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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yuo1guo2 游戏积分: 4732.00 存款: 3905 现金: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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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0:54 标题: 【版杀21】《阳光下的罪恶》 规则讨论 |
N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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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游戏者,1名凶手,先投后杀交替进行,死者一般不公开身份(特殊情况详见如下“规则关键词·线索”)
主要区别:
投票可以投1人,也可以投2人并排先后次序;
如果凶手被投死,必须立即在幸存好人中指定一名接任凶手,继续游戏;
以此类推,凶手和好人的决战将持续直至游戏最后一轮弹尽人亡;
每个投票轮后,所有幸存者有机会通过集体选择要求法官公布一条相关线索。
“完全好人”和“历任凶手”两大阵营按照好人正确率确定胜负
法官为每轮杀人和投票计算积分;每位游戏以个人积分确定;
规则关键词:
时间:2005年12月2日~12月17日(可能有向后5天左右的误差,报名时请考虑在内
剧情:不透露任何线索
交流:通过论坛短消息杀人和投票。为确保游戏的公正性和更真实的悬念,也建议各位选手间不要进行关于游戏的私下交流,谢谢!
轮次:首日序幕请各位角色亮相发言;次日为投票轮;然后每日交替杀人轮和投票轮直至游戏结束
杀人:凶手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发送杀人信息;每次杀人轮杀1人。
投票: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发送投票;没有改票机会;逾期不投和自投警告一次,二次不投或者自投视同自杀。不可以投弃权票。每人每次投票轮可投1人或2人;投2人时须排先后次序;公布投票时按照先后次序,但不公布准确时间。
死者:无论凶手、好人,包括自杀者,出局后均不公布身份;可留遗书,然后不再于游戏贴内露面;可以继续在观战室发言。
凶手:比赛前抽签产生1名凶手;如果凶手在某投票轮被投死,需要在幸存的好人中指定一位作为接任凶手。死亡凶手以坛论坛短消息方式告知法官接任人选,由法官通知其进入杀人轮;以此类推,代代相传,直至游戏结束。
结束:在某一投票轮后出现以下形势之一,则游戏结束:幸存1名凶手,1或2名好人;凶手被投死,幸存2或3名好人。
积分:
[幸存积分]
在某一杀人轮:除此轮被杀的好人外,所有幸存者每人加幸存分1分
在最后一个投票轮之后:幸存若为2或3名好人,每人加幸存分1分。
幸存若为1凶1好,凶手加幸存分1分。
幸存若为1凶2好,凶手加1分,2名好人各加0.5分')
[投票积分]
在某一投票轮投2人者,2票分值依次为3分、2分;仅投1人者分值为3分
[每投票轮个人积分]
好人分=正确分-错误分,得分区间[-5, +3],可能的得分为:-5,-3,-1,+1,+3。
凶手分=1.5x投票人数-得票分,得分区间[3-1.5n, 1.5n],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个人积分及名次]
完全好人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好人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首任凶手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凶手分累计+所有后任的凶手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接任凶手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好人分累计+凶手分累计(+所有后任的凶手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集体获胜分为3分,“完全好人”和“历任凶手”胜利一方成员可得;
个人名次按照每位游戏者最终积分排序。
自杀者最终积分直接以-20分计。
被法官视为恶意灌水以及潜水出局者者直接以-30分计。
[每投票轮总分值]
好人正确分,分值区间[0,3n-3],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好人错误分,分值区间[0,5n-5],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好人投票分=好人正确分+好人错误分,分值区间[3n-3,5n-5],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凶手投票分,分值区间[3,5]
投票总分=好人投票分+凶手投票分,分值区间[3n,5n],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自杀者所有相关投票积分从各项集体累计中剔除
[集体胜负判别]
胜负指数=好人正确分累计/投票总分累计
胜负指数等于或者大于35\\%,则“完全好人”获胜;若小于35\\%,则“历任凶手”获胜
线索:游戏过程中法官将准备3个线索:
1、选择疑问句:本投票轮被投死者当时的身份是好人还是凶手?
