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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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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5 周五 下午10:47:00 标题: 【蔷薇十字骑士团】版杀二《新楚留香》法官办公室 |
N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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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涩琪、TigerC
游戏中有任何疑问请到此处提出。
玩家需要请假或投诉也请到此处提出。
本次版杀注意事项:
1、版杀账号不得出现在版杀游戏室之外的任何地方,违者予以一次警告,严重者直接出局。
2、尽量避免与原著人物不符的头像和签名,头像和签名请备份到签到帖,一旦确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头像和签名,利用签名布置战术的直接出局,情节严重者判所属阵营负局。
3、任何玩家在出局前,报名ID和游戏ID一律不得在旁观灌水帖出现,发现一次给于一次警告。严重者直接出局。出局后,报名ID可参与灌水,但不得涉及剧情分析。
4、任何玩家不得以版杀ID以外的ID回复版杀讨论贴和投票帖,发现一次给予一次警告。
5、任何玩家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版杀发言,发现一次给予一次警告。
6、游戏严禁场外讨论,包括猜真实ID、身份、角色等。法官发送的身份信息短信、QQ群记录、与法官的QQ记录,均不得作为跳身份的证据,违者警告一次,严重者直接出局。场外跳身份者,判所属阵营负局。
7、每个游戏环节发贴少于10帖(不含特权短信及投票贴),发言字数少于300字(不含引用帖字数),判定为潜水一天,给予一次警告。
8、不投票者警告一次
9、任何情况下累计2次警告,即时判死出局或法官强制换人。换人后警告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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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絮纷飞 加入时间: 2006-09-22 发表文章: 3082 游戏积分: 4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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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5 周五 下午10:55:24 标题: |
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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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一日一头像是我最大的爱好,被剥夺了。。。
我狂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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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ka 游戏积分: 4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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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6 周六 上午12:20:30 标题: |
No.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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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提问:
【造谣者】:2人
技能:1.造谣,此技能必须合力使用且造谣技能只对当晚有效,也即2名造谣者都存活时才可以使用。
2..当2名杀手全部出局的情况下,转为暗杀者,每晚可杀一人。
说明:造谣指造谣身份,即2人指定一个人给予他任意你想给的身份。这个假身份只对野兽查证时有效,对王子查证无效。
如果两个杀手都死了,两个造谣者都没死,一起转为暗杀者是吧?
如果造谣者第一天造谣A为水民,第一天野兽没有查证A,第二天查证的A,反馈的是A真实身份还是水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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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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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6 周六 上午12:39:26 标题: |
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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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ika 写道: | 规则提问:
【造谣者】:2人
技能:1.造谣,此技能必须合力使用且造谣技能只对当晚有效,也即2名造谣者都存活时才可以使用。
如果造谣者第一天造谣A为水民,第一天野兽没有查证A,第二天查证的A,反馈的是A真实身份还是水民? |
如果野兽在造谣者使用技能的当晚查A则反馈水民,反之。
| arika 写道: |
2..当2名杀手全部出局的情况下,转为暗杀者,每晚可杀一人。
如果两个杀手都死了,两个造谣者都没死,一起转为暗杀者是吧? |
是,造谣者必须同时存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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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颜 加入时间: 2007-07-10 发表文章: 207 游戏积分: 521.40 来自: Rose Cross 存款: 9355 现金: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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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6 周六 下午1:21:54 标题: |
No.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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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日女王成功庇护了公主
而公主又被最高票
算公主丧失一条生命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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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C 加入时间: 2006-09-11 发表文章: 4051 游戏积分: 11017.20 现金: 16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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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6 周六 下午1:33:33 标题: |
No.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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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怯颜 写道: | 如果某日女王成功庇护了公主
而公主又被最高票
算公主丧失一条生命还是? |
女王当晚庇护了公主,而未受到酒店老板的影响,庇护成功。公主高票不消耗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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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李红袖 加入时间: 2007-10-06 发表文章: 169 游戏积分: 现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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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6 周六 下午4:08:48 标题: |
No.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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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的帖子居然还没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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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琪 游戏积分: 7163.00 来自: 雖然有點孩子氣...其實我﹎ 輸不起﹎ 现金: 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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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9 周二 下午8:45:44 标题: |
No.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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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胡铁花 第一天讨论帖75楼 修改发言
警告一次
请其他玩家注意,勿编辑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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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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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0 周三 上午9:57:00 标题: |
No.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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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李寻欢 第二天讨论帖36楼 修改发言
警告一次
请其他玩家注意,勿编辑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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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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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0 周三 上午9:59:29 标题: |
No.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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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李寻欢 第二天讨论帖40楼 修改发言
警告一次
请其他玩家注意,勿编辑发言
QW李寻欢 累计2次警告,被判出局
身份,平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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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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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0 周三 下午12:41:56 标题: Re: 【蔷薇十字骑士团】版杀二《新楚留香》法官办公室 |
No.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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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李寻欢 写道: | 上了半天班回来我发现我已经被判死,本来想想就这么退出,但是想了半天,我还是决定要抗议!!
