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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时间是2008-7-06 周日 上午4:11:29
【版杀25】『毒咒』法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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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半夜的问题
第二个白天开始,采取夜晚不延续后半夜.卧底的杀帖和死者的遗言将在下一个白天开始的当日20:00前提交.不影响白天进程.
75%
 75%  [ 6 ]
按原规则进行
25%
 25%  [ 2 ]
总投票数 : 8

作者 正文
版杀一室法官
论坛等级【状元】

游戏积分: -15.40
现金: 1160



文章时间: 2006-2-27 周一 上午3:27:33    标题: 【版杀25】『毒咒』法官办公室  No.1 引用回复

此帖用于发布重要通知以及解答常规疑问,涉嫌游戏机密的问题请短信联系法官。

【版杀25】『毒咒』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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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2-28 周二 下午2:11:44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收到版杀ID的同学们请注意:
在发帖前注意把在你们的个人资料里把昵称改为自己本次版杀的人物名字...
还有头像和签名.都请更改..
我那个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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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游戏积分: 10.00



文章时间: 2006-2-28 周二 下午8:52:33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法官啊,正式开始以后,是不是也会和现在一样,我可以自由进出游戏室二,看他们的版聊记录?
换句话说,他们关于谁是卧底,谁是首领的讨论,我都看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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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1 周三 下午1:44:35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江一正 写道:
法官啊,正式开始以后,是不是也会和现在一样,我可以自由进出游戏室二,看他们的版聊记录?
换句话说,他们关于谁是卧底,谁是首领的讨论,我都看的见?


是的。
可以看但不能参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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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柔 

游戏积分: 5.00



文章时间: 2006-3-01 周三 下午9:54:27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法官,票数最高得票者死亡是什么意思啊?不是超过半数?

如果都是一票,只有一个人两票,那么这个人就死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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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1 周三 下午10:00:07    标题:  No.6 引用回复

柔柔  写道:
法官,票数最高得票者死亡是什么意思啊?不是超过半数?

如果都是一票,只有一个人两票,那么这个人就死亡啊?


请详细参看规则帖 http://www.killbar.net/forum/topic_12194.html

就第一个白天而言,截止到明天中午12点.
所有有效投票中最高票者(没讲就是不用超过半数)死亡!


引用:
1·最高得票者是己方帮众、对方卧底或己方亲信,则最高得票者死亡并公开身份。

2·最高得票者是己方首领(含接替首领地位后的亲信),则最高得票者只暴露身份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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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3 周五 下午12:17:51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韩智恩 写道:
发现A医院某位同志在游戏室游戏.

http://www.killbar.com/game/game_273388.html


bszy004童博. 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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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求恩

游戏积分: 4.00



文章时间: 2006-3-03 周五 下午10:32:20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我非常非常强烈的要求死者的遗言可以在白天里发.这样可以缩短半天的时间.让过程更紧张,刺激!
如果再这样继续使用毫无止境的人为拉长时间造成版杀貌似繁荣昌盛实际青黄不接情况,我要求退出本次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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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3 周五 下午11:07:38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白求恩 写道:
我非常非常强烈的要求死者的遗言可以在白天里发.这样可以缩短半天的时间.让过程更紧张,刺激!
如果再这样继续使用毫无止境的人为拉长时间造成版杀貌似繁荣昌盛实际青黄不接情况,我要求退出本次版杀!!!


死者发遗言的时间里可以继续在夜晚的后半夜帖里讨论..

照顾大家紧绷的情绪所以版杀过程稍微缓慢了一点..周末么,谁不得有点事么.

白大夫有什么好的时间安排建议可以告诉我.将尽量满足.

从第二个白天开始,我考虑采取夜晚不延续后半夜.卧底的杀帖和死者的遗言将在下一个白天开始的当日20:00前提交.不影响白天进程.

不知各位的意思呢? 请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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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求恩

游戏积分: 4.0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上午3:47:22    标题:  No.10 引用回复

对辛勤工作的法官表示最真挚的歉意.刚刚喝晕了.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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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影离线
加入时间: 0000-00-00

发表文章: 6642
游戏积分: 25.2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上午9:26:58    标题:  No.11 引用回复

最好连周末都不停呢,一般周末暂停后,重新开始人就会无精打采,失去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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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上午11:38:20    标题:  No.12 引用回复

凌影 写道:
最好连周末都不停呢,一般周末暂停后,重新开始人就会无精打采,失去热情......


