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KILLBAR--实时在线杀人游戏网站,即时参与杀人游戏,论坛讨论交流提高,是杀人游戏爱好者的网络家园。首页  | 进入游戏  | 游戏入门  | 论坛  | 面杀  | 团队  | 论坛帮助  | 过往战例  | 英雄榜
登录登录  | 注册注册                        
现在的时间是2008-7-06 周日 上午9:15:36
【Ooo绝队版杀Ⅳ】《绝对真人SHOW》总规则

 
发表新主题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首页 -> 论坛 -> Ooo绝队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正文
蓝凝冰涩离线
论坛等级【大学士】
加入时间: 2006-10-21

发表文章: 4858
游戏积分: 11533.60



文章时间: 2007-7-01 周日 下午10:51:58    标题: 【Ooo绝队版杀Ⅳ】《绝对真人SHOW》总规则  No.1 引用回复

一、前言

  1.本次版杀为复杂游戏,请大家务必熟读规则。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以Ooo绝队背景,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7-15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1 规则介绍

  游戏人数24人,分为3个阵营:
  无耻团:三贱客(普杀)、1独杀、1禁武使者、3帮手
  流氓团:流氓7人组(七狂)、1祈祷者、4游民
  残废团:1歪刀、1兽医、2游离

  一、无耻团:
  杀手团:三贱客 无敌贱、小贱贱、小小贱(瀑布汗- -!)
  技能:暗杀。三人互知,每轮共同决定杀一人;不允许放弃。

  独杀: 黄花菜
  技能:暗杀。当杀手出局一人后,暗杀权被激活,此后每轮杀一人;不允许放弃。

  注意:独杀和杀手若杀中对方不死。(法官不反馈信息,天亮后宣布暗杀结果后玩家自行判断)

  禁武使者:毛毛菜
  技能:有2次免投杀的权利,在投票截止前任何时间使用,被他选中的人,可以免除此轮被投出局的权利。

  帮手:3名,石头、剪刀、布。不互知,只有投票权

  无耻团方胜利条件:
  A:流氓团的7狂和祈祷者全部出局。
  B:流氓团游民出局且至少七狂有3人出局,CF团3人出局,无耻团成员或独杀存活。

  二、流氓团:
  流氓七人狂:共有7人,按照1知道2,2知道3,3知道4,4知道5,5知道6,6知道7,7知道1的循环方式,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一个自己的同伴。

  1、偷窥狂
  技能:查验能力,相当于警察,每轮向法官留言验证一人,法官告知此人真实身份(不含状态)。

  2、幻想狂
  技能:相当于狙击手,向法官留言狙击一位人,此人若未被医生救治则出局。初始权利1次,七狂每出局2人,增加1次权利。

  3、委琐狂
  技能:相当于医生,每轮向法官留言,保护一人不被暗杀,不得连续两轮保护同一人。

  4、骚扰狂
  技能:流氓团进攻方,当七狂只剩余4人且狙击手已死的情况下,杀人权利开始启动,权利无限次。

  5、变态狂
  技能:拥有1次复活权,可复活任何人,必须在自己未出局前使用。7狂个人能力的激活与复活权无关。
  举例:比如说骚扰狂,在狙击手死且七狂只剩余4人的那一瞬间,能力就被激活,复活不复活,不受任何影响。

  6、赖皮狂
  技能:拥有1次免最高票权,可以在任意投票轮截止前留言给主持人,对某轮的最高票者行使权利,则第二高票者出局(或进入可疑者辩论环节,如第二高票有平票,以先达高票者优先)。

  7、调戏狂
  技能:拥有1次禁杀权。向法官留言,禁止某人的杀人权利,如果权利使用对象有杀人权,则当轮此人杀人无效。对任何人有效。如果被留言的人是杀手团中一人,则杀手团此轮不能杀人。

  祈祷者:金针菇
  技能:拥有祈祷权利2次。晚上可以祈祷他人,若此人是七狂之一,则祈祷成功,被祈祷的人即刻增加1次生命,不得重复祈祷。法官不反馈成功与否的信息。医生的救治优先于祈祷被消耗。

  注意:
  1、祈祷者有个限制,即无耻团的无敌贱无论以什么方式出局,金针菇都随他一起出局。
  2、注意:祈祷者的祈祷只对七狂有用,对其他人无任何意义。金针菇的能力只针对暗杀,对投票出局的人无效,也就是说被祈祷成功的人也可以被投出局。

  游民:4名,白开水、自来水、纯净水 、矿泉水。不互知,只有投票权。
  胜利条件:
  A、无耻团杀手、独杀、禁武使者均出局,七狂至少有1人存活。
  B、无耻团帮手出局且至少2杀出局,CF团3人出局,七狂至少有1人存活。

  三、残废团:
  1、歪刀:残月
  技能:
  1、每轮拥有验人权利,但是所验之人只局限于杀手团的人,验到他们三人,法官会告知结果,验到其他人,均告知验证失败;
  2、杀人权,初始杀人权2次,本方每死1人则增加1次杀人权。

