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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时间是2008-5-17 周六 下午1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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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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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二室法官
游戏积分: 18.00 现金: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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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下午2:23:06 标题: 【版杀21】《阳光下的罪恶》总规则 |
N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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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本次版杀旨在活跃KB版杀氛围,繁荣KB版杀事业,推广版杀的群众基础。所以本次版杀采用的游戏规则相对比较简单,容易理解,欢迎广大版杀爱好者参与。您的热情就是我们的期待。
1.本次版杀以1.0版杀人游戏规则为基础。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10-15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0 简介
以KILLBAR杀人游戏1.0版规则为基础的版杀。
2.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2.1.2 杀手
人数:1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除水民外有身份的人。
特殊权利:每个夜晚杀死任意一个玩家。不可以放弃暗杀权利。死亡后须立即在幸存好人中指定一名接任凶手,继续游戏。
2.1.3 平民
人数:18人
目标:找出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1.4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平票处理】从第一轮投票开始,投票采用二轮投票制。第一次投票,得票最高者被判出局。投票对象是所有存活玩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出现2位或2位以上得票最高且票数相同者,则进入第二次高票辩论投票,此轮高票者对辩,对辩完成后其余人投票,得票最高者死。如再度平票,全部死亡。
【夜晚】游戏从白天开始,讨论几小时后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视情况而定)。
【杀人】在夜晚,杀手决定杀人,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公布杀人帖。
【遗言】所有被杀者和第一个被投死者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其他人死后没有遗言。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都不公布身份。游戏结束后统一公布。
【获胜】在某一投票轮后出现以下形势之一,则游戏结束:幸存1名凶手,1或2名好人;凶手被投死,幸存2或3名好人。 “完全好人”和“历任凶手”两大阵营按照好人正确率确定胜负。
剧情:不透露任何线索
交流:通过论坛短消息杀人和投票。为确保游戏的公正性和更真实的悬念,也建议各位选手间不要进行关于游戏的私下交流,谢谢!
轮次:首日序幕请各位角色亮相发言;次日为投票轮;然后每日交替杀人轮和投票轮直至游戏结束
投票: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发送投票;没有改票机会;逾期不投和自投警告一次,二次不投或者自投视同自杀。不可以投弃权票。每人每次投票轮可投1人或2人;投2人时须排先后次序;公布投票时按照先后次序,但不公布准确时间。投票可以投1人,也可以投2人并排先后次序; 如果凶手被投死,必须立即在幸存好人中指定一名接任凶手,继续游戏; 以此类推,凶手和好人的决战将持续直至游戏最后一轮弹尽人亡; 每个投票轮后,所有幸存者有机会通过集体选择要求法官公布一条相关线索。
死者:无论凶手、好人,包括自杀者,出局后均不公布身份;可留遗书,然后不再于游戏贴内露面;可以继续在观战室发言。
凶手:比赛前抽签产生1名凶手;如果凶手在某投票轮被投死,需要在幸存的好人中指定一位作为接任凶手。死亡凶手以坛论坛短消息方式告知法官接任人选,由法官通知其进入杀人轮;以此类推,代代相传,直至游戏结束。
积分(法官为每轮杀人和投票计算积分;每位游戏以个人积分确定):
[幸存积分]
在某一杀人轮:除此轮被杀的好人外,所有幸存者每人加幸存分1分
在最后一个投票轮之后:幸存若为2或3名好人,每人加幸存分1分。
幸存若为1凶1好,凶手加幸存分1分。
幸存若为1凶2好,凶手加1分,2名好人各加0.5分')
[投票积分] 在某一投票轮投2人者,2票分值依次为3分、2分;仅投1人者分值为3分
[每投票轮个人积分]
好人分=正确分-错误分,得分区间[-5, +3],可能的得分为:-5,-3,-1,+1,+3。
凶手分=1.5x投票人数-得票分,得分区间[3-1.5n, 1.5n],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个人积分及名次]
完全好人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好人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首任凶手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凶手分累计+所有后任的凶手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接任凶手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好人分累计+凶手分累计(+所有后任的凶手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集体获胜分为3分,“完全好人”和“历任凶手”胜利一方成员可得;
个人名次按照每位游戏者最终积分排序。
自杀者最终积分直接以-20分计。
被法官视为恶意灌水以及潜水出局者者直接以-30分计。
[每投票轮总分值] 好人正确分,分值区间[0,3n-3],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好人错误分,分值区间[0,5n-5],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好人投票分=好人正确分+好人错误分,分值区间[3n-3,5n-5],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凶手投票分,分值区间[3,5]
投票总分=好人投票分+凶手投票分,分值区间[3n,5n],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自杀者所有相关投票积分从各项集体累计中剔除
[集体胜负判别]
胜负指数=好人正确分累计/投票总分累计
胜负指数等于或者大于35\\\\\\%,则“完全好人”获胜;若小于35\\\\\\%,则“历任凶手”获胜
线索:游戏过程中法官将准备3个线索:
1、选择疑问句:本投票轮被投死者当时的身份是好人还是凶手?
2、特殊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全部幸存好人匿名个人积分榜长什么样?
