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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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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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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0:05:31    标题: [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初稿)  No.1 引用回复


说明:
  1。本贴是根据版杀9法官的讨论整理的,目前还是初稿。大家如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跟贴说明。
  2。本规则是在BT号船和地雷战版杀的基础上整理的,今天晚些时候会分析一下对那些地方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原因。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等等。
  3。对于规则中比较“新”的地方,近期很可能会修改。也有可能增加少量比较“新”的规则。


[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初稿)


1 重要说明
  1.为了配合版杀宣传周,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比较普通、容易理解。游戏规则以警察版和3.0为基础,进行了一下折中。没有秘密警察,对医生的角色进行了调整。
  2. 本次版杀中剧情法官不知道游戏秘密,剧情和法官不提示游戏线索。敬请玩家注意。
  3. 本次版杀的游戏规则有别于简化版杀的规则。敬请玩家注意。



2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2.2 杀手
  人数:4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者杀光警察。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可以杀死任意一个玩家。最多有一个晚上不杀人,否则第二天白天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公开一位杀手的身份。

  2.3 警察
  人数:3人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身份,也可以放弃查人机会。


  2.4 医生
  人数:4人
  目标:医生属于好人集团,目标是保护所有好人和警察不被杀手杀死。
  特殊权利:可以选择一个夜晚救治除自己以外的任意一个玩家,医生只有一次救治权利。如果该玩家在当晚被杀手杀,则该玩家被救治成功,不会死亡;如果该玩家没有被杀手杀或者被秘密警察开枪击中,则身中1针空针眼。累计2针空针的玩家会在第二天白天死亡。空针眼只累计一天,有一天没有空针眼时所有空针眼全部愈合。医生可以放弃救治机会。
  (有点想加上下面的部分:医生按顺序分为甲乙丙丁,医生自己知道自己的序号,警察查证到医生时也可以知道医生的身份和序号。)

  2.6 平民
  人数:4-5人
  目标:帮助警察找到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7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3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3.1 报名
  3.2 抽签
  3.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4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4.1 白天
  白天玩家需要做两件事:讨论和投票。
  4.1.1 讨论
  对游戏剧情和各个玩家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不是杀手。
  4.1.2 投票
  采用1-3轮投票制。投票由1-3轮组成。分别为试探性投票、可疑者辩论投票和高票对决投票。任何一轮中都是票数过半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1. 试探性投票: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第一天票数超过2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二天票数超过1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3天及以后有票就成为可疑者。可疑者不到2位时,所有玩家都为可疑者。
  2. 可疑者辩论投票:投票对象是试探性投票中选出的可疑者。
  票数最高的玩家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进行高票对决投票。
  3. 高票对决投票:投票对象是可疑者辩论投票中最高得票数相同的可疑者。票数最高的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由杀手集团决定那个玩家死亡。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4.2 夜晚
  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
  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
  4.2.1 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
  4.2.1.1 杀手杀人及查证
  杀手间可以相互联系讨论,并决定要杀死的玩家。当所有杀手意见一致时,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杀手需要提供[杀人贴]。由剧情法官带发。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
  杀手具备查证功能时,处理方法同警察查证。
  4.2.1.2 警察查证
  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
  4.2.1.4 医生救治
  医生把决定救治的玩家的ID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医生(可能是一个或多个)需要提供[救治杀人贴]。由剧情法官代发。
  4.2.2 死者遗言
  法官会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通知死亡的玩家,以及死亡原因:杀手杀死、狙击手狙击、医生扎死。死者提供[遗言]。遗言由玩家自己发到讨论贴和投票贴,不需要剧情法官代发。
  在遗言的截止日期到来前,如果有必要死亡的玩家可以发多个遗言贴。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4.3 获胜
  如此往复,杀手杀掉全部的平民或者杀光警察和秘密警察即可获胜。杀手全部死亡则好人和警察获胜。


5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试探性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可疑者辩论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高票对决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中午12:00--20:00 暗杀、调查、救治、道具使用。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6 其他

  6.1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6.2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法官即安排替补玩家替换。没有替补玩家时,由法官邀请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4.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5. 杀人、狙击、查证、救治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6.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7.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6.3 帖子位置
  1. 版杀主版面:游戏总则、筹备、正式报名
  2. 版杀梦工厂:游戏剧情筹备
  3. 版杀游戏室一:游戏进行中的所有帖子。

