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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38】《三国之决战赤壁》法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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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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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0 周四 下午7:12:25    标题: 【版杀38】《三国之决战赤壁》法官办公室  No.1 引用回复


本届版杀法官:

执行法官:
流刃若火,fengqidal,无痕飘影

剧情法官:
fengqidal

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不允许用任何场外信息作为跳身份的证据。
2.请尊重法官和其他玩家,不允许出现侮辱性的词语。
3.不允许使用版杀ID在非游戏二室的帖子里发言,或参加线杀;不允许报名ID在旁观帖中发言,或在其他帖子里跳明身份。
违反者给予一次警告,累积两次警告直接判死。
凡遭到警告的玩家,均扣除其版杀奖金,平分给获胜集团玩家。

本次版杀身份众多,规则复杂,若有任何疑问,欢迎来法官办公室发帖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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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算的军师♂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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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上午10:27:28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因外出原因 从周六12点开始到周一8点请假

(不需要安排替补 投票全部弃权 不使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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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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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上午10:34:55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接受神算军师的请假。

另外提醒各位玩家,请不要在法官办公室灌水,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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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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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上午11:06:47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关于魏国8名互知身份玩家的说明:
1。请注意,魏国互知身份的两人之间,不可以用任何方式私下联系!!
一经发现,一律警告。严重的直接判死。
大家版杀重要的是比拼分析能力与大局观,希望各位玩家自觉遵守规则。


2。此8人是如何产生的:
法官另外选取了一个种子,将分配到这8个身份玩家的抽签数重新除以种子并取余,之后按照升序排列,1和2互知,3和4互知,5和6互知,7和8互知。

3。曹操查到同一组的两人后自动加入这组,三人身份互知。但是同样不能私下讨论。一经发现,一律警告。严重的直接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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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悍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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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上午11:15:02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法官!~

请问有玩家用头像跳身份怎么办?

我刚才看见有人跳貂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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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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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上午11:25:53    标题:  No.6 引用回复

[quote="凶悍的骑士"]法官!~

请问有玩家用头像跳身份怎么办?

我刚才看见有人跳貂禅了~~~[/quote]
版杀头像是各位玩家装扮自己ID的亮点。
只要不涉及真实ID,跳其他身份的真伪,还请各位玩家自行判断。

在此补注一点,无论用任何方式跳自己真实ID,或者推测其他玩家ID的,无论正确与否,法官都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直接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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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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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下午12:39:04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法官接到冲动莽将的请假申请一天,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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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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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下午6:15:58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曹仁的技能偷袭粮寨对关羽的一击必杀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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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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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下午6:34:47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quote="文武的勇士"]曹仁的技能偷袭粮寨对关羽的一击必杀有效吗?[/quote]

有效。

曹仁和赵云的禁止特权优先于关羽的一击必杀,优先于许褚的同归于尽,被禁止则不消耗技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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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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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下午7:35:42    标题:  No.10 引用回复

引用:
周瑜特殊技: 血喷魏将 周瑜死后可以血喷一人,如果该人是魏将,则不论该人是否有2条生命,均死亡.不可防御. 此技能必须在周瑜死亡当晚使用。


如果周于是白天被投死的,当夜是否还能使用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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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qidal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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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下午8:21:56    标题:  No.11 引用回复

法官回复:周瑜只要死可以立刻使用血喷魏将技能,不论白天黑夜。而且必须当时使用,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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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算的军师♂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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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下午8:56:04    标题:  No.12 引用回复

法官这两天我要外出 如果我死了 可不可以等我回来了再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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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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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1 周五 下午10:22:24    标题:  No.13 引用回复

[quote="神算的军师♂"]法官这两天我要外出 如果我死了 可不可以等我回来了再遗言?[/quote]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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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悍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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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2 周六 上午3:26:32    标题:  No.14 引用回复

报告法官:我刚才不小心用了版杀去了别的版快 麻烦删除!~

在版杀梦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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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qidal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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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2 周六 上午3:48:54    标题:  No.15 引用回复

凶悍的骑士 用版杀ID在版杀梦工场发贴。特此警告一次,警告两次直接判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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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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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2 周六 下午8:52:17    标题:  No.16 引用回复


关于第一天投票的公告:

