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首页
|
进入游戏
|
游戏入门
|
论坛
|
面杀
|
团队
|
论坛帮助
|
过往战例
|
英雄榜
登录
|
注册
现在的时间是2008-7-09 周三 下午1:05:32
[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初稿)
首页
->
论坛
->
版杀纪念馆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正文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0:05:31
标题: [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初稿)
No.
1
说明:
1。本贴是根据版杀9法官的讨论整理的,目前还是初稿。大家如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跟贴说明。
2。本规则是在BT号船和地雷战版杀的基础上整理的,今天晚些时候会分析一下对那些地方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原因。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等等。
3。对于规则中比较“新”的地方,近期很可能会修改。也有可能增加少量比较“新”的规则。
[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初稿)
1 重要说明
1.为了配合版杀宣传周,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比较普通、容易理解。游戏规则以警察版和3.0为基础,进行了一下折中。没有秘密警察,对医生的角色进行了调整。
2. 本次版杀中剧情法官不知道游戏秘密,剧情和法官不提示游戏线索。敬请玩家注意。
3. 本次版杀的游戏规则有别于简化版杀的规则。敬请玩家注意。
2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2.2 杀手
人数:4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者杀光警察。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可以杀死任意一个玩家。最多有一个晚上不杀人,否则第二天白天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公开一位杀手的身份。
2.3 警察
人数:3人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身份,也可以放弃查人机会。
2.4 医生
人数:4人
目标:医生属于好人集团,目标是保护所有好人和警察不被杀手杀死。
特殊权利:可以选择一个夜晚救治除自己以外的任意一个玩家,医生只有一次救治权利。如果该玩家在当晚被杀手杀,则该玩家被救治成功,不会死亡;如果该玩家没有被杀手杀或者被秘密警察开枪击中,则身中1针空针眼。累计2针空针的玩家会在第二天白天死亡。空针眼只累计一天,有一天没有空针眼时所有空针眼全部愈合。医生可以放弃救治机会。
(有点想加上下面的部分:医生按顺序分为甲乙丙丁,医生自己知道自己的序号,警察查证到医生时也可以知道医生的身份和序号。)
2.6 平民
人数:4-5人
目标:帮助警察找到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7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3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3.1 报名
3.2 抽签
3.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4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4.1 白天
白天玩家需要做两件事:讨论和投票。
4.1.1 讨论
对游戏剧情和各个玩家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不是杀手。
4.1.2 投票
采用1-3轮投票制。投票由1-3轮组成。分别为试探性投票、可疑者辩论投票和高票对决投票。任何一轮中都是票数过半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1. 试探性投票: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第一天票数超过2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二天票数超过1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3天及以后有票就成为可疑者。可疑者不到2位时,所有玩家都为可疑者。
2. 可疑者辩论投票:投票对象是试探性投票中选出的可疑者。
票数最高的玩家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进行高票对决投票。
3. 高票对决投票:投票对象是可疑者辩论投票中最高得票数相同的可疑者。票数最高的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由杀手集团决定那个玩家死亡。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4.2 夜晚
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
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
4.2.1 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
4.2.1.1 杀手杀人及查证
杀手间可以相互联系讨论,并决定要杀死的玩家。当所有杀手意见一致时,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杀手需要提供[杀人贴]。由剧情法官带发。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
杀手具备查证功能时,处理方法同警察查证。
4.2.1.2 警察查证
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
4.2.1.4 医生救治
医生把决定救治的玩家的ID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医生(可能是一个或多个)需要提供[救治杀人贴]。由剧情法官代发。
4.2.2 死者遗言
法官会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通知死亡的玩家,以及死亡原因:杀手杀死、狙击手狙击、医生扎死。死者提供[遗言]。遗言由玩家自己发到讨论贴和投票贴,不需要剧情法官代发。
在遗言的截止日期到来前,如果有必要死亡的玩家可以发多个遗言贴。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4.3 获胜
如此往复,杀手杀掉全部的平民或者杀光警察和秘密警察即可获胜。杀手全部死亡则好人和警察获胜。
5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试探性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可疑者辩论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高票对决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中午12:00--20:00 暗杀、调查、救治、道具使用。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6 其他
6.1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6.2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法官即安排替补玩家替换。没有替补玩家时,由法官邀请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4.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5. 杀人、狙击、查证、救治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6.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7.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6.3 帖子位置
1. 版杀主版面:游戏总则、筹备、正式报名
2. 版杀梦工厂:游戏剧情筹备
3. 版杀游戏室一:游戏进行中的所有帖子。
6.4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和版杀梦工厂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6.5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做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任何站内短信
2。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屏幕截图等。
上一次由蝈蝈于2005-4-12 周二 上午9:33:09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0:13:41
标题:
No.