2、特殊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全部幸存好人匿名个人积分榜长什么样?
3、一般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胜负指数是否大于35\\%?
每个投票轮后如有人被投死,法官将会把上述线索列出,加上“本轮请勿提供线索”选项;
由所有幸存者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投票决定公布哪一个线索,法官将在下一杀人轮公布得票较高的那个线索。
如无人被投死,将不公布线索;有2个或3个线索并列最高得票,则同时公布这些线索。
整个游戏过程中,每个线索最多公布一次,之后轮次将不再被列入选择范围
实例演示(8人):
游戏参与者:
A
B
C 首任凶手
D
E
F
G
第一轮:投票
A:投B,D 得好人分0-5 =-5 被投3分
B: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3分
C:投D,E 得凶手分1.5x7-11=-0.5 被投11分
D: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5分
E:投F 得好人分0-3 =-3 被投2分
F:投A,C 得好人分2-3 =-1 被投3分
G: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0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11,投票总分27。
凶手C被流弹投死,指定B接任凶手。
第二轮:杀人
凶手B杀死E;
不算集体获胜分,E最终积分(0x1)+(-3)=0-3=-3
第三轮:投票
A:投B 得好人分3-0=+3 被投6分
B:投A,F 得凶手分1.5x5-5=+2.5 被投5分
D:投G,B 得好人分2-3=-1 被投0分
F:投G 得好人分0-3=-3 被投2分
G:投A 得好人分0-3=-3 被投6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5,投票总分19
A和G同票,进入下一轮
第四轮:杀人,
凶手B杀死D
除了D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D最终积分(1x1)+(3-1)=1+2=+3
第五轮:投票
A:投B 得好人分3-0=+3 被投5分
B:投F,A 得凶手分1.5x4-2=+2 被投5分
F:投G,B 得好人分2-3=-1 被投3分
G:投A 得好人分0-3=-3 被投3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5,投票总分16
A和B同票,进入下一轮
第六轮:杀人
凶手B杀死F
除了F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F最终积分为(2x1)+(-1-3-1)=2-5=-3!
第七轮:投票
A:投B,F 得好人分3-2=+1 被投2分
B:投A,F 得凶手分1.5x3-6=-1.5 被投6分
G:投B,A 得好人分3-2=+1 被投2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6,投票总分15
B被投死,A、G两位好人幸存,游戏结束
除了B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A最终积分(3x1+1)+(-5+3+3+1)=4+2=+6
不算集体获胜分,B最终积分(3x1)+(3+2.5+2-1.5)=3+6=+9
不算集体获胜分,C最终积分(0x1)+(-0.5)+6=0-0.5+6=+5.5
不算集体获胜分,G最终积分(3x1+1)+(3-3-3+1)=4-2=+2
好人正确分累计11+5+5+6=27,投票总分累计27+19+16+15=77
胜负指数=27/77=35.06\\\\\\\\%>35\\\\\\\\%
胜负判定:“完全好人方”掐线险胜,所有成员加3分集体获胜分
个人最终积分榜及点评
1、A:+9 凭借连续几轮紧咬凶手B且少投第2人赚足投票分,幸存到最终,为好人取胜贡献最大,排名第一
B:+9 作为好人投票准确,作为接任凶手幸存到决战轮,表现出色,并列第一
3、D:+6 虽然出局较早,但前2轮投票中表现不俗,列第三当之无愧。
4、C:+5.5 一早被流弹击中,没有机会表现身手,但是选择B接任的眼光独到,押宝成功。
5、G:+5 首尾投票尚可,中段投票表现一般,不投第2人使其失分没有更多,幸存到最终。
6、E:0 投票错误,很早被杀的好人,依靠集体力量脱负。
F:0 仅靠2个第2票投票有点沾边,存活不算太久,集体贡献一般,并列榜尾。
最终提示:
如果你看不明白以上这么一大堆规则和计算,那你就只需要记住以下几点:
1、在投票的时候:你可以投2人,要排先后次序;也可以投1人
2、做凶手被投死的时候:你要从活着的好人里面指定一个作为凶手
3、做好人收到接任凶手通知后:你要马上决定这轮杀谁,并作为凶手继续游戏
4、在一轮投票投死了人之后,如果你还幸存,请在法官发出的贴子中待选的几个线索中,选择你想要的那一个线索'
5、再次强调:这次游戏的首任凶手绝对是完全抽签产生,剧情完全不带线索,如果经过提醒后仍做类似分析,以恶意灌水论处。恶意灌水、潜水和自杀都将做罚分。
前4项都是通过论坛短消息直接与法官联系,都必须保证在当轮有效时间内
其他的事情,就留给法官算吧。
上一次由yuo1guo2于2005-11-27 周日 下午8:00:46修改,总共修改了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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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 加入时间: 2004-08-02 发表文章: 2362 游戏积分: 4495.20 来自: 北京 存款: 20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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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5:26 标题: |
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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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个名字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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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游戏积分: 4732.00 存款: 3905 现金: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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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6:49 标题: |
No.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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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i 写道: | 起个名字先....  |
名字等剧情出来的
先讨论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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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 加入时间: 2004-08-02 发表文章: 2362 游戏积分: 4495.20 来自: 北京 存款: 20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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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9:19 标题: |
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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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很客观的样子....比较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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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小月月 加入时间: 2005-02-18 发表文章: 3061 游戏积分: 1815.80 来自: 我想要是天上那轮弯月,照着黑黑的路上,给走在路上的人一个光明 存款: 40614 现金: 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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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9:38 标题: |
No.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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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着看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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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游戏积分: 4732.00 存款: 3905 现金: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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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0:37 标题: |