  6.4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和版杀梦工厂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6.5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做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任何站内短信
  2。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屏幕截图等。


上一次由蝈蝈于2005-4-12 周二 上午9:33:09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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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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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0:13:41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引用:
  (有点想加上下面的部分:医生按顺序分为甲乙丙丁,医生自己知道自己的序号,警察查证到医生时也可以知道医生的身份和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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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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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0:47:46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法官讨论后,规则增加一条:

由于本次版杀是九天要在九天内完成的实验。游戏从第3天正式开始,好人集团必须在第9天内把所有杀手全部在白天投死。否则杀手胜利。

也就是说好人集团只有7个白天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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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上午11:53:56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天哪 4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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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03:13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医生2个就够了吧 弄4个医生杀手太吃亏了
投票的时候医生4票 杀手4票 警察3票
杀手不敢跳,警察敢为所欲为的,杀手一定嗷嗷憋屈
同时杀手也不敢跳医,杀手还可以做什么?
光隐藏?光伪装?光欺骗?难度太大了吧

想法是暂时的,规则还在消化中,可能我理解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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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流氓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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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10:57    标题:  No.6 引用回复

四个医生??

杀手直接自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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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锈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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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12:50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医生假如也是能在晚上一起讨论的话,那明显是虐待杀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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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少年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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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16:46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看明白了,医生一人只能扎一针

一共4针

杀手先杀医生还是警察一定要考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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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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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37:12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两种方式:
1。一个医生,最多扎4针
2。四个医生,每个医生只能扎一针
扎死人的规则是相同的。

  那种方式杀手更有利呢?我觉得是各有利弊,战术不同了。似乎。。好象。。是杀手更有利一些。

  对杀手有利的地方:如果警察跳了,还有很多医生手里有针,医生扎还是不扎呢?要扎的话,扎死了怎么办?
  对杀手不利的地方:真警察也许可以指挥医生一晚上就把杀手扎死。

  本次版杀还限定医生不能扎自己。本来还考虑对医生遍个号。耐克提到了杀手跳的话难度太大了,确实是这样。那就不编号了吧。

  大家可以发表一下意见,如果可玩性不是很好的话,可以只设置一个医生,和3.0的规定基本一样。但应该需要限制救治的次数,否则杀手的难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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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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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2:58:39    标题:  No.10 引用回复

补充一下,医生不知道相互间身份每个医生只知道自己是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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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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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30:42    标题: 我觉得这规则对杀手有利  No.11 引用回复

说几点看法:
1、显然医生之间是不能商量的,否则杀手不用活了;
2、给医生编号基本防止了杀手假跳医,不宜采用;
3、在杀手可以跳医的情况下,医生跳的作用和跳水区别不大,跳多了反而容易暴露警察;
4、与其他规则比较,对比地雷战,医生总共仍然只有4针,却少了反炸杀手的手段,多了同时扎警的顾虑,而很多医生留针待命的优势基本可以忽略;对比警察版,警察少一人,医生成为乱民的可能性更高..
5、理解楼主的意思,是想让更多的玩家积极参与游戏,平衡起见,我觉得可以补充下面两条或者取其中一条:多医生同一天双扎好人不死;每天天亮后报告谁有针孔;否则还是建议只设一个医生,最多扎四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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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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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1:43:55    标题: Re: 我觉得这规则对杀手有利  No.12 引用回复

zt100 写道:
说几点看法:
1、显然医生之间是不能商量的,否则杀手不用活了;
2、给医生编号基本防止了杀手假跳医,不宜采用;
3、在杀手可以跳医的情况下,医生跳的作用和跳水区别不大,跳多了反而容易暴露警察;
4、与其他规则比较,对比地雷战,医生总共仍然只有4针,却少了反炸杀手的手段,多了同时扎警的顾虑,而很多医生留针待命的优势基本可以忽略;对比警察版,警察少一人,医生成为乱民的可能性更高..
5、理解楼主的意思,是想让更多的玩家积极参与游戏,平衡起见,我觉得可以补充下面两条或者取其中一条:多医生同一天双扎好人不死;每天天亮后报告谁有针孔;否则还是建议只设一个医生,最多扎四针。


