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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21】《阳光下的罪恶》 规则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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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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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0:54    标题: 【版杀21】《阳光下的罪恶》 规则讨论  No.1 引用回复

19名游戏者,1名凶手,先投后杀交替进行,死者一般不公开身份(特殊情况详见如下“规则关键词·线索”)
主要区别:

投票可以投1人,也可以投2人并排先后次序;
如果凶手被投死,必须立即在幸存好人中指定一名接任凶手,继续游戏;
以此类推,凶手和好人的决战将持续直至游戏最后一轮弹尽人亡;
每个投票轮后,所有幸存者有机会通过集体选择要求法官公布一条相关线索。
“完全好人”和“历任凶手”两大阵营按照好人正确率确定胜负
法官为每轮杀人和投票计算积分;每位游戏以个人积分确定;

规则关键词:

时间:2005年12月2日~12月17日(可能有向后5天左右的误差,报名时请考虑在内
剧情:不透露任何线索
交流:通过论坛短消息杀人和投票。为确保游戏的公正性和更真实的悬念,也建议各位选手间不要进行关于游戏的私下交流,谢谢!
轮次:首日序幕请各位角色亮相发言;次日为投票轮;然后每日交替杀人轮和投票轮直至游戏结束
杀人:凶手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发送杀人信息;每次杀人轮杀1人。
投票: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发送投票;没有改票机会;逾期不投和自投警告一次,二次不投或者自投视同自杀。不可以投弃权票。每人每次投票轮可投1人或2人;投2人时须排先后次序;公布投票时按照先后次序,但不公布准确时间。
死者:无论凶手、好人,包括自杀者,出局后均不公布身份;可留遗书,然后不再于游戏贴内露面;可以继续在观战室发言。
凶手:比赛前抽签产生1名凶手;如果凶手在某投票轮被投死,需要在幸存的好人中指定一位作为接任凶手。死亡凶手以坛论坛短消息方式告知法官接任人选,由法官通知其进入杀人轮;以此类推,代代相传,直至游戏结束。
结束:在某一投票轮后出现以下形势之一,则游戏结束:幸存1名凶手,1或2名好人;凶手被投死,幸存2或3名好人。
积分:
[幸存积分]
在某一杀人轮:除此轮被杀的好人外,所有幸存者每人加幸存分1分
在最后一个投票轮之后:幸存若为2或3名好人,每人加幸存分1分。
幸存若为1凶1好,凶手加幸存分1分。
幸存若为1凶2好,凶手加1分,2名好人各加0.5分')
[投票积分]
在某一投票轮投2人者,2票分值依次为3分、2分;仅投1人者分值为3分
[每投票轮个人积分]
好人分=正确分-错误分,得分区间[-5, +3],可能的得分为:-5,-3,-1,+1,+3。
凶手分=1.5x投票人数-得票分,得分区间[3-1.5n, 1.5n],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个人积分及名次]
完全好人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好人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首任凶手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凶手分累计+所有后任的凶手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接任凶手最终积分=幸存分累计+好人分累计+凶手分累计(+所有后任的凶手分累计+集体获胜分)
集体获胜分为3分,“完全好人”和“历任凶手”胜利一方成员可得;
个人名次按照每位游戏者最终积分排序。
自杀者最终积分直接以-20分计。
被法官视为恶意灌水以及潜水出局者者直接以-30分计。

[每投票轮总分值]
好人正确分,分值区间[0,3n-3],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好人错误分,分值区间[0,5n-5],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好人投票分=好人正确分+好人错误分,分值区间[3n-3,5n-5],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凶手投票分,分值区间[3,5]
投票总分=好人投票分+凶手投票分,分值区间[3n,5n],n等于此轮投票人数
自杀者所有相关投票积分从各项集体累计中剔除
[集体胜负判别]
胜负指数=好人正确分累计/投票总分累计
胜负指数等于或者大于35\\%,则“完全好人”获胜;若小于35\\%,则“历任凶手”获胜
线索:游戏过程中法官将准备3个线索:
1、选择疑问句:本投票轮被投死者当时的身份是好人还是凶手?
2、特殊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全部幸存好人匿名个人积分榜长什么样?
3、一般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胜负指数是否大于35\\%?
每个投票轮后如有人被投死,法官将会把上述线索列出,加上“本轮请勿提供线索”选项;
由所有幸存者通过论坛短消息向法官投票决定公布哪一个线索,法官将在下一杀人轮公布得票较高的那个线索。
如无人被投死,将不公布线索;有2个或3个线索并列最高得票,则同时公布这些线索。
整个游戏过程中,每个线索最多公布一次,之后轮次将不再被列入选择范围

