现金: 9523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49:50    标题: 回复  No.7 引用回复

比起你们五次恶意冲我,在我有警察身份时,我的两次难道不是太宽容了吗?

如果你们恶意冲我,我还要忍气吞声,那我还玩吗?

有什么理由以你们几个的利益就牺牲我的?
难道人数多就一定有理吗?

我可以忍耐,可以做到以德报怨。
可是,我想问你,那又该何以报德呢?

我拿什么去惩罚你们这种对我发起的恶毒卑鄙的攻击行为呢?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栖凉1919离线
加入时间: 2008-03-19

发表文章: 5
游戏积分: 942.60
来自: 回眸一刀百魅生,挽发三笑千尸横
存款: 140
现金: 9523



文章时间: 2008-4-29 周二 下午4:54:41    标题: 回复  No.8 引用回复

做人不要太CNN了。

你能真实的说出发生的事情吗
你敢不断章取义吗
你可以吗
你行吗?

你投诉我的姿态,很像一个挑衅后被揍了的娃娃回家告诉他爹,让他爹给自己出气。
很好笑。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KB值班仲裁离线
论坛等级【大学士】
加入时间: 2006-07-15

发表文章: 4576
游戏积分: 8.00
现金: 1414



文章时间: 2008-5-05 周一 下午9:27:40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由于投诉人未能在48小时内及时提供相关战例链接修改投诉理由。
现投诉时效已过,本投诉不受理~

此贴锁!转至档案!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显示文章:   
发表新主题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首页 -> 论坛 -> 申诉档案馆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1页,共1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4 KillBar All Rights Reserved(1024*768最佳)
京ICP备05012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