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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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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上午8:35:02 标题: 【踩警大队版杀十一】《NANA》规则(红字部分已更新) |
N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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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本次版杀旨在带动踩警大队内部版杀积极性,并将版杀事业入门到各猪们的KB生涯中。所以本次版杀采用踩警大队惯常的3.0版本做基础,考虑到新手居多,规则并不复杂。您的热情就是我们的期待。
1.本次版杀以3.0版杀人游戏规则为基础。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5-13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3.0为基础的版杀。
2.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2.1.2 杀手方
杀手
人数:4人
技能:杀人。杀手在黑夜后进行特权,若当晚被杀之人未被救治则在第二天被杀死,杀手允许自杀, 也可以放弃暗杀权利。
2.1.3 好人方
警察
人数:3人
技能:查证 。
医生
人数:1人
技能:救治。权利2次。连续2夜救治同一人且此人前一夜没有空针则在第2个晚上后死亡,不公布死因。若被救治人同时被杀或者被JJ则救治成功,并无空针。医生只拥有两次救治的权利,可在同一夜使用,也可自行选择在任意两夜使用。两次救治结束后,医生转为水民,但并不公布。医生扎死人需提交杀贴
狙击
人数:1人
技能:狙击。权利1次且权利必须在前4晚使用,若前4晚不使用则等同放弃狙击权利。被JJ之人若未被医生救治,则在第二天白天死亡,不公布死因。 若狙击未使用特权时被杀,则可选择场上一人过继其权利,若此人为水,则此人拥有狙击的特权;若此人为警察或者杀手,则告知其过继失效,但不公布给场上其余人,继承权仅在前4天有效。狙击打人请提交杀帖。
水民
人数:起始6人
技能:没有特殊技能,主要一方面掩护己方人物,另一方面要积极投票票掉杀手方的人物。
2.1.4 替补
人数:不限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2.2.1 报名
2.2.2 测试及角色抽签
2.2.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2.3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白天】游戏从白天开始,第一天大家可以相互讨论交流,认识一下,进行试探性投票投票,该投票轮不死人。从第二天白天开始,投票采用三轮投票制。第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并且票数达到40%(含本数)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高票者对辩,对辩完成后其余人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则除高票者外其余人讨论,讨论完成后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不死人。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视情况而定)。
【杀人】在夜晚,杀手间可以相互认识交流,并决定杀人,当各个杀手意见一致时,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法官酌情公布杀人帖。
【遗言】夜晚出局者临终前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均不公布身份,包括被票被杀被医生副业被狙击打死。
法官不公布死者的死因。
【获胜】杀手方:1、所有好人包括医生和狙击出局。 2、所有警察出局。3、当杀手方人数大于等于好人方人数。 (以上三个条件有一个成立即可)
好人方:所有杀手出局。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2.4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2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第一轮投票。时间为11:00--次日11:00
【环节二】第一次高票对辩。时间为11:00--次日11:00
【环节三】第二次高票讨论。时间为11:00--次日11:00
【环节四】夜晚。17:00--次日11:00,暗杀
【环节五】遗言。11:00--16: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帖子位置
踩警大队基地
3.3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踩警大队版杀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5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
5. 不得随意修改游戏帖子,累计2次给予警告。
6. 不得对任何玩家进行人身攻击,法官视情况恶劣程度给玩家警告,强制出局,扣除工资等不同程度的惩罚。
上一次由乖想。于2008-3-18 周二 上午11:45:19修改,总共修改了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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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小 加入时间: 2008-03-04 发表文章: 25 游戏积分: 现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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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上午8:52:48 标题: |
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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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占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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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娃娃 游戏积分: 44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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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上午9:08:07 标题: |
No.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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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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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空城 加入时间: 2007-03-22 发表文章: 2406 游戏积分: 3630.60 来自: 飞天 存款: 270268 现金: 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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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上午11:44:46 标题: |
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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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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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azy 游戏积分: 3225.40 存款: 621554 现金: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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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2:39:24 标题: |
No.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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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占!!!!!!!!!!!