3、一般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胜负指数是否大于35\\\\\\%?
每个投票轮后如有人被投死,法官将会把上述线索列出,加上“本轮请勿提供线索”选项;
由所有幸存者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投票决定公布哪一个线索,法官将在下一杀人轮公布得票较高的那个线索。
如无人被投死,将不公布线索;有2个或3个线索并列最高得票,则同时公布这些线索。
整个游戏过程中,每个线索最多公布一次,之后轮次将不再被列入选择范围
实例演示(8人):
游戏参与者:
A
B
C 首任凶手
D
E
F
G
第一轮:投票
A:投B,D 得好人分0-5 =-5 被投3分
B: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3分
C:投D,E 得凶手分1.5x7-11=-0.5 被投11分
D: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5分
E:投F 得好人分0-3 =-3 被投2分
F:投A,C 得好人分2-3 =-1 被投3分
G: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0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11,投票总分27。
凶手C被流弹投死,指定B接任凶手。
第二轮:杀人
凶手B杀死E;
不算集体获胜分,E最终积分(0x1)+(-3)=0-3=-3
第三轮:投票
A:投B 得好人分3-0=+3 被投6分
B:投A,F 得凶手分1.5x5-5=+2.5 被投5分
D:投G,B 得好人分2-3=-1 被投0分
F:投G 得好人分0-3=-3 被投2分
G:投A 得好人分0-3=-3 被投6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5,投票总分19
A和G同票,进入下一轮
第四轮:杀人,
凶手B杀死D
除了D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D最终积分(1x1)+(3-1)=1+2=+3
第五轮:投票
A:投B 得好人分3-0=+3 被投5分
B:投F,A 得凶手分1.5x4-2=+2 被投5分
F:投G,B 得好人分2-3=-1 被投3分
G:投A 得好人分0-3=-3 被投3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5,投票总分16
A和B同票,进入下一轮
第六轮:杀人
凶手B杀死F
除了F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F最终积分为(2x1)+(-1-3-1)=2-5=-3!
第七轮:投票
A:投B,F 得好人分3-2=+1 被投2分
B:投A,F 得凶手分1.5x3-6=-1.5 被投6分
G:投B,A 得好人分3-2=+1 被投2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6,投票总分15
B被投死,A、G两位好人幸存,游戏结束
除了B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A最终积分(3x1+1)+(-5+3+3+1)=4+2=+6
不算集体获胜分,B最终积分(3x1)+(3+2.5+2-1.5)=3+6=+9
不算集体获胜分,C最终积分(0x1)+(-0.5)+6=0-0.5+6=+5.5
不算集体获胜分,G最终积分(3x1+1)+(3-3-3+1)=4-2=+2
好人正确分累计11+5+5+6=27,投票总分累计27+19+16+15=77
胜负指数=27/77=35.06\\\\\\\%>35\\\\\\\%
胜负判定:“完全好人方”掐线险胜,所有成员加3分集体获胜分
个人最终积分榜及点评
1、A:+9 凭借连续几轮紧咬凶手B且少投第2人赚足投票分,幸存到最终,为好人取胜贡献最大,排名第一
B:+9 作为好人投票准确,作为接任凶手幸存到决战轮,表现出色,并列第一
3、D:+6 虽然出局较早,但前2轮投票中表现不俗,列第三当之无愧。
4、C:+5.5 一早被流弹击中,没有机会表现身手,但是选择B接任的眼光独到,押宝成功。
5、G:+5 首尾投票尚可,中段投票表现一般,不投第2人使其失分没有更多,幸存到最终。
6、E:0 投票错误,很早被杀的好人,依靠集体力量脱负。
F:0 仅靠2个第2票投票有点沾边,存活不算太久,集体贡献一般,并列榜尾。
最终提示:
如果你看不明白以上这么一大堆规则和计算,那你就只需要记住以下几点:
1、在投票的时候:你可以投2人,要排先后次序;也可以投1人
2、做凶手被投死的时候:你要从活着的好人里面指定一个作为凶手
3、做好人收到接任凶手通知后:你要马上决定这轮杀谁,并作为凶手继续游戏
4、在一轮投票投死了人之后,如果你还幸存,请在法官发出的贴子中待选的几个线索中,选择你想要的那一个线索'
5、再次强调:这次游戏的首任凶手绝对是完全抽签产生,剧情完全不带线索,如果经过提醒后仍做类似分析,以恶意灌水论处。恶意灌水、潜水和自杀都将做罚分。
前4项都是通过论坛短消息直接与法官联系,都必须保证在当轮有效时间内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不允许改票.
3. 所有时间以killbar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注:拒绝QQ方式联系法官,请一律使用站内短信。
2.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killbar论坛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第一轮投票。时间为15:00--次日15:00
【环节二】第一次高票对辩。时间为15:00--次日15:00
【环节三】第二次高票讨论。时间为15:00--次日15:00
【环节四】夜晚。15:00--21:30,暗杀
【环节五】遗言。21:00--次日15:00,发表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5,并且少于当天平均发贴数量20\\\\\\\\\%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2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使用版杀ID在除游戏一室外任何版块发言。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一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5.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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