由于最近KB论坛经常当机,勇猛的统帅将弃权票在QQ上给法官留了口讯,因此不予警告。

不屈的忠烈由于原玩家已经申请退出,目前正处于新老交替阶段,所以今天的投票不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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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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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2 周六 下午9:15:14    标题:  No.17 引用回复


沉着的将才请假一天,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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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屈的忠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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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2 周六 下午9:19:04    标题:  No.18 引用回复

不好意思,没注意看这次版杀的投票时间,还以为是按照惯例第二天中午12点结束投票呢。从明天开始我会全心投入游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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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名的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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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2:28:28    标题:  No.19 引用回复

提问:我有没有遗言权利?
为什么法官没有通知我准备遗言帖呢。
是不是没有遗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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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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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2:32:57    标题:  No.20 引用回复

扬名的猛将 写道:
提问:我有没有遗言权利?
为什么法官没有通知我准备遗言帖呢。
是不是没有遗言权利。


你当然有遗言的权力。
我给你报名ID发短消息催遗言了,呵呵。
请周泰尽快提交遗言,发给法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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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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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2:40:32    标题:  No.21 引用回复


有人私下询问周瑜技能的问题,法官在此做一个说明。

周瑜仅在第一次死亡时拥有血喷魏将这个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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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的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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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8:24:02    标题:  No.22 引用回复

请法官明确告知孔明截止行使权利的时间

如果投票结束再让他使用权利好像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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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的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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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9:54:27    标题:  No.23 引用回复

黄盖,曹洪,诸葛亮

请法官明确他们3人免票和加票的截止时间

应该是在投票结束前几小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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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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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0:23:53    标题:  No.24 引用回复

回复:所有的白天特权必须在投票截至前使用。投票结束意味着进入黑夜。所以不用担心,投票结束就意味着不能再使用白天特权了。
补充:如发生争议,以短信时间为准。所以要使用白天特权的,务必看好时间,发送短信到本法官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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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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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0:35:34    标题:  No.25 引用回复

通告: 热情的小生被复活,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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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的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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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1:05:42    标题:  No.26 引用回复

对法官的回答不敢苟同

投票做为3方的战术之一

如果让他们那样使用权利

投票截止一小时前就不允许改票

那时候的票好多都已经确定下来了

他们可以很随便的在一小时里面使用权利

所以建议他们使用权利截止投票前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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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1:05:48    标题:  No.27 引用回复

法官同学

在被杀的时候,杀帖下面就应该提示:关羽和刘备各增加一次技能!

然后请问,如果今天晚上我在死一次,那么关羽和刘备继续增加一次技能!赵云也要增加一次技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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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的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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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1:07:13    标题:  No.28 引用回复

忠义的死士 写道:
对法官的回答不敢苟同

投票做为3方的战术之一

如果让他们那样使用权利

投票截止一小时前就不允许改票

那时候的票好多都已经确定下来了

他们可以很随便的在一小时里面使用权利

所以建议他们使用权利截止投票前4小时


呵呵,你没有玩过三方规则吗?

这种形式的,我玩第5遍了!

只要最后1秒,你发了站内短信给法官都算行使成功,超过12点,就么办法了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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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的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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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1:09:25    标题:  No.29 引用回复

热情的小生 写道:
忠义的死士 写道:
对法官的回答不敢苟同

投票做为3方的战术之一

如果让他们那样使用权利

投票截止一小时前就不允许改票

那时候的票好多都已经确定下来了

他们可以很随便的在一小时里面使用权利

所以建议他们使用权利截止投票前4小时


呵呵,你没有玩过三方规则吗?

这种形式的,我玩第5遍了!

只要最后1秒,你发了站内短信给法官都算行使成功,超过12点,就么办法了

icon_redface.gif



那只能说明这样的规则有点弱智

PS:我的问题不需要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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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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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1:15:01    标题:  No.30 引用回复

忠义的死士 写道:
对法官的回答不敢苟同

投票做为3方的战术之一

如果让他们那样使用权利

投票截止一小时前就不允许改票

那时候的票好多都已经确定下来了

他们可以很随便的在一小时里面使用权利

所以建议他们使用权利截止投票前4小时


对不起,我的回复已经讲明了规则,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也许下次可以改进。但是这次就是这样了。关于你说的这一个小时的问题,我觉得是个技术问题。你完全可以在这一个小时内再投票的,所以,有白天特权的人并不能准确的知道整个票的走势。喜欢提前投票的人说明他就对此没有顾虑,或者他放弃这个顾虑,所以,这个规则对双方来说是平等的,大家都有选择的权力,看你具体怎么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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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3 周日 下午11:17:02    标题:  No.31 引用回复

热情的小生 写道:
法官同学

在被杀的时候,杀帖下面就应该提示:关羽和刘备各增加一次技能!

