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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版杀4】《红楼魅影》规则及人物名单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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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4 周三 下午5:46:01    标题: 【社团版杀4】《红楼魅影》规则及人物名单讨论  No.1 引用回复

引用:

(一)角色特征
A. 绛珠仙子(1人)
  1.每轮单独提交杀人名单(攻击力:1)。
  2.拥有“风月宝鉴”,可以永远抵御太虚仙的攻击,并可抵御1次投杀,1次过后失效。
  特别说明:“风月宝鉴”损坏后,绛珠仙子也不再能抵御太虚仙的攻击!可被太虚仙杀死!但注意,只有投票才能毁坏“风月宝鉴”!
  3.不受贾母“棒打鸳鸯”的影响。
  4.绛珠仙子与3个太虚仙之间不互相知道身份。

B. 太虚仙(痴梦仙姑,引愁金女,度恨菩提)(3人)
  1.每轮共同提交杀人名单(攻击力:1)。
  2.拥有技能“万艳同杯”,可在任何一轮向法官申请使用,则该轮不提交杀人名单,但可以累计攻击力,所累计的攻击力为当前太虚仙的人数。“万艳同杯”能力可无限轮累加。
  例如:第二轮太虚仙剩余3人,在应该使用权力时申请使用“万艳同杯”,则本轮“太虚仙”无法攻击任何人,但第三轮时,太虚仙再选择攻击某人,则攻击力记为3。
3.3个太虚仙之间互相知道身份,每轮共同使用一次权力。
  4.3个太虚仙与绛珠仙子之间不互相知道身份。

C. 金玉盟(3人)
  1.拥有“通灵宝玉”(防御力:1),可抵御太虚仙的攻击力为1的一次攻击,不可抵御投杀。
  2.拥有“搜索”能力,每轮可向法官提请验证一个人“是否为风月司”的请求,法官将给予“是”或“不是”的回答。
  3.3个金玉盟之间互相知道身份,每轮共同使用一次“搜索”权力。

D. 风月司(9人)
  1.9名风月司之间彼此不知道身份,只知道自己的身份是风月司。
  2.风月司拥有“吟颂”的能力,每轮每个风月司提交一个自己吟颂的对象,在提交的吟颂名单中,若某人获得了大于等于“当前风月司数/当前太虚仙人数(四舍五入)”位风月司的吟颂,则该人本轮的防御力加1。“吟颂”所增加的额外防御力只在本轮有效,不累加,不保留。

  此外,当太虚仙全灭时(绛珠仙子未死),风月司的“吟颂”能力消失。

  例如:第一轮,太虚仙人数为3,风月司人数为9,在风月司提交的所有吟颂名单中,有超过3名风月司选择了对“影儿”进行吟颂,则该轮“影儿”的防御力加1。若“影儿”为风月司,太虚仙本轮决定杀“影儿”,则“影儿”本轮不死。但如果绛珠仙子提交的杀人名单也是“影儿”,则判定对“影儿”的攻击力为2,防御力为2,“影儿”死亡。

E. 警幻仙姑(1人)
  1.警幻仙姑为所有人都知道身份的角色。
  2.拥有技能“千红一窟”,若对金玉盟使用,则可直接使该金玉盟被杀,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金玉盟有效。
  3.拥有“破镜重圆”能力,若对某轮被投杀的太虚仙(绛珠仙子)使用,则可将该太虚仙(绛珠仙子)救回,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太虚仙(绛珠仙子)有效。
  4.警幻仙姑在使用“千红一窟”和“破镜重圆”之前,不被投杀不被攻击,在2项权力全部使用过之后,可被太虚仙杀害,可被所有人投杀。   

F. 贾母(1人)
  1.贾母为所有人都知道身份的角色。
  2.拥有“棒打鸳鸯”能力,若对太虚仙使用,则可直接使该太虚仙被杀,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太虚仙有效。
  3.拥有“回光返照”能力,若对某轮被投杀的金玉盟(风月司)使用,则可将该金玉盟救回,本能力全程只可使用一次,且只对金玉盟(风月司)有效。
  4.贾母在使用“棒打鸳鸯”和“回光返照”之前,不被投杀不被攻击,在2项权力全部使用过之后,可被太虚仙杀害,可被所有人投杀。