2
引用:
(有点想加上下面的部分:医生按顺序分为甲乙丙丁,医生自己知道自己的序号,警察查证到医生时也可以知道医生的身份和序号。)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0:47:46
标题:
No.
3
法官讨论后,规则增加一条:
由于本次版杀是九天要在九天内完成的实验。游戏从第3天正式开始,好人集团必须在第9天内把所有杀手全部在白天投死。否则杀手胜利。
也就是说好人集团只有7个白天可以利用。
返回顶端
花蝴蝶
加入时间: 2004-10-05
发表文章: 1248
游戏积分: 1987.60
来自: 夏天的花丛
存款: 29175
现金: 25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1:53:56
标题:
No.
4
天哪 4只医生!
返回顶端
耐克少年
加入时间: 2004-07-28
发表文章: 3133
游戏积分: 1813.0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03:13
标题:
No.
5
医生2个就够了吧 弄4个医生杀手太吃亏了
投票的时候医生4票 杀手4票 警察3票
杀手不敢跳,警察敢为所欲为的,杀手一定嗷嗷憋屈
同时杀手也不敢跳医,杀手还可以做什么?
光隐藏?光伪装?光欺骗?难度太大了吧
想法是暂时的,规则还在消化中,可能我理解性错误
返回顶端
我是流氓我怕谁
游戏积分: 743.60
现金: 1180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10:57
标题:
No.
6
四个医生??
杀手直接自杀吧。。。
返回顶端
生锈的钥匙
游戏积分: 8494.4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12:50
标题:
No.
7
医生假如也是能在晚上一起讨论的话,那明显是虐待杀手哦 。。。。
返回顶端
耐克少年
加入时间: 2004-07-28
发表文章: 3133
游戏积分: 1813.0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16:46
标题:
No.
8
看明白了,医生一人只能扎一针
一共4针
杀手先杀医生还是警察一定要考虑好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37:12
标题:
No.
9
两种方式:
1。一个医生,最多扎4针
2。四个医生,每个医生只能扎一针
扎死人的规则是相同的。
那种方式杀手更有利呢?我觉得是各有利弊,战术不同了。似乎。。好象。。是杀手更有利一些。
对杀手有利的地方:如果警察跳了,还有很多医生手里有针,医生扎还是不扎呢?要扎的话,扎死了怎么办?
对杀手不利的地方:真警察也许可以指挥医生一晚上就把杀手扎死。
本次版杀还限定医生不能扎自己。本来还考虑对医生遍个号。耐克提到了杀手跳的话难度太大了,确实是这样。那就不编号了吧。
大家可以发表一下意见,如果可玩性不是很好的话,可以只设置一个医生,和3.0的规定基本一样。但应该需要限制救治的次数,否则杀手的难度太大。
返回顶端
cljc
游戏积分: 1101.60
来自: 上海
现金: 1760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58:39
标题:
No.
10
补充一下,医生不知道相互间身份每个医生只知道自己是医生。
返回顶端
zt100
游戏积分: 685.60
来自: 北京
现金: 1175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30:42
标题: 我觉得这规则对杀手有利
No.