实例演示(8人):
游戏参与者:
A
B
C 首任凶手
D
E
F
G

第一轮:投票
A:投B,D 得好人分0-5 =-5 被投3分
B: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3分
C:投D,E 得凶手分1.5x7-11=-0.5 被投11分
D: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5分
E:投F 得好人分0-3 =-3 被投2分
F:投A,C 得好人分2-3 =-1 被投3分
G:投C 得好人分3-0 =+3 被投0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11,投票总分27。
凶手C被流弹投死,指定B接任凶手。

第二轮:杀人
凶手B杀死E;
不算集体获胜分,E最终积分(0x1)+(-3)=0-3=-3

第三轮:投票
A:投B 得好人分3-0=+3 被投6分
B:投A,F 得凶手分1.5x5-5=+2.5 被投5分
D:投G,B 得好人分2-3=-1 被投0分
F:投G 得好人分0-3=-3 被投2分
G:投A 得好人分0-3=-3 被投6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5,投票总分19
A和G同票,进入下一轮

第四轮:杀人,
凶手B杀死D
除了D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D最终积分(1x1)+(3-1)=1+2=+3

第五轮:投票
A:投B 得好人分3-0=+3 被投5分
B:投F,A 得凶手分1.5x4-2=+2 被投5分
F:投G,B 得好人分2-3=-1 被投3分
G:投A 得好人分0-3=-3 被投3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5,投票总分16
A和B同票,进入下一轮
第六轮:杀人
凶手B杀死F
除了F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F最终积分为(2x1)+(-1-3-1)=2-5=-3!
第七轮:投票
A:投B,F 得好人分3-2=+1 被投2分
B:投A,F 得凶手分1.5x3-6=-1.5 被投6分
G:投B,A 得好人分3-2=+1 被投2分
此轮好人正确分6,投票总分15
B被投死,A、G两位好人幸存,游戏结束
除了B外,每人加幸存分1分
不算集体获胜分,A最终积分(3x1+1)+(-5+3+3+1)=4+2=+6
不算集体获胜分,B最终积分(3x1)+(3+2.5+2-1.5)=3+6=+9
不算集体获胜分,C最终积分(0x1)+(-0.5)+6=0-0.5+6=+5.5
不算集体获胜分,G最终积分(3x1+1)+(3-3-3+1)=4-2=+2
好人正确分累计11+5+5+6=27,投票总分累计27+19+16+15=77
胜负指数=27/77=35.06\\\\\\\\%>35\\\\\\\\%
胜负判定:“完全好人方”掐线险胜,所有成员加3分集体获胜分

个人最终积分榜及点评
1、A:+9 凭借连续几轮紧咬凶手B且少投第2人赚足投票分,幸存到最终,为好人取胜贡献最大,排名第一
B:+9 作为好人投票准确,作为接任凶手幸存到决战轮,表现出色,并列第一
3、D:+6 虽然出局较早,但前2轮投票中表现不俗,列第三当之无愧。
4、C:+5.5 一早被流弹击中,没有机会表现身手,但是选择B接任的眼光独到,押宝成功。
5、G:+5 首尾投票尚可,中段投票表现一般,不投第2人使其失分没有更多,幸存到最终。
6、E:0 投票错误,很早被杀的好人,依靠集体力量脱负。
F:0 仅靠2个第2票投票有点沾边,存活不算太久,集体贡献一般,并列榜尾。
最终提示:

如果你看不明白以上这么一大堆规则和计算,那你就只需要记住以下几点:
1、在投票的时候:你可以投2人,要排先后次序;也可以投1人
2、做凶手被投死的时候:你要从活着的好人里面指定一个作为凶手
3、做好人收到接任凶手通知后:你要马上决定这轮杀谁,并作为凶手继续游戏
4、在一轮投票投死了人之后,如果你还幸存,请在法官发出的贴子中待选的几个线索中,选择你想要的那一个线索'
5、再次强调:这次游戏的首任凶手绝对是完全抽签产生,剧情完全不带线索,如果经过提醒后仍做类似分析,以恶意灌水论处。恶意灌水、潜水和自杀都将做罚分。
前4项都是通过论坛短消息直接与法官联系,都必须保证在当轮有效时间内