  注:所有在同一夜晚使用的技能,不论玩家发送先后,均判同时生效。举例:绛珠仙子选择杀“影儿”,同时太虚仙选择杀绛珠仙子,即使法官先收到太虚仙的请求,也判同时生效。
  “破镜重圆”和“风月宝鉴”在同一轮使用时,判定“破镜重圆”优先生效,“风月宝鉴”继续保留。举例:绛珠仙子“冷雪”在第一次被投高票时,警幻仙姑使用“破镜重圆”,虽然不使用“破镜重圆”绛珠仙子也不会出局,这时判“破镜重圆”被使用,“冷雪”被救回,“风月宝鉴”继续保留。

(二) 游戏的攻击判定
  游戏引入攻击力与防御力的概念,每个人都拥有数值为“1”的基础防御力。每轮太虚仙阵营的攻击和教会阵营的防守都以攻击与防守的差值进行判定,当每轮被攻击人所受到的攻击大于等于该人的防御时(攻击—防御>=0),判定该人死亡,否则,攻击方的攻击失败。

(三) 游戏胜利条件
  金玉盟方胜利:
  A.金玉盟搜索到所有存活风月司,且有5名(含)以上的风月司幸存。
  说明:被投杀或被太虚仙杀害而公布身份的风月司不算做被金玉盟搜索到的风月司。
  B.太虚仙全部出局,且绛珠仙子出局。
  C.太虚仙全部出局,且警幻仙姑出局。

  太虚仙方胜利:
  A.风月司全部出局,且至少1名太虚仙(绛珠仙子)幸存。
  B.金玉盟全部出局,并至少3名风月司出局。
  C.金玉盟全部出局,且贾母出局。

(四)关于顺序
  每轮的顺序为:
  风月司吟颂 -> 计算每个人的防御力 -> 太虚仙和绛珠仙子提交暗杀名单 -> 计算攻击/防御,判定死亡 -> 讨论 -> 投票 -> 计算高票 -> 征求警幻仙姑和贾母意见,是否使用特技 -> 宣布被投杀人是否死亡,公布其身份 ->风月司吟颂

(五) 公布的内容
  所有牺牲的角色都公布其真实身份。
  警幻仙姑和贾母是否使用特技不公布。



修改自十字军规则(KB版杀10圣战英雄录曾经采用过)
感觉特技和道具还有修改的余地,太久没看红楼了,感觉不是很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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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雨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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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4 周三 下午5:46:57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恋雨 写道:
关于人物的选择,我的思路是把红楼演绎成以警幻仙姑为首的支持“木石缘”的阵营与以贾母为首的支持“金玉盟”的阵营的对抗。
人物名单:
警幻仙姑,贾母,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迎春,探春,惜春,王熙凤,妙玉,李纨,袭人,晴雯,平儿,紫鹃,薛宝琴,鸳鸯

恋雨 写道:
人物上还可以选择:贾政,王夫人,秦可卿,元春,巧姐,刘姥姥,香菱,薛蟠...以及其他一些丫鬟妾室...

总之红楼可选人物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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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4 周三 下午5:51:25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我的第一份名单的理由是:
十二钗中,可卿早逝,元春出场太少,巧姐代沟明显,如果这三个人加进去可能不太方便展开剧情
而如果加上贾政王夫人,那丫鬟名单就要缩水2个,不好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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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4 周三 下午5:53:52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或者可以把警幻仙姑去掉,“木石缘”方的公开人物变成宝玉...

不过宝玉似乎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和贾母公开对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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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5 周四 上午9:18:52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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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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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5 周四 上午10:07:56    标题: Re: 【社团版杀4】《红楼魅影》规则及人物名单讨论  No.6 引用回复

恋雨 写道:


F. 贾母(1人)
  1.贾母为所有人都知道身份的角色。



贾母知道所有人的身份
还是所有的人都知道在场的谁是贾母哦?


是围绕<<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这回展开的么?

那后面出场的香菱什么的可以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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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5 周四 下午1:33:56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OMG...规则好复杂啊...
为虾米84偶喜欢的2.0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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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一方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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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4-05 周四 下午1:57:20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名字起得好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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