  注意:各杀人方交手时,如果两方互杀,则杀人效果抵消,两方均不死,其余情况仅被杀者死。
  最特殊的例子:
  如果杀手杀到狙击,狙击杀到杀手,而法师杀到狙击,这种情况下,则判狙击死亡。
  如果杀手杀到独杀,独杀杀到狙击,由狙击到独杀,法师杀到杀手,则杀手死,狙击和独杀不死。

  2、兽医: 暗夜
  技能:拥有1次复活权(同复活者)。

  3、游离:2名,晕头和转向不互知,分别拥有以下两种特权。
  1、公布身份权(翻牌)。留言给法官某人ID,法官会在游戏帖公布此人真实身份。使用次数1次。
  2、禁特权令。留言给法官某人ID,如果此人有特权,当轮特权使用无效。效果从当晚持续到次日白天结束。使用次数1次。

  胜利条件:
  1、无耻团有特权者至少出局3人,流氓团有特权者至少出局4人,且必须出局2杀,本方至少有1人存活。
  2、无耻团帮手、流氓团游民全部出局且双方各出局2名以上有特权者,本方至少有1人存活。
2.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
   
  【白天】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投票】投票由1-3部分组成,分别为试探性投票、可疑者辩论投票和高票对决投票。

  『 第1部分』试探性投票,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1)第1天得票票数为存活玩家总数20\\\\\\\\\\\\\\\\\\\\\\\%-50\\\\\\\\\\\\\\\\\\\\\\\%(不含2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2天得票票数为存活玩家总数10\\\\\\\\\\\\\\\\\\\\\\\%-50\\\\\\\\\\\\\\\\\\\\\\\%(不含1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3天及以后有票就成为可疑者。可疑者不到2位时,所有玩家都为可疑者。(2)如只有一位或没有得票票数为存活玩家总数20\\\\\\\\\\\\\\\\\\\\\\\%-50\\\\\\\\\\\\\\\\\\\\\\\%(第2天为10\\\\\\\\\\\\\\\\\\\\\\\%,第3天及以后为有票)的玩家,所有玩家将成为本回合的可疑者。(3)得票票数大于存活玩家总数50\\\\\\\\\\\\\\\\\\\\\\\%的玩家将直接被投死并进入夜晚。

  『第2部分』可疑者辩论投票,投票对象是试探性投票中选出的可疑者。(1)可疑者非所有玩家时,得票票数最高的可疑者将会被投死并进入夜晚。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进行高票对决投票。(2)可疑者为所有玩家时,得票票数大于存活玩家总数50\\\\\\\\\\\\\\\\\\\\\\\%的玩家将直接被投死并进入夜晚。如没有得票票数大于存活玩家总数50\\\\\\\\\\\\\\\\\\\\\\\%的玩家,则不死人直接进入夜晚。

  『第3部分』高票对决投票。投票对象是可疑者辩论投票中最高得票数相同的可疑者。(1)得票票数最高的可疑者将会被投死并进入夜晚。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不死人直接进入夜晚。具体时间由法官根据情况安排。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

  【特权】在夜晚权利行使时间内,有特权者通过站内短信将特权行使对象发送给法官。法官按规则处理。

  【遗言】被杀者拥有一次遗言的权利。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所有出局者公布真实身份。

  【获胜】如此往复,直到某方达到胜利条件。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注:拒绝QQ方式联系法官,请一律使用站内短信。

2.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2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第一天12:00-第二天12:00,进行第一次自由讨论,同时进行试探性投票
  【环节二】第二天12:00-第三天12:00,进行第二次自由讨论,同时进行可疑者辩论投票,若出现需要高票对决投票的情况,由法官根据情况安排
  【环节三】第三天12:00-第三天20:00,杀手杀人,警察查证
  【环节四】第三天20:00-第四天12:00,被害者遗言
  【环节五】第四天12:00,开始新的白天的讨论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某方达到胜利条件。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一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一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5.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color]


上一次由蓝凝冰涩于2007-7-31 周二 下午12:18:57修改,总共修改了5次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发送电子邮件 
蓝凝冰涩离线
论坛等级【大学士】
加入时间: 2006-10-21

发表文章: 4858
游戏积分: 11533.60



文章时间: 2007-7-01 周日 下午10:54:13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那些空的,就是ABCD的,技能名称,大家想一想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发送电子邮件 
俺8素马甲喵离线
论坛等级【童生】
加入时间: 2007-03-26

发表文章: 83
游戏积分: 232.00
现金: -7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上午8:03:29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祈祷者:H
  技能:初始祈祷权利1次,每死1贱增加1次祈祷权。每轮可选择祈祷1人,若此人是七贱之一,则祈祷成功,被祈祷的贱客即刻增加1次生命,不得重复祈祷。法官不反馈成功与否的信息。医生的救治优先于祈祷被消耗。