我们法官团的构想是:要削弱好人方实力,因为4杀4警在版杀里杀手集团战绝对不利地位。两针扎死人,就等同在一天里狙出手一次。而且我们考虑到有人跳警,只要警察指挥得当,应该不会被扎死的。
楼上的建议我们会讨论一下的,谢谢你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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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子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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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8 周五 下午2:34:35    标题:  No.13 引用回复

如果是4个医生,医生之间肯定是互相不知道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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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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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9 周六 下午9:50:49    标题:  No.14 引用回复

如果警察没有在一开始就被杀中,那么在掌握了一部分医生和杀手名单之后可以做的事情是很多的。如果不顺利的没有查到杀手,查到了医生和好人,指挥医生扎死另外没有查到的人也是一种方法。
也许有不足,不过我支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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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ef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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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9 周六 下午10:01:08    标题:  No.15 引用回复

还是觉得四个医生的把握上比较有难度……不容易控制的话很容易造成混乱。

既然是版杀宣传周,我们可以就从最基础的3.0版杀做起,设立一个阻击手一个医生。阻击手只能出击一次,出击后为平民。医生最多只能扎人4次,两次空针扎死人。其实版杀要求在7天内找出所有杀手,否则算好人方失败,已经对好人方的战略有一定限制。或者如果想对杀手方有利的话,可以增加道具,比如解毒药或者防弹衣各亦,杀手方任选一个,只能使用一次。用来防止被扎死或者被阻击阻了。多给杀手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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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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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09 周六 下午10:18:17    标题:  No.16 引用回复

不错8月说得不错,好建议,给杀手一个道具,防杀,查或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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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23deed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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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0 周日 上午12:15:11    标题:  No.17 引用回复

好像没有狙击手吧???
要防弹衣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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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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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6:00:50    标题:  No.18 引用回复

[版杀9]『九天的阴谋』之游戏规则(修改)


一、总则

旨在配合版杀宣传周,培养新的版杀玩家,推动KB版杀事业。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比较普通、容易理解。没有版杀经验不要紧,但只要有参与热情我们就欢迎。

二、规则

2.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警察版和V3.0为基础的版杀,也借鉴了相当一部分地雷战中的规则 。删减“秘密警察”和“医生”角色,引入“C”特殊角色(该角色介绍见“游戏身份”)

2.1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有意见和问题请提交到法官答疑贴)

  2.1.2 杀手
  人数:4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者杀光警察。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可以杀死任意一个玩家。最多有一个晚上不杀人,否则第二天白天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公开一位杀手的身份。

  2.1.3 警察
  人数:3人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身份,也可以放弃查人机会。


  2.1.4 C
  人数:1人
  目标:医生属于好人集团,目标是保护所有好人和警察不被杀手杀死。
  特殊权利:可以选择夜晚施毒任意一个玩家,C每晚只有一次施毒权利。如果该玩家在当晚被杀手杀,则该玩家被救治成功,不会死亡,且主杀“中剧毒负伤”,经过1天后死亡(即第一天晚上中毒,第3天白天法官公布中毒身亡);如果该玩家没有被杀手杀,则身中余毒,累计连续中毒两次的玩家会在第二天白天死亡。中余毒只累计一天,一天后余毒排除体外。C只有3次施毒机会,但可以放弃施毒机会。

2.1.5 平民
  人数:4-6人
  目标:帮助警察找到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1.6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2.2.1 报名
  2.2.2 测试及角色抽签
  2.2.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2.3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2.3.1 白天   
白天玩家需要做两件事:讨论和投票。


2.3.1.1 讨论
  对游戏剧情和各个玩家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不是杀手。

2.3.1.2 投票   

采用1-3轮投票制。投票由1-3轮组成。分别为试探性投票、可疑者辩论投票和高票对决投票。任何一轮中都是票数过半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1. 试探性投票: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第一天票数超过20%(不含2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二天票数超过10%(不含1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3天及以后有票就成为可疑者。可疑者不到2位时,所有玩家都为可疑者。
2. 可疑者辩论投票:投票对象是试探性投票中选出的可疑者。
  (1)可疑者不是所有玩家时,票数最高的玩家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进行高票对决投票。
  (2)可疑者是所有玩家时,票数过半死亡。否则不死人,进入夜晚。
  3. 高票对决投票:投票对象是可疑者辩论投票中最高得票数相同的可疑者。票数最高的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由杀手集团决定那个玩家死亡。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2.3.2 夜晚
  
