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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助兵团】版杀2《三国志》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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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助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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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杀助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10-24
发表文章: 558
游戏积分: 4.00
存款: 11000
现金: 162
时间: 2007-11-15 周四 下午6:10:41
标题: 【杀助兵团】版杀2《三国志》总规则
No.
1
一、规则
1.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为基础的复杂化版杀。
1.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1.1.1 法官
法官由执行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执行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执行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1.1.2 魏国方
a.霸主(1人)
技能1、招募。2次。每晚可招募一人纳入自己阵营,如招募对象为吴国平民,则招募成功。天亮后公告:魏国招募到XX身份。
技能2:授予军衔。霸主招募到的人按先后顺序将自动授予三品中领军、四品中护军军衔。
同时,每晚霸主可指定任意一人授予军衔。若此人为魏国人(包括被招募到的人)将自动晋升一级(即,和其上一级将军对换军阶,但不交换技能。)
b.大将军(1人)
技能:杀人。每晚可以杀一人。 可以杀死自己人和自杀。但不能杀死二品骠骑将军。
c. 二品骠骑将军(1人)
技能:同归于尽。被动技能,当蜀国军师、蜀国庸医或蜀国狙击对其使用查证技能时,将同归于尽。若此三人同时对其使用技能,按官阶大小官阶最大者出局。其他任何人对其使用技能都无效果,但消耗技能次数。
军衔晋升:当魏国某特权出局时,则按照军阶大小,其下一级将军将自动晋升到其军衔,并继承其技能。计算技能次数的技能,若已使用技能完毕将不能被继承。
除招募技能以外,当某人同时拥有两个其他技能时,每晚只可使用其中一个技能。(若是白天的技能则可使用。)
例:当霸主出局时,大将军将取代霸主,同时拥有招募技能(若招募技能还未使用完毕)和杀人技能;二品骠骑将军晋升为大将军,但不继承大将军的杀人技能,以此类推。
胜利条件:1、蜀国初始三特权全部出局,如有被蜀国招募到的吴国人则至少出局一个。
2、未被招募的吴国人全部出局。
1.1.3 蜀国方
a.刘皇叔(1人)
技能1:招募。2次。每晚可招募一人纳入自己阵营,如招募对象为吴国平民,则招募成功。天亮后公告:蜀国招募到XX身份。
技能2:授予官职。刘皇叔招募到的人按先后顺序分别授予三等文臣、四等文臣官职。同时,每晚刘皇叔可指定任意一人授予官职。若此人为蜀国人(包括被招募到的人)将自动晋升一级(即,和其上一级官员对换官阶,但不交换技能。)
b.军师(1人)
技能:民意调查:每晚可以调查一人,获得此人身份,吴国平民被招募之前查到显示为吴国平民。
c.二等文臣(1人)
技能:博采众长。被动技能。次数1次。当魏国大将军、魏国狙击、魏国庸医对二等文臣使用技能时,将没有效果,不反馈原因,同时二等文臣获得其技能(次数1次),必须在下一个夜晚使用该技能。若魏国将军、魏国狙击、魏国庸医同时杀到文臣,按此三人军阶大小优先学习军阶较大者的技能。其他人对其使用技能将没有任何效果,但消耗技能次数。
官职进阶:当蜀国某特权出局时,则按照官阶大小,其下一级官员将自动进阶,并继承其技能。计算技能次数的技能,若已使用技能完毕将不能被继承。
除招募技能以外,当某人同时拥有两个其他技能时,每晚只可使用其中一个技能。(若是白天的技能则可使用。)
例:当刘皇叔出局时,军师将取代刘皇叔,同时拥有招募技能(若招募技能还未使用完毕)和查证技能;二等文臣将晋升为军师,但不继承军师的查证技能,以此类推。
胜利条件:魏国初始三特权全部出局,如有被魏国招募到的吴国人则至少出局一个。
1.14、吴国平民(如没有被招募,无特权,胜利等同蜀国胜利条件)
1、刺客(1人)
技能:暗杀。次数1次。相当于JJ,有一次独立杀人的机会。
2、庸医(1人)
技能:针灸。次数:2次。如果被魏国招募,则不能救人,但可连续两天晚上扎同一人,杀死对方;如果所扎之人被将军或刺客杀到,则此人被将军或刺客杀死,庸医的针数浪费。如果被蜀国招募,则可以在晚上救治一人,如此人当晚被将军或刺客杀到不死。
3、黄巾贼(1人)
相当于地雷,黄巾贼被票时,头p和尾p炸死。如果被魏国招募,则当蜀国军师调查他时,显示为吴国平民;被蜀国刺客暗杀或医生救治,则刺客和医生同其一起出局;如果被蜀国招募,则当魏国将军杀他时,主杀同其一起出局,被魏国医生连扎,则在扎四他的那晚医生和他一起出局。其他特权对其使用特权无影响。
4、祭酒官(1人)
技能:复活。次数:1次。复活已出局人员一名。
5、谣言者(1人)
技能:造谣。次数:1次。可在任意一晚对某人使用造谣技能,此人当晚若使用技能,将技能行使失败,消耗技能次数。该技能对拥有同归于尽和博采众长者使用时无效,但消耗技能次数。
6、外交官(1人)
技能:外交。次数1次。可在任意一晚对某人使用外交技能,则第二天此人身份将被完完全全的公布出来。不论中立方被激活与否。该技能对拥有同归于尽和博采众长者使用时无效,但消耗技能次数。
7、妖术师(1人)
技能:禁止发言。如果妖术师被魏国招募,则妖术师晚上对非魏国人行使技能后,此人第2天一天不可发言;该技能对魏国人无效果。如果妖术师被蜀国招募,则妖术师晚上对非蜀国人行使技能后,此人将不能行使特权,该技能对蜀国人无效。该技能对拥有同归于尽和博采众长者使用时无效,但消耗技能次数。
8、太监总管(1人)
技能:以命换命。一次。可在任意时间对某人实施该技能,如在白天使用,则此人当天不能被投死;如在晚上使用,则不能被杀死;如果太监总管在未使用技能前有2条命,一刀或一次投票将不能搞死他,同时算做消耗技能一次。在被招募前,无2条命。该技能对拥有同归于尽和博采众长者使用时无效,但消耗技能次数。
9、宝贝(1人)
技能:保人。在白天截票前对某一个人使用保人技能,此人当天若被高票将不会出局。次数一次。该技能对拥有同归于尽和博采众长者使用时无效,但消耗技能次数。