待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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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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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26:49 标题: |
No.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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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贴出来看看 请高手指点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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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寒 加入时间: 2007-12-20 发表文章: 1802 游戏积分: 366.80 存款: 18888 现金: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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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31:50 标题: |
No.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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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不翻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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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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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35:14 标题: |
No.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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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老觉得3.0规则如果做版杀的话 对杀方有利
所以不知道不翻牌会不会好一点
我没经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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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ka 游戏积分: 4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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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36:42 标题: |
No.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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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飞刀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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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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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38:41 标题: |
No.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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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破寒
小江
你俩的粗线让我万分感动 感动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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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娃娃 游戏积分: 44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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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41:37 标题: |
No.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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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要贴版杀规则 想想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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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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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43:53 标题: |
No.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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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我也是一时好奇 想弄个来玩玩
写不来规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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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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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46:56 标题: |
No.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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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NPC和水的人数上 有没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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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娃娃 游戏积分: 44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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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1:57:24 标题: |
No.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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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NPC对杀手方不公平的 建议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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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寒 加入时间: 2007-12-20 发表文章: 1802 游戏积分: 366.80 存款: 18888 现金: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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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02:28 标题: |
No.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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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想。 写道: | 小破寒
小江
你俩的粗线让我万分感动 感动万分 |
你感动的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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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寒 加入时间: 2007-12-20 发表文章: 1802 游戏积分: 366.80 存款: 18888 现金: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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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03:10 标题: |
No.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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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 总觉得场上加NPC有点乱
建议取消 不太喜欢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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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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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03:51 标题: |
No.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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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娃娃 写道: | | 这个NPC对杀手方不公平的 建议取消 |
那如果杀方也加入NPC呢?
或者还是取消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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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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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04:56 标题: |
No.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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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小寒 写道: | | 乖想。 写道: | 小破寒
小江
你俩的粗线让我万分感动 感动万分 |
你感动的尿了? |
我还憋着 差点..
好吧 把NPC取消
他们才入门 弄越简单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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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ka 游戏积分: 4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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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08:29 标题: |
No.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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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想。 写道: | | 月小寒 写道: | | 乖想。 写道: | 小破寒
小江
你俩的粗线让我万分感动 感动万分 |
你感动的尿了? |
我还憋着 差点..
好吧 把NPC取消
他们才入门 弄越简单越好 |
恩。
不要N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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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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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10:39 标题: |
No.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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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15人
3JCv4ssv1JJv1YS
有问题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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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寒 加入时间: 2007-12-20 发表文章: 1802 游戏积分: 366.80 存款: 18888 现金: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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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11:49 标题: |
No.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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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J权利增加一次继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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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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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13:01 标题: |
No.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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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跨度真大....具体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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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寒 加入时间: 2007-12-20 发表文章: 1802 游戏积分: 366.80 存款: 18888 现金: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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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14:34 标题: |
No.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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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想。 写道: |
......您跨度真大....具体点吧 |
JJ被剁的时候 如果子弹还在 有一次继承权利
JJ选择一人继承 若是水民 则成功 改水民拥有一次JJ机会 若不是水民 则继承权利失败 说白了就是没子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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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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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21:50 标题: |
No.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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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这样啊
嗯
你去隔壁那个刺猬帖吧 这帖我待会收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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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寒 加入时间: 2007-12-20 发表文章: 1802 游戏积分: 366.80 存款: 18888 现金: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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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2:24:43 标题: |
No.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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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想。 写道: | 哦...是这样啊
嗯
你去隔壁那个刺猬帖吧 这帖我待会收拾 |
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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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ka 游戏积分: 4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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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3:00:50 标题: |
No.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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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小寒 写道: | | 乖想。 写道: |
......您跨度真大....具体点吧 |
JJ被剁的时候 如果子弹还在 有一次继承权利
JJ选择一人继承 若是水民 则成功 改水民拥有一次JJ机会 若不是水民 则继承权利失败 说白了就是没子弹了 |
我觉得不要继承权。
这个本来就是好人方强大,再继承,杀方别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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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回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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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寒 加入时间: 2007-12-20 发表文章: 1802 游戏积分: 366.80 存款: 18888 现金: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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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3:13:08 标题: |
No.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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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继承对好人方没增加多大利益 只是怕万一第一天就搞到JJ了那这个身份就有点废了
看吧 我觉得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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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ka 游戏积分: 4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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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3:17:34 标题: |
No.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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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小寒 写道: | 其实我觉得继承对好人方没增加多大利益 只是怕万一第一天就搞到JJ了那这个身份就有点废了
看吧 我觉得差不多 |
要把结局尽量的不可控,不是吗?
顺便问一下,这个YS是可以副业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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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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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07 周五 下午3:42:36 标题: |
No.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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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副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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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想。  加入时间: 2007-11-30 发表文章: 2663 游戏积分: 887.80 来自: sth happened。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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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10 周一 下午2:40:27 标题: |
No.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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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找剧情 吼吼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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