参加版杀的有些同学呢。..周末难免有些.呃..私事么 icon_redface.gif 所以采取顺延的方式..有时间的同学可以发言,讨论.没时间的同学也不至于被判潜水,这对版杀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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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博

游戏积分: 28.4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3:21:16    标题:  No.13 引用回复

同意米粉同学的观点,其实是米粉同学私事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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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4:41:10    标题:  No.14 引用回复

童博 写道:
同意米粉同学的观点,其实是米粉同学私事比较多.


icon_eek.gif icon_eek.gif 感谢你的理解。..及对工作的大力支持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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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游戏积分: 10.0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5:43:19    标题:  No.15 引用回复

米粉法官,有没有奥斯卡最多发言奖啊?
颁我一个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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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5:47:50    标题:  No.16 引用回复

江一正 写道:
米粉法官,有没有奥斯卡最多发言奖啊?
颁我一个吧!~ 8)


么有。..
KB版杀25之最佳唐僧奖颁你一个吧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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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游戏积分: 10.0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6:06:07    标题:  No.17 引用回复

555555555
伤自尊了。。。米粉法官你也伤害了我幼小的心灵。。。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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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游戏积分: 10.0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6:29:27    标题:  No.18 引用回复

法官,怎么我在游戏室一点那个剧情贴,却连到了游戏室二的剧情贴,还不许我跟贴,这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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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9:47:02    标题:  No.19 引用回复

江一正 写道:
法官,怎么我在游戏室一点那个剧情贴,却连到了游戏室二的剧情贴,还不许我跟贴,这是咋回事??


因为那个帖子是先发表在一室,再转移到二室,并在一室保留原帖..所以么,你和所有在一室发言的同学都不能跟帖的..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再开一份让你跟..

江一正 写道:
555555555
伤自尊了。。。米粉法官你也伤害了我幼小的心灵。。。


呃..这个问题么.我要告你诬陷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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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游戏积分: 10.0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9:49:33    标题:  No.20 引用回复

谢谢温柔善良聪明美丽可爱善解人意的米粉法官MM~不用再另开了,我想灌水的话来这里就好了~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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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4 周六 下午10:00:06    标题:  No.21 引用回复

江一正 写道:
谢谢温柔善良聪明美丽可爱善解人意的米粉法官MM~不用再另开了,我想灌水的话来这里就好了~ icon_redface.gif


本法官在二室的法官办公室 写道:
呃.不要把我的办公室灌的水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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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求恩

游戏积分: 4.00



文章时间: 2006-3-05 周日 上午10:40:23    标题:  No.22 引用回复

请允许我赞美你一下.我们可亲可爱的法官.如果说KB真有好法官的,你就是.如果说要给KB的法官找一个典范的话,就是你.如果说真有哪个法官是KB法官团里的骄傲的话,除了你就是那么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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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5 周日 上午10:55:24    标题:  No.23 引用回复

我们可亲可爱的白求恩大夫 写道:
请允许我赞美你一下.我们可亲可爱的法官.如果说KB真有好法官的,你就是.如果说要给KB的法官找一个典范的话,就是你.如果说真有哪个法官是KB法官团里的骄傲的话,除了你就是那么就是你了.


为了这三句份量这么沉重的赞美,遭到KB版杀法官联盟其他各位德高望重法官的群殴.我认了... icon_redface.gif 不过好歹这话您说的.打架的时候我申请站您后面..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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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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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5 周日 下午10:57:11    标题:  No.24 引用回复

白求恩 写道:
发件人: 米粉
收件人: btkb
时间: 2006-2-28 周二, 上午1:28
主题: 版杀25身份
你的版杀ID是:bszy009,密码:哦,啊,咦
你的身份是一头钻死胡同的驴!
祝版杀愉快

根据版杀规则.我要求被立则判死.

临死前呼喊一下:票死柔柔.完毕.爱干嘛干嘛去吧.


白求恩 写道: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请重点关注"任何"这俩个字.再次要求被判立即死亡!


法官不参与玩家的讨论帖
特在这里回复白求恩白大夫


规则帖 写道: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


你这条短信并没有也不能作为什么证据.
而且,以当事人之一的角度来看→这条站内短信是伪造的.不真实的.
本法官没有发过这样一条短信给btkb这位玩家..


规则帖又 写道:
3.5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


终上所述:白求恩请求判死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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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5 周日 下午11:36:29    标题:  No.25 引用回复

白求恩 写道:
发件人: 米粉
收件人: btkb
时间: 2006-2-28 周二, 上午1:28
主题: 版杀25身份
你的版杀ID是:bszy009,密码:哦,啊,咦
你的身份是一头钻死胡同的驴!
祝版杀愉快

根据版杀规则.我要求被立则判死.

临死前呼喊一下:票死柔柔.完毕.爱干嘛干嘛去吧.