然后请问,如果今天晚上我在死一次,那么关羽和刘备继续增加一次技能!赵云也要增加一次技能了吧


是的,诸葛亮再死一次,相当于蜀国又死一人,技能增加按照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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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8:03:25    标题:  No.32 引用回复

法官 我对这次版杀失望透了

因为你没有及时上线 我跳孙权被识破以至现在快被票死

我为什么没有存活的权利? 法官 你为什么这样

法官你这个可以视为潜水 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判死

我再也不玩KB版杀了

规则上说的是立即复活 你不遵守版杀规则 警告1次 潜水 警告1次

[size=32]判死!!!!!!!![/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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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悍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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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8:32:43    标题:  No.33 引用回复

请问法官!

亡灵还可以发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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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的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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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0:33:24    标题:  No.34 引用回复

版杀二室法官 写道:
忠义的死士 写道:
对法官的回答不敢苟同

投票做为3方的战术之一

如果让他们那样使用权利

投票截止一小时前就不允许改票

那时候的票好多都已经确定下来了

他们可以很随便的在一小时里面使用权利

所以建议他们使用权利截止投票前4小时


对不起,我的回复已经讲明了规则,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也许下次可以改进。但是这次就是这样了。关于你说的这一个小时的问题,我觉得是个技术问题。你完全可以在这一个小时内再投票的,所以,有白天特权的人并不能准确的知道整个票的走势。喜欢提前投票的人说明他就对此没有顾虑,或者他放弃这个顾虑,所以,这个规则对双方来说是平等的,大家都有选择的权力,看你具体怎么操作了。



这就更可笑了

一小时

难道所有的玩家都会那时候在线吗

版杀的最大局限就是大部分玩家不可以同时在线这法官不会不知道吗

竟然说是什么技术问题

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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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0:36:41    标题:  No.35 引用回复

凶悍的骑士 写道:
请问法官!

亡灵还可以发言不???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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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0:40:21    标题:  No.36 引用回复

忠义的死士 写道:

这就更可笑了

一小时

难道所有的玩家都会那时候在线吗

版杀的最大局限就是大部分玩家不可以同时在线这法官不会不知道吗

竟然说是什么技术问题

真是可笑


呵呵,投票的人不一定最后的1小时在线,有免死特权的人也不一定会在最后1小时在线啊。

这个规则非常早就放在版杀梦工厂进行讨论了,现在是进行多次修改后的版本。而且版杀已经开始,再对规则进行修改,恐怕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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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0:44:13    标题:  No.37 引用回复

版杀二室法官 写道:
忠义的死士 写道:

这就更可笑了

一小时

难道所有的玩家都会那时候在线吗

版杀的最大局限就是大部分玩家不可以同时在线这法官不会不知道吗

竟然说是什么技术问题

真是可笑


呵呵,投票的人不一定最后的1小时在线,有免死特权的人也不一定会在最后1小时在线啊。

这个规则非常早就放在版杀梦工厂进行讨论了,现在是进行多次修改后的版本。而且版杀已经开始,再对规则进行修改,恐怕不太合适。



讨论的是规则好不

讨论的里面没有关于投票的说明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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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0:57:05    标题:  No.38 引用回复

神算的军师♂ 写道:
法官 我对这次版杀失望透了

因为你没有及时上线 我跳孙权被识破以至现在快被票死

我为什么没有存活的权利? 法官 你为什么这样

法官你这个可以视为潜水 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判死

我再也不玩KB版杀了

规则上说的是立即复活 你不遵守版杀规则 警告1次 潜水 警告1次

[size=32]判死!!!!!!!![/size]