11
说几点看法:
1、显然医生之间是不能商量的,否则杀手不用活了;
2、给医生编号基本防止了杀手假跳医,不宜采用;
3、在杀手可以跳医的情况下,医生跳的作用和跳水区别不大,跳多了反而容易暴露警察;
4、与其他规则比较,对比地雷战,医生总共仍然只有4针,却少了反炸杀手的手段,多了同时扎警的顾虑,而很多医生留针待命的优势基本可以忽略;对比警察版,警察少一人,医生成为乱民的可能性更高..
5、理解楼主的意思,是想让更多的玩家积极参与游戏,平衡起见,我觉得可以补充下面两条或者取其中一条:多医生同一天双扎好人不死;每天天亮后报告谁有针孔;否则还是建议只设一个医生,最多扎四针。
返回顶端
cljc
游戏积分: 1101.60
来自: 上海
现金: 1760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43:55
标题: Re: 我觉得这规则对杀手有利
No.
12
zt100 写道:
说几点看法:
1、显然医生之间是不能商量的,否则杀手不用活了;
2、给医生编号基本防止了杀手假跳医,不宜采用;
3、在杀手可以跳医的情况下,医生跳的作用和跳水区别不大,跳多了反而容易暴露警察;
4、与其他规则比较,对比地雷战,医生总共仍然只有4针,却少了反炸杀手的手段,多了同时扎警的顾虑,而很多医生留针待命的优势基本可以忽略;对比警察版,警察少一人,医生成为乱民的可能性更高..
5、理解楼主的意思,是想让更多的玩家积极参与游戏,平衡起见,我觉得可以补充下面两条或者取其中一条:多医生同一天双扎好人不死;每天天亮后报告谁有针孔;否则还是建议只设一个医生,最多扎四针。
我们法官团的构想是:要削弱好人方实力,因为4杀4警在版杀里杀手集团战绝对不利地位。两针扎死人,就等同在一天里狙出手一次。而且我们考虑到有人跳警,只要警察指挥得当,应该不会被扎死的。
楼上的建议我们会讨论一下的,谢谢你提出的意见。
返回顶端
虫子的最爱
游戏积分: 1188.40
来自: 天国
现金: 9000
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2:34:35
标题:
No.
13
如果是4个医生,医生之间肯定是互相不知道身份的
返回顶端
若松俊
游戏积分: 2952.40
现金: 45580
时间: 2005-4-09 周六 下午9:50:49
标题:
No.
14
如果警察没有在一开始就被杀中,那么在掌握了一部分医生和杀手名单之后可以做的事情是很多的。如果不顺利的没有查到杀手,查到了医生和好人,指挥医生扎死另外没有查到的人也是一种方法。
也许有不足,不过我支持创新。
返回顶端
pureflora
游戏积分: 1494.60
存款: 18824
现金: 26469
时间: 2005-4-09 周六 下午10:01:08
标题:
No.
15
还是觉得四个医生的把握上比较有难度……不容易控制的话很容易造成混乱。
既然是版杀宣传周,我们可以就从最基础的3.0版杀做起,设立一个阻击手一个医生。阻击手只能出击一次,出击后为平民。医生最多只能扎人4次,两次空针扎死人。其实版杀要求在7天内找出所有杀手,否则算好人方失败,已经对好人方的战略有一定限制。或者如果想对杀手方有利的话,可以增加道具,比如解毒药或者防弹衣各亦,杀手方任选一个,只能使用一次。用来防止被扎死或者被阻击阻了。多给杀手一次机会。
返回顶端
cljc
游戏积分: 1101.60
来自: 上海
现金: 17600
时间: 2005-4-09 周六 下午10:18:17
标题:
No.
16
不错8月说得不错,好建议,给杀手一个道具,防杀,查或狙
返回顶端
jj23deedee
游戏积分: 7246.40
来自: 人就像流星一样,划过这个现实的社会,只留下一点点痕迹!
时间: 2005-4-10 周日 上午12:15:11
标题:
No.
17
好像没有狙击手吧???
要防弹衣何用???
返回顶端
cljc
游戏积分: 1101.60
来自: 上海
现金: 17600
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6:00:50
标题:
No.