蓝蓝.有没觉得!只要有这个据能在,这一方就是防御无敌么?死1个特权就增加一次,只要祈祷者藏好,后期每发现1个己方特权,那个人就必然是2命..叫其他阵营没法子赢嘛.刀不死 smile06.gif 还是直接限定次数的好.比如像鹿顶记.限定2次.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俺8素马甲喵离线
论坛等级【童生】
加入时间: 2007-03-26

发表文章: 83
游戏积分: 232.00
现金: -7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上午8:04:44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smilenew11.gif smilenew11.gif smilenew11.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中岛美嘉
论坛等级【进士】

游戏积分: 2230.20
来自: 请带我去乌斯怀亚。
存款: 222222
现金: 5707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上午8:13:28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那三个团的名字。。。哈哈。。。

流氓,残废,无耻。。。都挺适合我的哈哈哈。。。

蓝蓝加油~~! smile15.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普拉达女王

游戏积分: 3601.2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上午10:14:58    标题:  No.6 引用回复

规则改动完毕!

还有啥意见的请在7月6日之前说哈。 smile09.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黄花小伙子

游戏积分: 7429.4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上午10:25:41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吗的,我被辱乐!

我是来抗议的! icon_sad.gif icon_sad.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普拉达女王

游戏积分: 3601.2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上午10:26:55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黄花小伙子 写道:
吗的,我被辱乐!

我是来抗议的! icon_sad.gif icon_sad.gif


抗议无效。。是你自己答应的。。 smile06.gif

跟我回家去。。。 smile06.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蓝凝冰涩离线
论坛等级【大学士】
加入时间: 2006-10-21

发表文章: 4858
游戏积分: 11533.6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下午6:03:42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三、残废团:
  1、歪刀:残月

哈哈哈哈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发送电子邮件 
蓝凝冰涩离线
论坛等级【大学士】
加入时间: 2006-10-21

发表文章: 4858
游戏积分: 11533.6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下午6:09:32    标题:  No.10 引用回复

俺8素马甲喵 写道:
  祈祷者:H
  技能:初始祈祷权利1次,每死1贱增加1次祈祷权。每轮可选择祈祷1人,若此人是七贱之一,则祈祷成功,被祈祷的贱客即刻增加1次生命,不得重复祈祷。法官不反馈成功与否的信息。医生的救治优先于祈祷被消耗。

蓝蓝.有没觉得!只要有这个据能在,这一方就是防御无敌么?死1个特权就增加一次,只要祈祷者藏好,后期每发现1个己方特权,那个人就必然是2命..叫其他阵营没法子赢嘛.刀不死 smile06.gif 还是直接限定次数的好.比如像鹿顶记.限定2次.

改了,设定2次吧!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发送电子邮件 
yth84225940
论坛等级【举人】

游戏积分: 2569.2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下午7:12:04    标题:  No.11 引用回复

又是7剑啊~我还要玩~ smile09.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普拉达女王

游戏积分: 3601.2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下午9:24:11    标题:  No.12 引用回复

其实我觉得那个祈祷没什么大问题撒.

三方不可能明身份的.如果没限定次数大家大可以去骗生命啊.

而且只可以祈祷7狂.不可以重复祈祷同一个人的..

如果限定次数..我估计祈祷的那个很快就会被推死.. smile17.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CJ☆藤堂静☆离线
论坛等级【童生】
加入时间: 2007-06-15
发表文章: 108
游戏积分: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下午10:32:40    标题:  No.13 引用回复

普拉达女王 写道:
其实我觉得那个祈祷没什么大问题撒.

三方不可能明身份的.如果没限定次数大家大可以去骗生命啊.

而且只可以祈祷7狂.不可以重复祈祷同一个人的..

如果限定次数..我估计祈祷的那个很快就会被推死.. smile17.gif


smile13.gif smile13.gif 我只是给出鹿顶记的建议.关键3方还很容易裸奔~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普拉达女王

游戏积分: 3601.20



文章时间: 2007-7-02 周一 下午10:55:23    标题:  No.14 引用回复

真的LB.祈祷还藏得住么?

LB起来也不一定所有人都LB啊... smile09.gif

随便啦.反正娱乐...哈哈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秀秀小妖精离线
论坛等级【秀才】
加入时间: 2007-01-20

发表文章: 150
游戏积分: 1612.60
存款: 10000
现金: 4491



文章时间: 2007-7-04 周三 下午7:38:05    标题:  No.15 引用回复

一看就知道姐姐写的规则,只有她能把黄花菜写上去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情花离线
加入时间: 2007-03-30

发表文章: 144
游戏积分: 68.00



文章时间: 2007-7-06 周五 下午3:57:01    标题:  No.16 引用回复

黄花菜 smile14.gif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蓝凝冰涩离线
论坛等级【大学士】
加入时间: 2006-10-21

发表文章: 4858
游戏积分: 11533.60



文章时间: 2007-7-17 周二 下午5:05:21    标题:  No.17 引用回复

smile14.gif smile14.gif 准备开了,锁起来!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发送电子邮件 
显示文章:   
发表新主题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首页 -> 论坛 -> Ooo绝队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1页,共1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4 KillBar All Rights Reserved(1024*768最佳)
京ICP备05012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