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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49】《蓝色马蹄莲》法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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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冷月寒竹离线
加入时间: 2005-01-27

发表文章: 6830
游戏积分: 5892.80



文章时间: 2007-2-02 周五 下午12:43:09    标题: 【版杀49】《蓝色马蹄莲》法官办公室  No.1 引用回复

本次游戏法官:

yuo1guo2 ,冷月寒竹


有关游戏的各项通知将由法官在此宣布。
玩家如有疑问或需要请假也可在此提出。

特别注意:版杀ID不准在除版杀游戏二室以外的地方出现,如出现将给警告处分。游戏中累计2次警告者直接判出局。

预祝大家游戏愉快!


上一次由冷月寒竹于2007-2-10 周六 下午9:37:13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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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论坛等级【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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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375



文章时间: 2007-2-02 周五 下午6:36:12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提请刘志明同志注意

你所提供的站例发生在1月9号-1月11号期间

不在本次游戏期间

念你也是为游戏着想,本次不警告你

需要提醒你的是

以后有投诉请发表在法官办公室

不得在其他地发帖子

法官办公室谢绝灌水

如无必要,本帖无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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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云

游戏积分: 0.00



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4:54:23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提问。

假如A被招安后变节,但爪牙还没有人死,A还没被加进爪牙群中,他还没具备杀手能力。是么?
那么在他选择变节之后加进爪牙群之前,他被投/被杀,会显示他的身份是水民,还是“曾被招安后变节的水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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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云

游戏积分: 0.00



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5:04:50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还有。

爪牙是可以自杀和杀死招安使的哦?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嘛。
icon_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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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为

游戏积分: 50.40



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6:48:27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徐云云 写道:
还有。

爪牙是可以自杀和杀死招安使的哦?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嘛。
icon_lol.gif


爪牙必须在招安死后才可以杀人的吧,怎么可能杀到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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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云

游戏积分: 0.00



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7:55:33    标题:  No.6 引用回复

韩大为 写道:
徐云云 写道:
还有。

爪牙是可以自杀和杀死招安使的哦?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嘛。
icon_lol.gif


爪牙必须在招安死后才可以杀人的吧,怎么可能杀到招安


看清楚我前面的话嘛。
我的主题是问,杀手可不可以自杀。

另外,杀手是在第三天以后,也就是第四晚可以开始杀人,招安不一定要死。不过那时候招安已经也变成杀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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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云

游戏积分: 0.00



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7:57:25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还有一个问题。

招安使是否可以放弃招安权利?若可以,法官是否公布当晚没有人被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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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

游戏积分: -7.60



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8:06:21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申请替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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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论坛等级【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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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8:14:01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所有出局人员公布当前真实身份,其他问题请参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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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论坛等级【状元】

游戏积分: 18.00
现金: 375



文章时间: 2007-2-04 周日 下午8:17:06    标题:  No.10 引用回复

招安结果和过程不公布,法官只会反馈给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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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淳

游戏积分: 8.00



文章时间: 2007-2-05 周一 下午4:32:38    标题:  No.11 引用回复

小·微 写道:

申请替补。谢谢!


好漂亮的MM。

感叹下

顺便问个问题

呃,等我想下,看见美女把问题都给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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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论坛等级【状元】

游戏积分: 18.00
现金: 375



文章时间: 2007-2-05 周一 下午7:21:18    标题:  No.12 引用回复

小·微 写道:

申请替补。谢谢!


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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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

游戏积分: 6.00



文章时间: 2007-2-06 周二 上午9:12:47    标题:  No.13 引用回复

请假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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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

游戏积分: 6.00



文章时间: 2007-2-06 周二 上午9:18:42    标题:  No.14 引用回复

有可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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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

游戏积分: 6.00



文章时间: 2007-2-07 周三 上午10:12:32    标题:  No.15 引用回复

法官,可以直接结束游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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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寒竹离线
加入时间: 2005-01-27

发表文章: 6830
游戏积分: 5892.80



文章时间: 2007-2-07 周三 下午3:36:53    标题:  No.16 引用回复

赵永红在灌水版发言,警告一次。
http://www.killbar.com/forum/viewtopic.htm?t=32274&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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