18
[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修改)
一、总则
旨在配合版杀宣传周,培养新的版杀玩家,推动KB版杀事业。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比较普通、容易理解。没有版杀经验不要紧,但只要有参与热情我们就欢迎。
二、规则
2.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警察版和V3.0为基础的版杀,也借鉴了相当一部分地雷战中的规则 。删减“秘密警察”和“医生”角色,引入“C”特殊角色(该角色介绍见“游戏身份”)
2.1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有意见和问题请提交到法官答疑贴)
2.1.2 杀手
人数:4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者杀光警察。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可以杀死任意一个玩家。最多有一个晚上不杀人,否则第二天白天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公开一位杀手的身份。
2.1.3 警察
人数:3人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身份,也可以放弃查人机会。
2.1.4 C
人数:1人
目标:医生属于好人集团,目标是保护所有好人和警察不被杀手杀死。
特殊权利:可以选择夜晚施毒任意一个玩家,C每晚只有一次施毒权利。如果该玩家在当晚被杀手杀,则该玩家被救治成功,不会死亡,且主杀“中剧毒负伤”,经过1天后死亡(即第一天晚上中毒,第3天白天法官公布中毒身亡);如果该玩家没有被杀手杀,则身中余毒,累计连续中毒两次的玩家会在第二天白天死亡。中余毒只累计一天,一天后余毒排除体外。C只有3次施毒机会,但可以放弃施毒机会。
2.1.5 平民
人数:4-6人
目标:帮助警察找到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1.6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2.2.1 报名
2.2.2 测试及角色抽签
2.2.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2.3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2.3.1 白天
白天玩家需要做两件事:讨论和投票。
2.3.1.1 讨论
对游戏剧情和各个玩家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不是杀手。
2.3.1.2 投票
采用1-3轮投票制。投票由1-3轮组成。分别为试探性投票、可疑者辩论投票和高票对决投票。任何一轮中都是票数过半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1. 试探性投票: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第一天票数超过20%(不含2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二天票数超过10%(不含1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3天及以后有票就成为可疑者。可疑者不到2位时,所有玩家都为可疑者。
2. 可疑者辩论投票:投票对象是试探性投票中选出的可疑者。
(1)可疑者不是所有玩家时,票数最高的玩家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进行高票对决投票。
(2)可疑者是所有玩家时,票数过半死亡。否则不死人,进入夜晚。
3. 高票对决投票:投票对象是可疑者辩论投票中最高得票数相同的可疑者。票数最高的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由杀手集团决定那个玩家死亡。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2.3.2 夜晚
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
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
2.3.2.1 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
2.3.2.1.1施毒
C如果决定施毒,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如有杀手中剧毒,法官会在变杀手死亡后发布该杀手死亡信息;如因连续施毒导致被施毒者死亡,法官在被施毒者死亡后发布该玩家死亡信息。
2.3.2.1.2 暗杀
杀手间可以相互联系讨论,并决定要暗杀的玩家。当所有杀手意见一致时,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并要提交一个主杀(主杀要冒可能中毒的风险)。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杀手需要提供[暗杀贴]。由剧情法官带发。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暗杀。 暗杀每轮不可放弃。
2.2.2.1.3查证
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调查每轮可以放弃。
2.3.2.2 死者遗言
法官会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通知死亡的玩家,以及死亡原因:暗杀、中毒等。死者提供[遗言]。遗言,遗言需要剧情法官代发。所有死者不论死亡原因,均可遗言。遗言贴每死者限一贴。
在遗言的截止日期到来前,如果有必要死亡的玩家可以联系法官更改遗言。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2.3.3 获胜
如此往复,杀手暗杀掉全部的好人或者杀光警察和地下工作者即可获胜。杀手全部死亡则好人方和警察方获胜。
2.4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试探性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可疑者辩论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高票对决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 暗杀、调查、施毒。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法官即安排替补玩家替换。没有替补玩家时,由法官邀请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4.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5.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6.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7.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帖子位置
1. 版杀主版面:游戏总则、筹备、正式报名
2. 版杀梦工厂:游戏剧情筹备
3. 版杀游戏室:游戏进行中的所有帖子。
3.3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和版杀梦工厂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做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任何站内短信
2。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屏幕截图等。
3.5 特殊说明
详见版杀特殊说明贴,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注:C是该身份尚未决定用什么名称。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15:53
标题:
No.