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
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

2.3.2.1 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

2.3.2.1.1施毒
  C如果决定施毒,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如有杀手中剧毒,法官会在变杀手死亡后发布该杀手死亡信息;如因连续施毒导致被施毒者死亡,法官在被施毒者死亡后发布该玩家死亡信息。

2.3.2.1.2 暗杀
  
杀手间可以相互联系讨论,并决定要暗杀的玩家。当所有杀手意见一致时,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并要提交一个主杀(主杀要冒可能中毒的风险)。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杀手需要提供[暗杀贴]。由剧情法官带发。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暗杀。 暗杀每轮不可放弃。

2.2.2.1.3查证
  
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调查每轮可以放弃。


2.3.2.2 死者遗言
  
法官会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通知死亡的玩家,以及死亡原因:暗杀、中毒等。死者提供[遗言]。遗言,遗言需要剧情法官代发。所有死者不论死亡原因,均可遗言。遗言贴每死者限一贴。
  在遗言的截止日期到来前,如果有必要死亡的玩家可以联系法官更改遗言。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2.3.3 获胜
  如此往复,杀手暗杀掉全部的好人或者杀光警察和地下工作者即可获胜。杀手全部死亡则好人方和警察方获胜。

2.4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试探性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可疑者辩论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高票对决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 暗杀、调查、施毒。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法官即安排替补玩家替换。没有替补玩家时,由法官邀请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4.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5.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6.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7.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帖子位置   
1. 版杀主版面:游戏总则、筹备、正式报名
  2. 版杀梦工厂:游戏剧情筹备
  3. 版杀游戏室:游戏进行中的所有帖子。

3.3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和版杀梦工厂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做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任何站内短信
  2。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屏幕截图等。

3.5 特殊说明
详见版杀特殊说明贴,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注:C是该身份尚未决定用什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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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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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15:53    标题:  No.19 引用回复

引用: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 (有意见和问题请提交到法官答疑贴)


加上:

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不掌握游戏秘密。



另外,加上特殊身份人员只有3次在夜晚行使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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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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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17:48    标题:  No.20 引用回复

引用:
由于本次版杀是九天要在九天内完成的实验。游戏从第3天正式开始,好人集团必须在第9天内把所有杀手全部在白天投死。否则杀手胜利。

也就是说好人集团只有7个白天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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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少年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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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19:45    标题:  No.21 引用回复

好人其实有4个白天可以利用
一天投死一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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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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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9:24:20    标题:  No.22 引用回复

加上一个补充说明: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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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11:48:10    标题:  No.23 引用回复

规则中原来写的是潜水一天,就替换掉。似乎处理的过于严厉了。请修改为: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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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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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1 周一 下午11:51:16    标题:  No.24 引用回复

耐克少年 写道:
好人其实有4个白天可以利用
一天投死一个杀


如果这么说的话,

好人可以劝说杀手第一天出来自首一个,投死
晚上自杀一个
第二天白天再自首一个,投死
晚上再自杀一个。

不用银针使者动手,2个白天就可以结束4个杀手。 icon_surpris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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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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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2 周二 上午12:24:39    标题:  No.25 引用回复

[版杀9]『九天的阴谋』游戏规则


一、总则

  旨在配合版杀宣传周,培养新的版杀玩家,推动KB版杀事业。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比较普通、容易理解。没有版杀经验不要紧,但只要有参与热情我们就欢迎。

二、规则

2.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警察版和V3.0为基础的版杀,也借鉴了相当一部分地雷战中的规则 。删减“秘密警察”和“医生”角色,引入冰针使者特殊角色(该角色介绍见“游戏身份”)

2.1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不掌握游戏秘密。 (有意见和问题请提交到法官答疑贴)

   2.1.2 杀手
  人数:4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者杀光警察。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可以杀死任意一个玩家。最多有一个晚上不杀人,否则第二天白天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公开一位杀手的身份。

   2.1.3 警察
  人数:3人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身份,也可以放弃查人机会。


   2.1.4 冰针使者
  人数:1人
  目标:冰针使者属于好人集团,目标是保护所有好人和警察不被杀手杀死。
  特殊权利:拥有3枚冰针。可以选择夜晚对任意一个玩家使用,冰针使者每晚只能使用一枚冰针。如果该玩家在当晚被杀手杀,则该玩家被救治成功,不会死亡,且主杀中剧毒负伤,经过1天后死亡(即第一天晚上中毒,第3天白天法官公布中毒身亡);如果该玩家没有被杀手杀,则身中余毒,累计连续中毒两次的玩家会在第二天白天死亡。中余毒只累计一天,一天后余毒排除体外。