尊重版杀
尊重法官
尊重其他玩家


给予严重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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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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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上午12:19:27    标题:  No.26 引用回复

已经有好几位玩家私下都对我提出意见.认为白求恩这种行为不判死不公平.为了避免重复解释.我一并解释在这里了吧.

白求恩引用的站内短信是不真实的.不能作为任何证据.属于搞笑还是捣乱还是策略还是什么那就见仁见智了,大家自行判别.
如果我批准了他给自己的判死,那么就等于认同了他所贴的站内短信.而我作为法官是不会发那样的站内短信给玩家的.
我告诉玩家:你的身份是一头驴子?

希望各位玩家都能尊重版杀,尊重其他玩家,也尊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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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游戏积分: 1780.40



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12:15:20    标题:  No.27 引用回复

白求恩 写道:
沈思思,大爷我日你啊大爷我跟你斗?大爷我知道你是条葱啊,我跟你斗?你有病啊.大爷我连你是哪跟葱都不知道我跟你斗??

如果认识大爷我的人认为大爷我会跟小草不同身份用同一ID的.那么我让你当我大爷好了.如果我跟小草没用不同身份同一ID的话.大爷我就大你,大你三姑六婆七姐八妹.大你祖上.顺便大了你祖上的祖上的祖坟.

呀啦个呸的.


言语过激谩骂其他玩家,给版杀带来极其不利的消极影响.
给予严重警告一次.

bszy009白求恩累计警告两次.
被判死亡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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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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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1:12:44    标题:  No.28 引用回复

米粉法官,白求恩被你判死了我没意见,不过怎么也得亮亮身份吧。。。

PS:请原谅我号召大家自杀,不是我对版杀不尊重,也不是我对同伴不尊重,更不是对米粉法官不尊重,只是事以至此,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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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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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1:17:48    标题:  No.29 引用回复

A医院昨天存活的9人中
6人投了赞成票,2人不同意,另有1人弃权.

B医院昨天存活的9人中
5人投了赞成票,1人不同意,另有3人弃权.

所以:第二个白天开始,采取夜晚不延续后半夜.卧底的杀帖和死者的遗言将在下一个白天开始的当日20:00前提交.不影响白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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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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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1:25:31    标题:  No.30 引用回复

江一正 写道:
米粉法官,白求恩被你判死了我没意见,不过怎么也得亮亮身份吧。。。

PS:请原谅我号召大家自杀,不是我对版杀不尊重,也不是我对同伴不尊重,更不是对米粉法官不尊重,只是事以至此,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抱歉~


忘了亮身份是我疏忽了..
白求恩身份:帮众.


至于你号召的自杀.尊不尊重..
呵呵,我能不能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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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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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1:27:48    标题:  No.31 引用回复

米粉MM默许就好,省得弄得我跟法X功分子一样,号召集体自焚,成无政府主义者了~

PS:米粉MM的头像真可爱!~ icon_biggri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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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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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1:41:42    标题:  No.32 引用回复

规则帖 写道: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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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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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1:44:56    标题:  No.33 引用回复

谢谢米粉MM提醒,就是要死,不死就不能把卧底抓出来~
米粉MM,我去了~ icon_cry.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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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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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6 周一 下午2:33:19    标题:  No.34 引用回复

江一正 写道:
那么我有一个想法:
首先说卧底的嫌疑人,凌影,童博,东方禾早,还有我。其他人都票的是白黑。我相信这不会是做戏,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一票的差距就是致命的。
那么好,既然咱们的首领加卧底全跳的这么干脆,那我们这4个嫌疑人也一起跳好了。
咱们4个直接贴法官发的身份证明!~这样咱们4个就会直接被判死亡,那么剩下的卧底也会跟着一起死,平局,结束游戏。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其中3个人自杀,剩下的一个就肯定是卧底,直接票死了一样平局。


规则帖 写道:
3.4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这里我说明一下如果A医院真的采取了这种方式.
那么不论你们贴的站内短信内容是否属实.
一样判死.


注意规则帖里说明的

规则帖 写道: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所以不管贴的是什么,都是拿来作为证据的.所以,要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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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荣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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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08 周三 下午12:08:42    标题:  No.35 引用回复

规则 写道:
【胜利条件】

某一帮派首领、亲信和卧底全部死亡,则该帮派败北。双方帮派均无法满足胜利条件时则和局。


A医院的两名卧底均已死亡。无法满足夜晚暗杀B医院首领的条件..
A医院尚存活一名亲信,但也已暴露..必将在下一个夜晚遭到B医院暗杀...
现经A医院亲信同意.提前结束游戏!

本次版杀到此结束.
B医院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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