19
引用: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有意见和问题请提交到法官答疑贴)
加上:
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不掌握游戏秘密。
另外,加上特殊身份人员只有3次在夜晚行使权利的限制。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17:48
标题:
No.
20
引用:
由于本次版杀是九天要在九天内完成的实验。游戏从第3天正式开始,好人集团必须在第9天内把所有杀手全部在白天投死。否则杀手胜利。
也就是说好人集团只有7个白天可以利用。
返回顶端
耐克少年
加入时间: 2004-07-28
发表文章: 3133
游戏积分: 1813.00
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19:45
标题:
No.
21
好人其实有4个白天可以利用
一天投死一个杀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24:20
标题:
No.
22
加上一个补充说明: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11:48:10
标题:
No.
23
规则中原来写的是潜水一天,就替换掉。似乎处理的过于严厉了。请修改为: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11:51:16
标题:
No.
24
耐克少年 写道:
好人其实有4个白天可以利用
一天投死一个杀
如果这么说的话,
好人可以劝说杀手第一天出来自首一个,投死
晚上自杀一个
第二天白天再自首一个,投死
晚上再自杀一个。
不用银针使者动手,2个白天就可以结束4个杀手。
返回顶端
cljc
游戏积分: 1101.60
来自: 上海
现金: 17600
时间: 2005-4-12 周二 上午12:24:39
标题:
No.
25
[版杀9]『九天的阴谋』游戏规则
一、总则
旨在配合版杀宣传周,培养新的版杀玩家,推动KB版杀事业。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比较普通、容易理解。没有版杀经验不要紧,但只要有参与热情我们就欢迎。
二、规则
2.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警察版和V3.0为基础的版杀,也借鉴了相当一部分地雷战中的规则 。删减“秘密警察”和“医生”角色,引入冰针使者特殊角色(该角色介绍见“游戏身份”)
2.1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不掌握游戏秘密。 (有意见和问题请提交到法官答疑贴)
2.1.2 杀手
人数:4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者杀光警察。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可以杀死任意一个玩家。最多有一个晚上不杀人,否则第二天白天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公开一位杀手的身份。
2.1.3 警察
人数:3人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身份,也可以放弃查人机会。
2.1.4 冰针使者
人数:1人
目标:冰针使者属于好人集团,目标是保护所有好人和警察不被杀手杀死。
特殊权利:拥有3枚冰针。可以选择夜晚对任意一个玩家使用,冰针使者每晚只能使用一枚冰针。如果该玩家在当晚被杀手杀,则该玩家被救治成功,不会死亡,且主杀中剧毒负伤,经过1天后死亡(即第一天晚上中毒,第3天白天法官公布中毒身亡);如果该玩家没有被杀手杀,则身中余毒,累计连续中毒两次的玩家会在第二天白天死亡。中余毒只累计一天,一天后余毒排除体外。
2.1.5 平民
人数:4-6人
目标:帮助警察找到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1.6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2.2.1 报名
2.2.2 测试及角色抽签
2.2.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2.3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2.3.1 白天
白天玩家需要做两件事:讨论和投票。
2.3.1.1 讨论
对游戏剧情和各个玩家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不是杀手。
2.3.1.2 投票
采用1-3轮投票制。投票由1-3轮组成。分别为试探性投票、可疑者辩论投票和高票对决投票。任何一轮中都是票数过半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1. 试探性投票: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第一天票数超过20%(不含2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二天票数超过10%(不含1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3天及以后有票就成为可疑者。可疑者不到2位时,所有玩家都为可疑者。
2. 可疑者辩论投票:投票对象是试探性投票中选出的可疑者。
(1)可疑者不是所有玩家时,票数最高的玩家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进行高票对决投票。
(2)可疑者是所有玩家时,票数过半死亡。否则不死人,进入夜晚。
3. 高票对决投票:投票对象是可疑者辩论投票中最高得票数相同的可疑者。票数最高的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由杀手集团决定那个玩家死亡。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2.3.2 夜晚
