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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版杀4】《红楼魅影》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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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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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11 周三 上午11:08:24    标题: 【社团版杀4】《红楼魅影》总规则  No.1 引用回复

一、前言

  本次版杀旨在繁荣和发展KB版杀事业,增加K3社团成员交流。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参与性强,发挥余地大,战术多变。您的热情就是我们的期待。
  1.本次版杀以2.0版杀人游戏规则为基础。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7-15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2.0为基础的版杀。

2.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2.1.2 绛珠仙子
  人数:1人
  特殊权利:1.每轮单独提交杀人名单(攻击力:1)。2.拥有“风月宝鉴”,可以永远抵御太虚仙的攻击,并可抵御1次投杀,1次过后失效。3.不受贾母“棒打鸳鸯”的影响。4.绛珠仙子与3个太虚仙之间不互相知道身份。
  特殊说明:“风月宝鉴”损坏后,绛珠仙子也不再能抵御太虚仙的攻击!可被太虚仙杀死!但注意,只有投票才能毁坏“风月宝鉴”!


2.1.3 太虚仙
  人数:3人
  代号:痴梦仙姑,引愁金女,度恨菩提
  技能:1.每轮共同提交杀人名单(攻击力:1)。 2.拥有技能“万艳同杯”,可在任何一轮向法官申请使用,则该轮不提交杀人名单,但可以累计攻击力,所累计的攻击力为当前太虚仙的人数。“万艳同杯”能力可无限轮累加。3.3个太虚仙之间互相知道身份,每轮共同使用一次权力。4.3个太虚仙与绛珠仙子之间不互相知道身份。
  特殊说明:“万艳同杯”解释。例如:第二轮太虚仙剩余3人,在应该使用权力时申请使用“万艳同杯”,则本轮“太虚仙”无法攻击任何人,但第三轮时,太虚仙再选择攻击某人,则攻击力记为3。

2.1.4 金玉盟
  人数:3人
  说明:好人方的人物。不知道哪些人是杀手,只能靠自己的判断。
  技能:1.拥有“通灵宝玉”(防御力:1),可抵御太虚仙的攻击力为1的一次攻击,不可抵御投杀。2.拥有“搜索”能力,每轮可向法官提请验证一个人“是否为风月司”的请求,法官将给予“是”或“不是”的回答。3.3个金玉盟之间互相知道身份,每轮共同使用一次“搜索”权力。

2.1.5 风月司
  人数:9人
  技能:1.9名风月司之间彼此不知道身份,只知道自己的身份是风月司。 2.风月司拥有“吟颂”的能力,每轮每个风月司提交一个自己吟颂的对象,在提交的吟颂名单中,若某人获得了大于等于“当前风月司数/当前太虚仙人数(四舍五入)”位风月司的吟颂,则该人本轮的防御力加1。“吟颂”所增加的额外防御力只在本轮有效,不累加,不保留。此外,当太虚仙全灭时(绛珠仙子未死),风月司的“吟颂”能力消失。  
  实例:例如,第一轮,太虚仙人数为3,风月司人数为9,在风月司提交的所有吟颂名单中,有超过3名风月司选择了对“影儿”进行吟颂,则该轮“影儿”的防御力加1。若“影儿”为风月司,太虚仙本轮决定杀“影儿”,则“影儿”本轮不死。但如果绛珠仙子提交的杀人名单也是“影儿”,则判定对“影儿”的攻击力为2,防御力为2,“影儿”死亡。

2.1.6 警幻仙姑
  人数:1人
  技能:1.警幻仙姑为所有人都知道身份的角色。 2.拥有技能“千红一窟”,若对金玉盟使用,则可直接使该金玉盟被杀,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金玉盟有效。3.拥有“破镜重圆”能力,若对某轮被投杀的太虚仙(绛珠仙子)使用,则可将该太虚仙(绛珠仙子)救回,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太虚仙(绛珠仙子)有效。4.警幻仙姑在使用“千红一窟”和“破镜重圆”之前,不被投杀不被攻击,在2项权力全部使用过之后,可被太虚仙杀害,可被所有人投杀。  
    

