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 作者 |
正文 |
|
白白小
游戏积分: 114.80
|
时间: 2007-5-27 周日 上午9:26:51 标题: 【新選組版杀2】《现代西游记》总规则 |
No.1 |
|
一、前言
本次版杀旨在活跃版杀氛围,繁荣版杀事业,推广版杀群众基础。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相对比较复杂,身份众多,玩家全部以邀请形式参加游戏。您的热情就是我们的期待。
1.本次版杀以杀人游戏2.0版本为基础。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7-15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0 简介
本次版杀规则是以杀人游戏2.0版本为基础的版杀。
2.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2.1.2 杀手
人数:2人
目标:杀光所有有身份者或平民。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杀死任意一个玩家。二杀不互知,轮流杀人,若其中一杀出局,则另一杀每晚杀人。若杀中对方则二杀合并。不得弃权。
2.1.3 独杀
人数:1人
目标:杀光所有有身份者或平民。
特殊权利:独杀与杀手不互知身份。激活前警察查证其身份为平民。若被杀手杀中或互杀则合并;若未被杀中或互杀,在杀手出局一人后,独杀与杀手可每晚各杀1人。
激活条件:杀手出局1人。激活后,每晚杀一人,不得弃权.
2.1.4 巫师
人数:1人
目标:帮助杀手方取得胜利。
特殊权利:被警察查中,则法官告知主验警察名单。
2.1.5 警察
人数:2人
目标:引导好人方投死杀手方。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的真实身份,验证时需提供主验名单。不得弃权。
2.1.5 特警
人数:1人
目标:找出杀手并实施狙击。
特殊权利:特警拥有一次狙击权利,被狙击者出局。前三天必须开枪,否则权利丧失。狙击权丧失后身份转为平民。
2.1.6 地雷
人数:1人
目标:帮助好人方取得胜利。
特殊权利:被杀手杀到,与其同归于尽。
2.1.7 特使
人数:1人
目标:未知。
特殊权利:1、若率先被杀手杀中,则身份转为隐杀(告知本人),在该杀手出局后接替其身份。转为隐杀后警察查证答复为该杀手身份。隐杀可被其他杀手杀死。2、若率先被警察查中,答复身份为平民,身份转为隐警(告知本人),在该警察出局后接替其身份。3、若被警察杀手同时查杀,则转为平民。4、其余情况视同平民。
2.1.8 平民
人数:7人
目标:找出杀手方投死。
特殊权利:无。
2.1.9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2个游戏环节。
【白天】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2个游戏环节。
【投票】投票采用两轮投票制。第一轮投票为试探性投票,得票超过总票数40\\\\\\\%的最高票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无人得票超过总票数40\\\\\\\%则不死人直接进入夜晚。如果试探性投票中出现2位得票超过40\\\\\\\%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则本轮无人死亡。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特权者行使特权;死者遗言。
【杀人】在夜晚,杀手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必须原创,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酌情公布杀人帖。
【查证】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方式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
【狙击】特警通过站内短信方式告知法官狙击对象。如狙击成功,需提供狙击帖,具体要求同杀人帖。法官酌情公布狙击帖。
【遗言】所有被杀者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都公布真实身份。
【胜利条件】好人方:所有杀手方成员出局;杀手方:1、杀手方人数大于等于好人方人数;2、游戏中除杀手方外全部为平民;3、游戏中除杀手方外没有平民。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本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拒绝QQ方式行使特权,请一律使用站内短信。
2.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2阶段投票制。时间以本论坛为准,法官可酌情调整,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白天讨论与试探性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高票对决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夜晚。12:00--20:00,有特权者行使权利
【环节四】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某方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或者总发帖字数少于200字的,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1次警告。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予1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直接由其他玩家替换。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强制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最多可请假一轮。
4. 只计算讨论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投票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5.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6.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7.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面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在法官办公室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在法官办公室跟贴询问。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不得在任何地方透露真实ID,不得猜测和谈论玩家的真实ID。
4. 不得透露游戏身份,不得在版杀以外的地方谈论版杀,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5. 不得发表空帖、沙发帖、单纯引用内容帖、单纯表情符号或数字帖、单纯路过帖。
6.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7. 不得假借与法官争论表明身份。不得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赌咒。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必须服从法官的决定,尊重法官的劳动。
8. 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犯规自杀来表明自己的好人身份,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为本集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9. 以上条款请玩家自觉遵守,违反规定轻者警告一次,重者直接取消游戏资格,并进入论坛版杀黑名单。
上一次由白白小于2007-5-29 周二 上午10:44:52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
|
| 返回顶端 |
|
 |
|
yaniozz 游戏积分: 2817.00
|
时间: 2007-5-27 周日 上午9:32:10 标题: |
No.2 |
|
坐沙發 支持小白姐姐~~  |
|
| 返回顶端 |
|
 |
纪柔  加入时间: 2006-06-16 发表文章: 1989 游戏积分: 5482.80 存款: 38800 现金: 2259
|
时间: 2007-5-27 周日 上午9:44:38 标题: |
No.3 |
|
 |
|
| 返回顶端 |
|
 |
安杰一世 加入时间: 2006-10-04 发表文章: 465 游戏积分: 1215.20
|
时间: 2007-5-27 周日 下午11:33:30 标题: |
No.4 |
|
师傅!!!