我是一个版杀新人,第2次参加版杀,我不知道版杀有不准修改发言的规定,我也没有在哪个帖子里有这样的说明,所以我觉得我不知者不罪,法官这样就判我出局我觉得不近人情.难道不是吗??而且我也心有不服!!
再者,我修改两个帖子,其中一个是我加了一段我的个人观点,算是补充,不过没有用另外的帖子形式去跟,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而且把我的个人观点放到一起更加有利于剧情,再者,对战局也没有影响.
我修改的第2个帖子只是因为提交太快,没有增加颜色,我修改的过程只是加一些颜色而已,这是个人发帖风格的修改,里面的字都没动过,难道这也有错??想不通!
反正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我死得这样很冤枉,我不服,我要继续玩下去!!!!! |
| 蔷薇版杀法官 写道: |
本次版杀注意事项:
5、任何玩家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版杀发言,发现一次给予一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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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版杀不同于版杀,基地ID有权限可以修改发言。
公平起见,任何玩家不得修改发言。事前法官办给出的注意事项已提醒。
如有错字或编辑格式错误,可重新引用,修正。
请其他玩家仔细阅读游戏注意事项,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影响剧情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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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琪 游戏积分: 7163.00 来自: 雖然有點孩子氣...其實我﹎ 輸不起﹎ 现金: 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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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1 周四 上午10:08:53 标题: |
No.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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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玉剑公主使用非版杀ID回复讨论帖
警告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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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琪 游戏积分: 7163.00 来自: 雖然有點孩子氣...其實我﹎ 輸不起﹎ 现金: 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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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1 周四 上午10:14:01 标题: |
No.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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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玉剑公主使用非版杀ID回复讨论帖
警告一次
累计两次警告,被判出局
身份,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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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风南雁 加入时间: 2007-10-06 发表文章: 124 游戏积分: 现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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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1 周四 下午11:20:22 标题: |
No.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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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风南雁 申请换人
抱歉,因为私事需要出门几天
顾及不了版杀
很遗憾不能坚持到底
回来以后会继续关注
我的继任者加油
谢谢法官 和你
突然离开 很仓促 大家包涵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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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C 加入时间: 2006-09-11 发表文章: 4051 游戏积分: 11017.20 现金: 16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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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1 周四 下午11:24:26 标题: |
No.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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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风南雁 更换 替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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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胡铁花 加入时间: 2007-10-06 发表文章: 142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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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2 周五 下午10:22:41 标题: |
No.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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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像是不是忽然变了?
不是我自己改的啊???
不会因为这个遭到警告吧?
我已经有一次警告在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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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胡铁花 加入时间: 2007-10-06 发表文章: 142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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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2 周五 下午10:27:40 标题: |
No.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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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改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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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宋甜儿 加入时间: 2007-10-06 发表文章: 321 游戏积分: 现金: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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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3 周六 上午9:35:08 标题: |
No.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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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问一下法官是最高票出还是高于半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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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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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3 周六 上午11:38:12 标题: |
No.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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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宋甜儿 写道: | | 我想问一下法官是最高票出还是高于半数以上~~~ |
超过有效票数的40%者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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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胡铁花 加入时间: 2007-10-06 发表文章: 142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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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3 周六 下午3:54:15 标题: |
No.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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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
【造谣者】:2人
技能:1.造谣,此技能必须合力使用且造谣技能只对当晚有效,也即2名造谣者都存活时才可以使用。
2..当2名杀手全部出局的情况下,转为暗杀者,每晚可杀一人。
每晚使用,不能放弃
说明:造谣指造谣身份,即2人指定一个人给予他任意你想给的身份。这个假身份只对野兽查证时有效,对王子查证无效。 |
现在的情况是2个杀手都已经出局,那么造谣者晚上只杀人还是杀人的同时还可以造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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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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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3 周六 下午6:46:02 标题: |
No.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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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胡铁花 写道: | | 现在的情况是2个杀手都已经出局,那么造谣者晚上只杀人还是杀人的同时还可以造谣? |
| 引用: | 【造谣者】:2人
技能:1.造谣,此技能必须合力使用且造谣技能只对当晚有效,也即2名造谣者都存活时才可以使用。
2..当2名杀手全部出局的情况下,转为暗杀者,每晚可杀一人。 |
转为暗杀者后不再使用造谣技能,且不再受2人同时存活的限制。
转为暗杀者之后,若其中一人出局,另一人可继续使用暗杀权,每晚可杀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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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版杀法官 加入时间: 2007-09-27 发表文章: 86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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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13 周六 下午7:48:41 标题: |
No.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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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苏蓉蓉ID在非版杀讨论帖和投票帖发言
警告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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