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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24】《潜杀》法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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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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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2 周四 上午1:01:52    标题: 【版杀24】《潜杀》法官办公室  No.1 引用回复

此帖用于发布重要通知

上一次由rei于2006-1-25 周三 下午3:45:50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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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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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2 周四 下午7:19:41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法官大人
出现了两个灭魂
请您看看是哪个环节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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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2 周四 下午9:47:04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006应该是转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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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2 周四 下午10:00:45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008是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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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3 周五 上午1:54:17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所有队员都已经报到 别忘记写开场白 登记性别 登记房间
人物状态帖有未登记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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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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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3 周五 下午6:47:37    标题:  No.6 引用回复

法官大哥,啥时候开始啊?周末开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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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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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4 周六 上午12:20:58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法官
我住进505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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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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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4 周六 上午2:56:51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我现在都搞不清偶素住间?什么级别滴? icon_redface.gif

都是闻着鱼肠的味道摸索着去的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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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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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4 周六 上午2:58:58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报告组织,刚才看了一下,大概是和鱼肠都在507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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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4 周六 下午9:51:03    标题:  No.10 引用回复

湛卢已经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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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邪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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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5 周日 上午12:20:38    标题:  No.11 引用回复

法官,我有问题
杀手3个,按理说有3篇杀贴罗?
那么为什么只发1篇?
如果说3篇里选择一篇,是以什么标准为准?或者是3个杀手共同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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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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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5 周日 下午12:18:32    标题:  No.12 引用回复

胜邪 写道:
法官,我有问题
杀手3个,按理说有3篇杀贴罗?
那么为什么只发1篇?
如果说3篇里选择一篇,是以什么标准为准?或者是3个杀手共同写就?


按照惯例,一般是3人推选1人写,或者3人轮流写,极少的情况下是同时写,然后选出一个交给法官.
只发一篇也正常,杀一个人发三篇杀帖就不正常了.据说卧底很懒,随便找个文章抄抄改改就敷衍了,另外还派出来个同伙第一时间跳出来加以长篇分析误导广大毒贩,不成想弄巧成拙暴露身份,我也有问题问法官,遗言帖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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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5 周日 下午2:10:16    标题:  No.13 引用回复

遗言发在讨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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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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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6 周一 下午7:03:03    标题:  No.14 引用回复

请法官把那个投票贴里面那个删除一下

55555555555555发错了,今天感冒了,脑子不太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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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6 周一 下午10:37:08    标题:  No.15 引用回复

鱼肠工作忙 已经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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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7 周二 下午9:27:54    标题:  No.16 引用回复

龙渊工作忙 已经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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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18 周三 下午6:40:42    标题:  No.17 引用回复

龙渊工作忙 已经换人(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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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0 周五 下午5:05:58    标题:  No.18 引用回复

法官,玩家惊鲵2次在游戏中出现侮辱,攻击本人的语言
2次劝告,都不听从
我不能忍受这样的行为,请法官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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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0 周五 下午5:15:59    标题:  No.19 引用回复

证据如下:
请法官严惩!
辩论中动点火气,也是常有的事,可是因为不敌而骂人,就不对了!


惊鲵 写道:
胜邪,如果你是水,我真的对你没话讲了,真*。
随便吧!


惊鲵 写道:
被sb说自己是sb,我个人觉得更可笑。
法官可以把我话删了,谢谢。


惊鲵 写道:
可以判我出局,但胜邪这样的基本没什么分析,只会拿一句“谁谁就是可疑”这样的话招摇过市的人,有个鬼资格来说别人的分析可笑,你先说巨,mm可笑,后说我可笑,你个一点逻辑分析都没有的人,凭个what来笑我们?骂你是轻的,被你这样的主置疑,我还嫌恶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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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0 周五 下午5:26:01    标题:  No.20 引用回复

为了不影响现在大家对身份的判断 投票结束后将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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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0 周五 下午5:42:31    标题:  No.21 引用回复

现在已经没有替补 如果大家又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进行游戏 先请自己找个替补 若找不到再联系我 实在没办法则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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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0 周五 下午9:31:54    标题:  No.22 引用回复

干将已经换人

再也没替补了 要换人的要么自己找 要么直接判死 为了维持游戏进行 该说的我说 不该说的我坚决不说 我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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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2 周日 下午9:15:56    标题:  No.23 引用回复

鱼肠将被票死前的10分钟
他跳出来表明身份,自称是玩家悬翦的师傅
鱼肠 写道:
莫邪,你没事吧? 我想不通了....有这么多的杀手吗?

明天我的身份就明了...你会再去投谁呢?

悬剪,你个小样儿的. 你Y怎么这么萎缩啊? 既然杀手都跳水了,MD,我再不跳显得是侮辱了杀手了. 悬剪,我是你师傅! 你Y给我改票去!!!


随后他回答.
悬翦 写道:
我我师傅??我师傅她老人家几时参加版杀了,我怎么不知道??奇怪了,你上下QQ我LOOKLOOK

鱼肠 写道:
我上QQ了,你先改票!!!