2.1.7 贾母
  人数:1人
  技能:1.贾母为所有人都知道身份的角色。2.拥有“棒打鸳鸯”能力,若对太虚仙使用,则可直接使该太虚仙被杀,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太虚仙有效。3.拥有“回光返照”能力,若对某轮被投杀的金玉盟(风月司)使用,则可将该金玉盟救回,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金玉盟(风月司)有效。4.贾母在使用“棒打鸳鸯”和“回光返照”之前,不被投杀不被攻击,在2项权力全部使用过之后,可被太虚仙杀害,可被所有人投杀。


2.1.8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2.2.1 报名
  2.2.2 测试及角色抽签
  2.2.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2.3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白天】游戏从白天开始,第一天大家可以相互讨论交流,认识一下,进行试探性投票投票,该投票轮不死人。从第二天白天开始,投票采用三轮投票制。第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并且票数达到40%(含本数)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轮高票辩论投票,此轮高票者对辩,对辩完成后其余人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则除高票者外其余人讨论,讨论完成后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不死人。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视情况而定)。

  【杀人】在夜晚,杀手间可以相互认识交流,并决定杀人,当各个杀手意见一致时,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酌情公布杀人帖。


  【遗言】夜晚出局者临终前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游戏的攻击判定】游戏引入攻击力与防御力的概念,每个人都拥有数值为“1”的基础防御力。每轮太虚仙阵营的攻击和教会阵营的防守都以攻击与防守的差值进行判定,当每轮被攻击人所受到的攻击大于等于该人的防御时(攻击—防御>=0),判定该人死亡,否则,攻击方的攻击失败。


  【每轮的顺序】风月司吟颂 -> 计算每个人的防御力 -> 太虚仙和绛珠仙子提交暗杀名单 -> 计算攻击/防御,判定死亡 -> 讨论 -> 投票 -> 计算高票 -> 征求警幻仙姑和贾母意见,是否使用特技 -> 宣布被投杀人是否死亡,公布其身份 ->风月司吟颂

  【技能使用说明】所有在同一夜晚使用的技能,不论玩家发送先后,均判同时生效。举例:绛珠仙子选择杀“影儿”,同时太虚仙选择杀绛珠仙子,即使法官先收到太虚仙的请求,也判同时生效。“破镜重圆”和“风月宝鉴”在同一轮使用时,判定“破镜重圆”优先生效,“风月宝鉴”继续保留。举例:绛珠仙子“影儿”在第一次被投高票时,警幻仙姑使用“破镜重圆”,虽然不使用“破镜重圆”绛珠仙子也不会出局,这时判“破镜重圆”被使用,“影儿”被救回,“风月宝鉴”继续保留。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公布真实身份。警幻仙姑和贾母是否使用特技不公布。

  【获胜】金玉盟方胜利: A.金玉盟搜索到所有存活风月司,且有5名(含)以上的风月司幸存。 说明:被投杀或被太虚仙杀害而公布身份的风月司不算做被金玉盟搜索到的风月司。B.太虚仙全部出局,且绛珠仙子出局。C.太虚仙全部出局,且警幻仙姑出局。太虚仙方胜利:A.风月司全部出局,且至少1名太虚仙(绛珠仙子)幸存。B.金玉盟全部出局,并至少3名风月司出局。C.金玉盟全部出局,且贾母出局。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2.4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2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第一轮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第一次高票对辩。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第二次高票讨论。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暗杀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帖子位置   
  1. 版杀主版面:游戏总则、筹备、正式报名
  2. 版杀游戏室:游戏进行中的所有帖子。

3.3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和版杀梦工厂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5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一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一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


上一次由yuo1guo2于2007-4-11 周三 下午8:26:20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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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11 周三 下午3:18:36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2.1.8阵营
一.以 警幻仙姑为首的太虚方
警幻仙姑(场上引导者)
绛珠仙子(独杀)
太虚仙---痴梦仙姑,引愁金女,度恨菩提(3普杀)

二.以贾母为首的金玉盟方
贾母(场上引导者)
金玉盟(警察)
风月司(水民)

实际无关正义邪恶,杀手警察。
两个阵营分别支持“木石前缘”和“金玉良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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