2.1.5 平民
  人数:4-6人
  目标:帮助警察找到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1.6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报名、抽签、报到
  (见其他帖子)
  2.2.1 报名
  2.2.2 测试及角色抽签
  2.2.3 填写个人设定及报到


2.3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2.3.1 白天   
  白天玩家需要做两件事:讨论和投票。


2.3.1.1 讨论
  对游戏剧情和各个玩家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不是杀手。

2.3.1.2 投票    

  采用1-3轮投票制。投票由1-3轮组成。分别为试探性投票、可疑者辩论投票和高票对决投票。任何一轮中都是票数过半死亡,直接进入夜晚。
  1. 试探性投票: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第一天票数超过20%(不含2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二天票数超过10%(不含10%)的玩家成为可疑者,第3天及以后有票就成为可疑者。可疑者不到2位时,所有玩家都为可疑者。
2. 可疑者辩论投票:投票对象是试探性投票中选出的可疑者。
  (1)可疑者不是所有玩家时,票数最高的玩家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则进行高票对决投票。
  (2)可疑者是所有玩家时,票数过半死亡。否则不死人,进入夜晚。
  3. 高票对决投票:投票对象是可疑者辩论投票中最高得票数相同的可疑者。票数最高的死亡。如最高票出现平票,由杀手集团决定那个玩家死亡。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6.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


2.3.2 夜晚
  
  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
  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

2.3.2.1 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

2.3.2.1.1施毒
  冰针使者如果决定使用冰针,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如有杀手中剧毒,法官会在白天到来后发布该杀手死亡信息;如因连续使用冰针导致死亡,法官在白天到来后宣布该玩家死亡信息。冰针使者只有3枚冰针,可以放弃使用一枚或多枚冰针的机会。
  因为使用冰针导致玩家死亡后,需要冰针使者向法官提供[冰针杀人贴]。

2.3.2.1.2 暗杀
  
  杀手间可以相互联系讨论,并决定要暗杀的玩家。当所有杀手意见一致时,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并要提交一个主杀(主杀要冒可能中毒的风险)。法官如果通知该玩家死亡,杀手需要提供[暗杀贴]。由剧情法官带发。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暗杀。 暗杀每轮不可放弃。

2.2.2.1.3查证
  
  警察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警察意见一致时,由一名警察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警察。调查每轮可以放弃。


2.3.2.2 死者遗言
  
  法官会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通知死亡的玩家,以及死亡原因:暗杀、中毒等。死者提供[遗言]。遗言由玩家自行发到讨论贴和投票贴。所有死者不论死亡原因,均可遗言。遗言贴每死者限一贴,但需要同时发到讨论贴和投票贴。

  注:用QQ方式联系法官的玩家,必须确认法官收到自己的消息,否则请用站内短信重新发消息。

2.3.3 获胜
  1、如此往复,杀手暗杀掉全部的好人或者杀光警察和地下工作者即可获胜。杀手全部死亡则好人方和警察方获胜。
  2、由于本次版杀是九天要在九天内完成的实验。游戏从第3天白天正式开始(即正式游戏的第一天白天),好人集团必须在第9天内把所有杀手全部在白天投死。否则杀手胜利。 (即在正式游戏的第7个白天结束后结束)
  也就是说好人集团只有7个白天可以利用。如果超过时间判定杀手集团获胜。

2.4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试探性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二】可疑者辩论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三】高票对决投票。时间为12:00-次日12:00
  【环节四】夜晚12:00--20:00 暗杀、调查、施毒。
  【环节五】遗言20:00--次日12: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帖子位置   
  1. 版杀主版面:游戏总则、筹备、正式报名
  2. 版杀梦工厂:游戏剧情筹备
  3. 版杀游戏室:游戏进行中的所有帖子。

3.3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和版杀梦工厂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做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任何站内短信
  2。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屏幕截图等。

3.5 特殊说明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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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4-12 周二 上午8:52:39    标题:  No.26 引用回复

规则已经转到了游戏室,如果有疑问和讨论,请在本贴后跟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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