悬翦 写道:
谁说九人一定要推死人的,反正杀手晚上还再杀一个人,七人再推也是一样地.现在丫的谁推我师傅我跟谁急,要推先推了我



然后就是让人啼笑皆非的改票
悬翦 写道:
上票作废,打错字了
悬翦 写道:
悬翦 第五天投 鱼肠 理由 我的亲戚说票他

悬翦
改票给:龙渊
理由:鱼肠是俺亲戚



这种赤裸裸的作弊行为,非但严重违反了规则,更是注解导致了游戏结果的改变.并将几位玩家一天的努力付诸东流
对这样的行为我个人给于极度的鄙视
强烈要求法官直接将此2位玩家判死!
真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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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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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2 周日 下午9:31:03    标题:  No.24 引用回复

MD,我们几时作弊了,惊也在灌水帖用那啥ID上了,虽然我不认得,那我师傅在我Q上亮了一下凭什么就说我们作弊了.真服了你了,说你瞎搅棍你还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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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2 周日 下午10:14:57    标题:  No.25 引用回复

【法官不干预玩家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跳身份】

对于一些玩家跳身份规则里有说明 不论跳什么我都不会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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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3 周一 上午1:06:55    标题:  No.26 引用回复

同意结束游戏的玩家请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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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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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3 周一 上午1:20:10    标题:  No.27 引用回复



谁说结束不是一件美丽的事
遗憾,那么那么一些不太完美的缺口
也绝对不会阻止我对这次游戏的怀念

想起莫邪,想起灭魂,想起很久很久未见的转魄,想起一直想杀我却没杀的断水,想起为了隐藏自己而。。。的鱼肠,想起纯爷们的惊鲵,想起表现得那么混乱却又带着一丝天真的胜邪。。。。。

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心头一热,原来,我,一把古越名剑“巨阙”也曾经是其中一员,我们一起名剑风流;我们一起珍惜生命,却不远离毒品;我们一起惨烈的互拼,我们一起华丽地流血,我们一起酒醉过清风,我们一起合演了一出谁人都不能懂的《独角戏》!

嗨,谁说潜杀是一场错误,即便是错误,那也是一场不能让人流泪的悲剧!头可破,血可流,名剑却依然是名剑,我仍旧展开笑脸,因为我知道春天就要来了,我愿倚在窗口,看桃花笑春风,看夕阳斜青山。。。。。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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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3 周一 上午1:40:27    标题:  No.28 引用回复

结束了吧,
一切的一切.
为了游戏而生.
也随着游戏而结束.

我们华丽的贩毒贴 庆祝毒品事业的成功
毒毒毒毒毒毒毒毒
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
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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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3 周一 上午1:47:38    标题:  No.29 引用回复

rei法官辛苦~
各位也辛苦~
在这里浴血薄命的1个多星期里面.
是我这个侦探转行以来最难忘的回忆.
忘记所有的不快和争执.
让我们起航~

我们是毒贩 凶猛的毒贩
左手拿着鸦片 右手捧着财宝
我们是毒贩 有本领的毒贩
美丽的姑娘们 请你来到我的怀抱
我们是毒贩 自由自在的毒贩
在骷髅旗的指引下 为了生存而辛劳
我们是毒贩 没有明天的毒贩
永远没有终点 在国境线上飘荡的毒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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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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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3 周一 上午7:39:13    标题:  No.30 引用回复


继续说跳水:我依旧没看出来,水民和杀手为了自保,都会做出跳水状,做不做在别人,信不信由自己。

小提一下作弊:胜邪mm的作弊论多少有点强烈的个人色彩。

战术和技巧:在9人3杀的时候,损失一个同伴,取得最终胜利的可能很大。至少,在投死鱼肠杀手后,我依旧想要投死干将或者掩日的。

忍耐力:版杀特有的周期长,以及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可预知的现象,对每一个玩家的忍耐力都是一种挑战。

信心:对自己的,同伴的,所有玩家的,法官团的...怎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态度:换人已经换的法官无奈了,不可否认被替换的人确实都有无法继续游戏的理由。场上的玩家呢?至少掩日mm的表现,我不认同,换人后的干将好像也是来走过场的。更多的时候,很少大家能凑到一起。


情绪:足以改变个人行为的添加剂,视各人消化吸收能力不同,其能量大小的变化也不同。

讨厌: icon_lol.gif icon_lol.gif icon_lol.gif icon_lol.gif icon_lol.gif icon_lol.gif 我讨厌这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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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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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3 周一 上午10:16:46    标题:  No.31 引用回复

结束呗。昨天好戏没看到,真可惜!
其实悬剪和鱼肠从身份上来说。同为杀,从直观上看当然悬剪这票投不投给鱼肠都是人家杀手乐意不乐意做个局演个戏的事情。但问题在于,悬剪是在鱼肠后跳杀的,那么把你拟订为一水民的话,大家当然对于鱼肠以“是悬剪师傅”&上qq证实此事这个理由让悬剪撤票有所不满啊。你们两杀,尤其鱼肠,你敢选个能让大众接受点的路子吗?你们认师傅不杀不推不拖什么的,那有的人就不认,人家肯定是很难接受的,更甭说你当时急了想出来的“上qq我给你看”这样的台词了。。。。。你这么说,即便你俩都是杀,即便你真是他师傅,即便不触犯版杀规定,出于大多数人的感情色彩,咱也得编个体恤点别人的拉票理由啊。
这样的结局虽然恶心!但是如我所愿尽快结束了!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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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23 周一 上午11:43:45    标题:  No.32 引用回复

他们真同为杀,那这样的掩护方式也够猥琐的.

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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