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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时间是2008-7-05 周六 上午10:39:42
【Ooo绝队版杀Ⅴ】《仙剑奇侠传》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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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绝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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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蓝凝冰涩
加入时间: 2006-10-21
发表文章: 4858
游戏积分: 11533.60
时间: 2007-7-29 周日 下午3:07:04
标题: 【Ooo绝队版杀Ⅴ】《仙剑奇侠传》总规则
No.
1
一、规则
1.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2.0版为基础的版杀,为以《仙剑奇侠传》为背景的,绝队基地杀
1.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1.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1.1.2 杀手
人数:4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除水民外有身份的人。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杀死任意一个玩家。不可以放弃暗杀权利。 可以自杀.
1.1.3 警察
人数:4人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是否为杀手。不可以放弃查证权利。
1.1.4 平民
人数:8人
目标:找出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1.1.5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1.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夜晚和白天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白天】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投票采用三轮投票制。第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高票者对辩,对辩完成后其余人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则除高票者外其余人讨论,讨论完成后投票,得票最高者死(这轮投票不允许弃权)。如再度平票,和局。
【夜晚】
白天结束后进入夜晚,杀手杀人,JC查人。权力行使后再次天亮,死者遗言。
【杀人】
在夜晚,杀手间可以相互认识交流,并决定杀人,当各个杀手意见一致时,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公布杀人帖。
【查证】
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查证每轮不可以放弃。
【遗言】
前四个出局者(包括被投出局和被杀出局)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其他人死后没有遗言。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
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都不公布身份。游戏结束后统一公布。
【获胜】
如此往复,杀手杀光所有警察或所有水民即可获胜。好人投死所有杀手即可获胜。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1.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第一轮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第一次高票对辩。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第二次高票讨论。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暗杀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二、其他
2.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2.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10,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2.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2.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2.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一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一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5.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上一次由蓝凝冰涩于2007-8-02 周四 上午11:30:18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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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苹果的熊
加入时间: 2006-08-14
发表文章: 1650
游戏积分: 5330.80
来自: 绝队
存款: 50976
现金: 5678
时间: 2007-7-29 周日 下午3:13:10
标题:
No.
2
SF~~~~~~
没啥要讨论的。。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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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猫
加入时间: 2007-03-30
发表文章: 417
游戏积分: 2287.60
时间: 2007-7-29 周日 下午10:31:18
标题:
No.
3
啊,不管什么规则
是仙剑我就要玩啊~~~~~~~~~~
我要预约~~~~~我要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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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流星
加入时间: 2007-06-15
发表文章: 2296
游戏积分: 18.00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上午7:24:35
标题:
No.
4
啊哦 不翻牌2.0 玩过两次了~感觉都不错
仙剑剧情我喜欢
来捧场~申请预约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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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达女王
游戏积分: 3601.20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上午8:24:50
标题:
No.
5
死流星你可以申请被我虐
真的.我不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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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流星
加入时间: 2007-06-15
发表文章: 2296
游戏积分: 18.00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下午1:18:33
标题:
No.
6
普拉达女王 写道:
死流星你可以申请被我虐
真的.我不介意的
不愧是XX女王..
其实你不就是想TX我么..直说嘛..
返回顶端
蓝凝冰涩
加入时间: 2006-10-21
发表文章: 4858
游戏积分: 11533.60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下午3:10:04
标题:
No.
7
你们预约的我都记得了。
不来到时候打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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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流星
加入时间: 2007-06-15
发表文章: 2296
游戏积分: 18.00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下午3:12:09
标题:
No.
8
引用:
闪闪流星 写道:
华丽跳个杀助 那个星什么的砍了吧
引用:
闪闪流星 写道:
那个小爱多可爱呀 警察别让她PK了 弄给我回家养着玩吧
警察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呼唤啊啊啊
以上 TX实录
返回顶端
广陵剑
游戏积分: 4255.80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下午6:44:38
标题:
No.
9
愁,我跳天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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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达女王
游戏积分: 3601.20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下午7:12:03
标题:
No.
10
闪闪流星 写道:
引用:
闪闪流星 写道:
华丽跳个杀助 那个星什么的砍了吧
引用:
闪闪流星 写道:
那个小爱多可爱呀 警察别让她PK了 弄给我回家养着玩吧
警察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呼唤啊啊啊
以上 TX实录
哼唧你啊...
你又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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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橼猫猫
加入时间: 2006-11-08
发表文章: 189
游戏积分: 578.00
来自: 龙城 柳州
存款: 64555
现金: 3316
时间: 2007-7-30 周一 下午10:26:50
标题:
No.
11
没玩过不翻牌的
留个位子给我
返回顶端
Song月歌
游戏积分: 1004.00
来自: 水淨雲天 存款: 822222222
现金: 47461
时间: 2007-7-31 周二 上午2:22:19
标题:
No.
12
想玩不翻牌.想当JC..游戏只玩过仙剑1~
我对剧情不熟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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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蓝
加入时间: 2006-12-04
发表文章: 8179
游戏积分: 7414.80
来自: 也许我们生死相许,也许我们各奔东西。
存款: 71798
现金: 11096
时间: 2007-7-31 周二 下午12:36:22
标题:
No.
13
广陵剑 写道:
愁,我跳天罡~
这头TF,这时候还假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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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剑
游戏积分: 4255.80
时间: 2007-7-31 周二 下午1:16:52
标题:
No.
14
愁,京杀会让我想起59,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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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娃娃
游戏积分: 4426.60
时间: 2007-7-31 周二 下午1:30:43
标题:
No.
15
Song月歌 写道:
想玩不翻牌.想当JC..游戏只玩过仙剑1~
我对剧情不熟悉~~呵呵
哪怕做水我都不要做2.0的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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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的飞鱼
游戏积分: 3059.00
时间: 2007-7-31 周二 下午3:42:19
标题:
No.
16
看谁的刀厉害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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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的果实
加入时间: 2006-05-09
发表文章: 378
游戏积分: 3411.00
来自: 澳大利亚 Gold Coast
存款: 356000
现金: 15963
时间: 2007-7-31 周二 下午7:57:01
标题:
No.
17
~~~~~~我要预约
返回顶端
闪闪流星
加入时间: 2007-06-15
发表文章: 2296
游戏积分: 18.00
时间: 2007-8-01 周三 上午12:44:48
标题:
No.
18
Song月歌 写道:
想玩不翻牌.想当JC..游戏只玩过仙剑1~
我对剧情不熟悉~~呵呵
小隐~不翻牌的 做杀比做警察舒服多了 我上次跳得多诚恳呀 小结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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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影子
加入时间: 2006-10-25
发表文章: 135
游戏积分: 4368.40
存款: 1467
现金: 200
时间: 2007-8-01 周三 下午3:46:56
标题:
No.
19
赤裸裸的2.0 这么好的剧情 唉!竟然用2.0 不能复杂一点吗?技能多点 让所有人都有技能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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