No.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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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也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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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小月月 加入时间: 2005-02-18 发表文章: 3061 游戏积分: 1815.80 来自: 我想要是天上那轮弯月,照着黑黑的路上,给走在路上的人一个光明 存款: 40614 现金: 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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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1:10 标题: |
No.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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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
没抢到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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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yuanxy1113 游戏积分: 5100.20 来自: 南京 现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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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1:55 标题: |
No.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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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月还没到。。。。。
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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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na 加入时间: 2005-04-13 发表文章: 499 游戏积分: 1786.00 存款: 67496 现金: 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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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3:36 标题: |
No.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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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清楚流程简单....喜欢这类版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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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游戏积分: 4732.00 存款: 3905 现金: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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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44:44 标题: |
No.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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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wenhui2000 写道: | | 嘿嘿,我有兴趣,很想参加 |
谁的马甲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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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 加入时间: 2005-11-25
发表文章: 734 游戏积分: 2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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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6:39:26 标题: |
No.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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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也想参加,只是不知道剧情是什么样子的。
不知道大家愿意带新人么?不会影响游戏质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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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小伙子 游戏积分: 7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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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6:59:02 标题: |
No.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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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记分麻烦乐点!
不过那是法官的事!
我要做杀一直杀到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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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的小小尾巴 游戏积分: 4896.40 来自: 那里 存款: 38164 现金: 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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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7:11:16 标题: |
No.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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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花小伙子 写道: | 好象记分麻烦乐点!
不过那是法官的事!
我要做杀一直杀到最后! |
老子先灭了你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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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0 游戏积分: 3391.40 来自: 哈尔滨 存款: 3800 现金: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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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7:50:50 标题: |
No.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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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好半天劲,研究了分数的问题,后来才发现有提要版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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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巫歌 加入时间: 2005-09-09 发表文章: 1688 游戏积分: 2371.40 来自: 恶魔秀场 存款: 113917 现金: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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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9:08:44 标题: |
No.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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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
我光看规则头就大乐....
咬牙读了一遍......