呵呵,我看到复活短信和正式宣布复活之间有5小时的时差。

法官也有很多自己的事情,不能全天24小时在线。尤其昨天还是周末。

就像我会给有特权的玩家16个小时行使权力一样,如果只给5小时,恐怕很多人都会来不及行使特权。

所以,希望玩家可以体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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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0:58:28    标题:  No.39 引用回复

版杀二室法官 写道:
神算的军师♂ 写道:
法官 我对这次版杀失望透了

因为你没有及时上线 我跳孙权被识破以至现在快被票死

我为什么没有存活的权利? 法官 你为什么这样

法官你这个可以视为潜水 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判死

我再也不玩KB版杀了

规则上说的是立即复活 你不遵守版杀规则 警告1次 潜水 警告1次

[size=32]判死!!!!!!!![/size]


呵呵,我看到复活短信和正式宣布复活之间有5小时的时差。

法官也有很多自己的事情,不能全天24小时在线。尤其昨天还是周末。

就像我会给有特权的玩家16个小时行使权力一样,如果只给5小时,恐怕很多人都会来不及行使特权。

所以,希望玩家可以体谅,谢谢。




哦,原来法官是知道时间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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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1:02:59    标题:  No.40 引用回复


这种高票免死的职业,在以前的版杀中出现过多次。

三方规则,造双高应该是很经常的事,只要留3,4个人在最后1小时压票,高票免死就不能提前知道谁会出局。

如果你觉得最后一小时有人不能保证来投票,那么同理,高票免死也不一定有时间上线。

在这个问题上,规则还是公平的。所以不予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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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1:06:58    标题:  No.41 引用回复

版杀二室法官 写道:

这种高票免死的职业,在以前的版杀中出现过多次。

三方规则,造双高应该是很经常的事,只要留3,4个人在最后1小时压票,高票免死就不能提前知道谁会出局。

如果你觉得最后一小时有人不能保证来投票,那么同理,高票免死也不一定有时间上线。

在这个问题上,规则还是公平的。所以不予修改。谢谢。




最后一小时有人不能保证来投票:因为投票的是20多个人,所以不能同时来的概率会很大

而有特殊权利的只有3人,他们不在的概率会很小

还有个问题法官不会不明白吧,有特殊权利的在版杀总是会尽量保证在线的

我想,法官也做过特殊身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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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1:08:55    标题:  No.42 引用回复

版杀二室法官 写道:

这种高票免死的职业,在以前的版杀中出现过多次。

三方规则,造双高应该是很经常的事,只要留3,4个人在最后1小时压票,高票免死就不能提前知道谁会出局。

如果你觉得最后一小时有人不能保证来投票,那么同理,高票免死也不一定有时间上线。

在这个问题上,规则还是公平的。所以不予修改。谢谢。


不要用以前和这次相比,那么就是一直那个了,昨天晚上打过今天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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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1:14:47    标题:  No.43 引用回复

版杀二室法官 写道:

这种高票免死的职业,在以前的版杀中出现过多次。

三方规则,造双高应该是很经常的事,只要留3,4个人在最后1小时压票,高票免死就不能提前知道谁会出局。

如果你觉得最后一小时有人不能保证来投票,那么同理,高票免死也不一定有时间上线。

在这个问题上,规则还是公平的。所以不予修改。谢谢。


呵呵,法官办公室不是和玩家辩论的地方。

我想你说服大家先不着急上票,留到最后压票会更积极一点。

毕竟版杀是应该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分析身份,调动局势。

关于高票免死特权,上面的话是对规则的最终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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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1:20:55    标题:  No.44 引用回复

说服大家或许可以

但是我没法让所有的人在后面时间上线

玩家对规则的质疑怎么就是辩论了

1个字



法官要明白一个道理:玩家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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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1:30:58    标题:  No.45 引用回复


以前有过先例,和规则已经讨论过是证明这个设定很平衡的2个论据。

这两者并不矛盾。

既然这个职业以前就有,而且没有问题,就说明经过实践,这个职业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这次版杀的规则早就讨论过,没有人在这个问题上提出异议,说明在这次版杀的大框架下,这个职业的设定也是没有问题的。

由以上两点,我认为这个设定不需要修改。

相信我已经把这个问题说的很清楚了。如果还有针对同一问题的质疑,法官不再回答,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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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算的军师♂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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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8-14 周一 上午11:33:13    标题:  No.46 引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