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
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
2.3.2.1 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
2.3.2.1.1施毒
冰针使者如果决定使用冰针,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如有杀手中剧毒,法官会在白天到来后发布该杀手死亡信息;如因连续使用冰针导致死亡,法官在白天到来后宣布该玩家死亡信息。
冰针使者只有3枚冰针,可以放弃使用一枚或多枚冰针的机会。
因为使用冰针导致玩家死亡后,需要冰针使者向法官提供[冰针杀人贴]。
2.3.2.1.2 暗杀
杀手间可以相互联系讨论,并决定要暗杀的玩家。当所有杀手意见一致时,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并要提交一个主杀(主杀要冒可能中毒的风险)。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杀手需要提供[暗杀贴]。由剧情法官带发。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暗杀。 暗杀每轮不可放弃。
2.2.2.1.3查证
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调查每轮可以放弃。
2.3.2.2 死者遗言
法官会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通知死亡的玩家,以及死亡原因:暗杀、中毒等。死者提供[遗言]。遗言由玩家自行发到讨论贴和投票贴。所有死者不论死亡原因,均可遗言。遗言贴每死者限一贴,但需要同时发到讨论贴和投票贴。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2.3.3 获胜
1、如此往复,杀手暗杀掉全部的好人或者杀光警察和地下工作者即可获胜。杀手全部死亡则好人方和警察方获胜。
2、由于本次版杀是九天要在九天内完成的实验。游戏从第3天白天正式开始(即正式游戏的第一天白天),好人集团必须在第9天内把所有杀手全部在白天投死。否则杀手胜利。 (即在正式游戏的第7个白天结束后结束)
也就是说好人集团只有7个白天可以利用。如果超过时间判定杀手集团获胜。
2.4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试探性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可疑者辩论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高票对决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 暗杀、调查、施毒。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帖子位置
1. 版杀主版面:游戏总则、筹备、正式报名
2. 版杀梦工厂:游戏剧情筹备
3. 版杀游戏室:游戏进行中的所有帖子。
3.3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和版杀梦工厂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做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任何站内短信
2。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屏幕截图等。
3.5 特殊说明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返回顶端
蝈蝈
游戏积分: 12224.40
时间: 2005-4-12 周二 上午8:52:39
标题:
No.
26
规则已经转到了游戏室,如果有疑问和讨论,请在本贴后跟贴讨论。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首页
->
论坛
->
版杀纪念馆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第
1
页,共
1
页
论坛转跳:
选择一个论坛
版杀,让我们慢慢杀来!
----------------
版杀筹备区
版杀交流区
版杀纪念馆
版杀游戏一室
版杀游戏二室
版杀游戏三室
版杀游戏四室
快速版杀游戏室
所谓杀人,只不过是游戏而已
----------------
在线交流,战例分析
推理天下
KB联赛专区
Killbar文学
----------------
Killbar文学
情感·社会
----------------
情漫killbar
灌水特区
----------------
灌水版块
开心乐园
体育·娱乐·竞猜
美眉驿站
系统版务区
----------------
站务管理
团队管理专版
申诉与仲裁
申诉档案馆
线下派对(点击展开。。。)
----------------
线下派对
北京分舵
上海分舵
南京分舵
团队基地(点击展开。。。)
----------------
团队档案馆
踩警大队
新選組
皇室S堂
皇家天下
Ooo绝队
【月池】
夜殇
KB小树林
【古龙豪侠】
杀助兵团
【家有尐白】
牵手
【老高的美女房】
【歪刀门】
捣蛋ス部落
谁与争锋
【豆腐门】
【七彩世界】
TOP童话
大汉帝国
警花局
∷激情杀人客栈∷
无敌圈圈帮
『思存居』
苍穹
【三叶草】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4
KillBar
All Rights Reserved(1024*768最佳)
京ICP备05012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