发现看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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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游戏积分: 4040.40 来自: 寂寞的国度里,我固执地拖着一个人的紫色裙摆 存款: 112395 现金: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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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上午12:42:38 标题: |
No.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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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哦
21开始了哇
规则不错
无间道滴感觉
名字不如叫杀在黑社会的日子
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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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蝶 加入时间: 2005-03-10 发表文章: 768 游戏积分: 2566.20 存款: 241575 现金: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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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上午11:27:24 标题: |
No.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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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我一个
记分规则没搞懂,不过那是法官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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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菲小猫 加入时间: 2004-09-11 发表文章: 1587 游戏积分: 7263.20 来自: Peking 存款: 173208 现金: 1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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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下午5:16:18 标题: |
No.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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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偶喜欢
报名算一个
先搞掉杀手
再蹂躏法官
啦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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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duo888 加入时间: 2005-05-04 发表文章: 215 游戏积分: 1449.00 存款: 227522 现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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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下午5:41:07 标题: |
No.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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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珈菲小猫 写道: | 简化偶喜欢
报名算一个
先搞掉杀手
再蹂躏法官
啦啦啦~~~~~~~~~~ |
希望猫猫一开始就做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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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加入时间: 2005-10-23 发表文章: 74 游戏积分: 626.60 现金: 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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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2:37 标题: |
No.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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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个脚印 8)
如烟第一个杀猫~~封你杀猫联盟大护法~
版杀的第一个3人局要出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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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游戏积分: 4040.40 来自: 寂寞的国度里,我固执地拖着一个人的紫色裙摆 存款: 112395 现金: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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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4:07 标题: |
No.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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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哦
发觉20的某些LM参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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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加入时间: 2005-10-23 发表文章: 74 游戏积分: 626.60 现金: 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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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6:42 标题: |
No.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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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儿 写道: |
啊哦
发觉20的某些LM参加了 |
哪个哪个?站出来让咱过路的老乡看看~~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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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加入时间: 2005-10-23 发表文章: 74 游戏积分: 626.60 现金: 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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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8:33 标题: |
No.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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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看到nike了so cool~~
come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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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游戏积分: 4040.40 来自: 寂寞的国度里,我固执地拖着一个人的紫色裙摆 存款: 112395 现金: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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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9:13 标题: |
No.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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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 写道: | | 必儿 写道: |
啊哦
发觉20的某些LM参加了 |
哪个哪个?站出来让咱过路的老乡看看~~ 8) |
啊哦,已经站出来了哈,你照照镜子看看 8)
PS:干嘛用这个让我伤心滴颜色?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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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加入时间: 2005-10-23 发表文章: 74 游戏积分: 626.60 现金: 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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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10:39 标题: |
No.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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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又不是n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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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游戏积分: 4040.40 来自: 寂寞的国度里,我固执地拖着一个人的紫色裙摆 存款: 112395 现金: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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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16:18 标题: |
No.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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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 写道: | 我…………我…………又不是nike~  |
啊哦,我知道你不素啊,你素宇文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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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wang911 游戏积分: 2182.40 来自: 从上海流浪到北京 存款: 13652 现金: 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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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8:20:00 标题: Re: 【版杀21】《阳光下的罪恶》 规则讨论 |
No.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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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o1guo2 写道: | 线索:游戏过程中法官将准备3个线索:
1、选择疑问句:本投票轮被投死者当时的身份是好人还是凶手?
2、特殊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全部幸存好人匿名个人积分榜长什么样?
3、一般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胜负指数是否大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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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句,看了下规则,个人意见选择第2个线索是最明智的
另外,这次的规则下,我比较想看到更加多一些的个人英雄主义表演(尤其是杀手),也许对于这样的积分规则会有更大的乐趣(人之初性本恶……@_@……在暂时扮演好人的时候不妨也可以自私一些……)
顺便占座,日后详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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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的神算 加入时间: 2005-11-22 发表文章: 23 游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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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12-11 周日 下午9:47:35 标题: |
No.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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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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