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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助兵团】版杀1《家有儿女》规则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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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助版杀法官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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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10-24 周三 下午7:02:49    标题: 【杀助兵团】版杀1《家有儿女》规则讨论  No.1 引用回复

一、规则

1.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2.0版为基础的版杀。

1.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1.1.1 法官

  法官由执行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执行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执行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1.1.2 孩子方
  熊孩子 3人(互知)
  技能:捉弄。每晚可捉弄任意一人,被捉弄的人将会昏迷(死亡)。捉弄到死党时捉弄无效,法官不反馈原因。

  死党:1人
  技能:1、偷窥。次数一次,可在任意一晚对任意一人使用技能,如果偷窥的对象是家长,则家长当晚监视失败,法官将监视结果反馈给死党。
     2、捉弄:当三个熊孩子都出局后,如果死党还存活,则死党可以继承捉弄技能。

  胜利条件:大人方特权全部出局;或平民全部出局。


1.1.3 大人方
  家长:3人(互知)
  技能:监视。每晚可向法官发送短信监视任意一人,法官反馈此人的身份。如果监视当晚,被死党偷窥,则监视失败;死党在熊孩子出局前被查到显示为平民。

  班主任:1人
  技能:训导。次数1次。可在任意一晚对任意一人使用,如果训导的对象是熊孩子,则训导成功,当晚熊孩子将不能捉弄。法官不反馈成功信息。

  胜利条件:三熊孩子和死党出局。

1.1.4平民
  平民:6人
  目标:找出孩子,并投死孩子。
  胜利条件等同家长方。

1.1.5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1.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夜晚和白天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白天】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投票采用三轮投票制。第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高票者对辩,对辩完成后其余人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由当夜被杀出局的玩家投票选择。如果当夜没死人或者被杀出局的玩家在指定时间内未发送选择名单至法官处,则无人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见遗言规则)

【捉弄】在夜晚,熊孩子可以相互认识交流,并决定使用捉弄技能杀人,当三个熊孩子意见一致时,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熊孩子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公布杀人帖。

【监视】家长互相讨论,决定需要监视的玩家。当所有家长意见一致时,由一名家长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查证每轮不可以放弃。

【遗言】前4个出局者(包括被投出局和被杀出局)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其他人死后没有遗言。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出局者不公布身份。游戏结束后统一公布。

【获胜】孩子方胜利条件:1.家长和班主任全部出局 2. 平民全部出局
大人方胜利条件:熊孩子和死党全部出局。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1.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第一轮投票。时间为20:00--后日12:00
  【环节二】第一次高票对辩。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第二次高票讨论。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孩子方或大人方获得胜利。

二、其他

2.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2.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10,并且分析贴字数少于40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捉弄、监视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2.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2.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2.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一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一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5.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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懦懦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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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10-26 周五 上午8:12:23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抢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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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年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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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10-28 周日 下午8:24:42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没找着灌水帖!就在这儿发了!朵宝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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