(p.s.由于该技能的诞生的历史意义,得到宝贝身份的玩家将获得2照飞吻1枚
)
10、唱票官(1人)
技能:唱票。可以在投票帖子里对某个人增加3p。(在投票截止时使用)。该技能对拥有同归于尽和博采众长者使用时无效,但消耗技能次数。
1.1.5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1.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夜晚和白天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白天】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投票采用三轮投票制。第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高票者对辩,对辩完成后其余人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由当夜被杀出局的玩家投票选择。如果当夜没死人或者被杀出局的玩家在指定时间内未发送选择名单至法官处,则无人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见遗言规则)
【技能】在夜晚,有夜晚技能的玩家行使技能,并以站内短信或QQ方式告知法官,任何身份行使杀人权利必须附上杀贴。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公布杀人帖。
如有白天行使技能的玩家,可在白天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告知法官。
【遗言】所有在夜晚出局的玩家都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此次版杀出局者全部公布身份;当吴国平民被招募后,天亮将公布某方招募到XX特权。
【获胜】魏国胜利条件:1、蜀国初始三特权全部出局,如有被蜀国招募到的吴国人则至少出局一个。
2、未被招募的吴国人全部出局。
蜀国胜利条件:魏国初始三特权全部出局,如有被魏国招募到的吴国人则至少出局一个。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1.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第一轮投票。时间为20:00--后日12:00
【环节二】第一次高票对辩。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第二次高票讨论。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孩子方或大人方获得胜利。
二、其他
2.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2.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10,并且分析贴字数少于40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捉弄、监视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2.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2.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2.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一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一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5.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返回顶端
老A
加入时间: 2007-10-27
发表文章: 95
游戏积分: 4.00
现金: -6
时间: 2007-11-16 周五 下午2:10:23
标题:
No.
2
预约玩家
返回顶端
生病还要坚持KB
加入时间: 2007-09-20
发表文章: 145
游戏积分: 970.00
存款: 435
时间: 2007-11-16 周五 下午2:17:55
标题:
No.
3
我预约一下 行么?
返回顶端
lvc雨晨
加入时间: 2007-04-05
发表文章: 4760
游戏积分: 9535.40
来自: 【豆腐门】
现金: 210667
时间: 2007-11-16 周五 下午3:33:04
标题:
No.
4
2茶,破17.本雨预约!
人家是好雨中的战斗雨.OH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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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果果
游戏积分: 3002.60
来自: 【七彩世界】
现金: 3613
时间: 2007-11-16 周五 下午4:20:34
标题:
No.
5
汗水。。。
好难啊。。就米看懂。。。
我是版杀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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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nlu
游戏积分: 2951.60
时间: 2007-11-19 周一 上午11:55:06
标题:
No.
6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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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c雨晨
加入时间: 2007-04-05
发表文章: 4760
游戏积分: 9535.40
来自: 【豆腐门】
现金: 210667
时间: 2007-11-19 周一 下午1:31:18
标题:
No.
7
翻回头来看了看规则。。。。
难。
跳剧情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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