现在很多人一当水就选择无理由潜水
建议身份多点再多点!哈哈 |
|
| 返回顶端 |
|
 |
飞过一阵风 游戏积分: 10646.00 存款: 54989
|
时间: 2007-5-27 周日 下午11:35:25 标题: |
No.5 |
|
我要做水,,,我要做水..
LS不要瞧不起我们水~~ |
|
| 返回顶端 |
|
 |
|
中岛美嘉 游戏积分: 2245.40 来自: 请带我去乌斯怀亚。 存款: 222222 现金: 56270
|
时间: 2007-5-27 周日 下午11:35:32 标题: |
No.6 |
|
支持一下
我的第一次版杀经历就是在新选 |
|
| 返回顶端 |
|
 |
|
中岛美嘉 游戏积分: 2245.40 来自: 请带我去乌斯怀亚。 存款: 222222 现金: 56270
|
时间: 2007-5-27 周日 下午11:48:53 标题: |
No.7 |
|
MS有一点很关键的没有写出来
翻牌还是不翻牌?? |
|
| 返回顶端 |
|
 |
偶係蛋蛋 加入时间: 2006-10-07 发表文章: 394 游戏积分: 2484.20
|
时间: 2007-5-28 周一 上午4:05:03 标题: |
No.8 |
|
| 支持支持~~~~~~~~~~~~~~~~~~~~~~~~~~~~~~~~ |
|
| 返回顶端 |
|
 |
|
白白小
游戏积分: 114.80
|
时间: 2007-5-28 周一 上午9:23:08 标题: |
No.9 |
|
| 引用: |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都公布真实身份。
|
|
|
| 返回顶端 |
|
 |
‖牙牙 加入时间: 2006-12-02 发表文章: 1424 游戏积分: 4472.00 来自: 红尘错爱,一夕忽老。奢求幸福的人狭路相逢。我们都是奋不顾身的傻瓜。
|
时间: 2007-5-29 周二 上午3:24:45 标题: |
No.10 |
|
我真的很仔细的看了。。
可怕在游戏过程中出错。。
我第一次版杀。。很多不会,,求助。。  |
|
| 返回顶端 |
|
 |
|
邦德女郎 游戏积分: 6330.80
|
时间: 2007-5-29 周二 下午1:45:34 标题: |
No.11 |
|
已阅。 |
|
| 返回顶端 |
|
 |
|
Coldlove 游戏积分: 6273.60
|
时间: 2007-5-31 周四 下午12:49:07 标题: |
No.12 |
|
| 死一个杀手之后,独杀激活,就是说晚上杀杀可以刀一个,独杀可以刀一个,一天可杀两个..... |
|
| 返回顶端 |
|
 |
doyou 加入时间: 2007-03-23 发表文章: 1727 游戏积分: 1092.80 来自: long time no see 现金: 1800
|
时间: 2007-5-31 周四 下午2:28:08 标题: |
No.13 |
|
| 我也是第一次玩版,什么都不懂..还希望法官多多帮助.. |
|
| 返回顶端 |
|
 |
|
白白小
游戏积分: 114.80
|
时间: 2007-5-31 周四 下午6:15:35 标题: |
No.14 |
|
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去法官办公室骚扰法官 |
|
| 返回顶端 |
|
 |
|
奈何潇雨 游戏积分: 6414.00
|
时间: 2007-6-01 周五 上午4:38:02 标题: |
No.15 |
|
| 明天骚扰你好了~我要过节~ |
|
| 返回顶端 |
|
 |
子夜蓝 加入时间: 2006-12-04 发表文章: 8960 游戏积分: 9049.40 来自: 闭上双眼,假装全世界就此安眠。 存款: 78778 现金: 17582
|
时间: 2007-6-02 周六 下午3:16:18 标题: |
No.16 |
|
| Coldlove 写道: | | 死一个杀手之后,独杀激活,就是说晚上杀杀可以刀一个,独杀可以刀一个,一天可杀两个..... |
嗯,没错。一个杀手出局后,在另一个杀手与独杀没有刀到对方时启动双刀。如果刀到对方,则合并。  |
|
| 返回顶端 |
|
 |
子夜蓝 加入时间: 2006-12-04 发表文章: 8960 游戏积分: 9049.40 来自: 闭上双眼,假装全世界就此安眠。 存款: 78778 现金: 17582
|
时间: 2007-6-02 周六 下午3:17:52 标题: |
No.17 |
|
| doyou 写道: | | 我也是第一次玩版,什么都不懂..还希望法官多多帮助.. |
MM,加油。我看好你~~~~~
P。S:赢了奖金分我一半。我不会告你贿赂的  |
|
| 返回顶端 |
|
 |
子夜蓝 加入时间: 2006-12-04 发表文章: 8960 游戏积分: 9049.40 来自: 闭上双眼,假装全世界就此安眠。 存款: 78778 现金: 17582
|
时间: 2007-6-02 周六 下午3:34:54 标题: |
No.18 |
|
| 白白小 写道: | 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去法官办公室骚扰法官 |
小白,小白。。。我也要骚扰你  |
|
| 返回顶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