其他的事情,就留给法官算吧。


上一次由yuo1guo2于2005-11-27 周日 下午8:00:46修改,总共修改了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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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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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5:26    标题:  No.2 引用回复

起个名字先.... icon_ee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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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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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6:49    标题:  No.3 引用回复

rei 写道:
起个名字先.... icon_eek.gif


名字等剧情出来的

先讨论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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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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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9:19    标题:  No.4 引用回复

感觉很客观的样子....比较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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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小月月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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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19:38    标题:  No.5 引用回复

等着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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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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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0:37    标题:  No.6 引用回复

可怜的小月月 写道:
等着看先


姐姐也在啊

icon_confus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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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小月月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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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1:10    标题:  No.7 引用回复

刚来
没抢到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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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yuanxy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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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1:55    标题:  No.8 引用回复

..........

2个月还没到。。。。。

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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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na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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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23:36    标题:  No.9 引用回复

规则清楚流程简单....喜欢这类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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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o1gu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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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2:44:44    标题:  No.10 引用回复

guwenhui2000 写道:
嘿嘿,我有兴趣,很想参加


谁的马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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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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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6:39:26    标题:  No.11 引用回复

如果可以,我也想参加,只是不知道剧情是什么样子的。

不知道大家愿意带新人么?不会影响游戏质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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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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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6:59:02    标题:  No.12 引用回复

好象记分麻烦乐点!

不过那是法官的事!

icon_twisted.gif icon_twisted.gif icon_twisted.gif icon_twisted.gif

我要做杀一直杀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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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的小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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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7:11:16    标题:  No.13 引用回复

黄花小伙子 写道:
好象记分麻烦乐点!

不过那是法官的事!

icon_twisted.gif icon_twisted.gif icon_twisted.gif icon_twisted.gif

我要做杀一直杀到最后!


老子先灭了你哈哈!!! icon_twist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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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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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7:50:50    标题:  No.14 引用回复

icon_twisted.gif icon_twisted.gif

费好半天劲,研究了分数的问题,后来才发现有提要版的规则...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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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巫歌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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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5 周五 下午9:08:44    标题:  No.15 引用回复

那啥....... icon_redface.gif icon_redface.gif

我光看规则头就大乐.... icon_redface.gif icon_redface.gif


咬牙读了一遍......


发现看不懂 icon_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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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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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上午12:42:38    标题:  No.16 引用回复

啊哦
21开始了哇
规则不错
无间道滴感觉

名字不如叫杀在黑社会的日子

啊哦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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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蝶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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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上午11:27:24    标题:  No.17 引用回复

算我一个

记分规则没搞懂,不过那是法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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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菲小猫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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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下午5:16:18    标题:  No.18 引用回复

简化偶喜欢
报名算一个
先搞掉杀手
再蹂躏法官

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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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duo888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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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6 周六 下午5:41:07    标题:  No.19 引用回复

珈菲小猫 写道:
简化偶喜欢
报名算一个
先搞掉杀手
再蹂躏法官

啦啦啦~~~~~~~~~~

希望猫猫一开始就做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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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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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2:37    标题:  No.20 引用回复

盖个脚印 8)
如烟第一个杀猫~~封你杀猫联盟大护法~


版杀的第一个3人局要出现了 icon_razz.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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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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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4:07    标题:  No.21 引用回复


啊哦
发觉20的某些LM参加了 icon_ee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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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6:42    标题:  No.22 引用回复

必儿 写道:

啊哦
发觉20的某些LM参加了 icon_eek.gif


哪个哪个?站出来让咱过路的老乡看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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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8:33    标题:  No.23 引用回复

哦,看到nike了so cool~~
come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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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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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09:13    标题:  No.24 引用回复

cu 写道:
必儿 写道:

啊哦
发觉20的某些LM参加了 icon_eek.gif


哪个哪个?站出来让咱过路的老乡看看~~ 8)



啊哦,已经站出来了哈,你照照镜子看看 8)
PS:干嘛用这个让我伤心滴颜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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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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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10:39    标题:  No.25 引用回复

我…………我…………又不是nike~ 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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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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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3:16:18    标题:  No.26 引用回复

cu 写道:
我…………我…………又不是nike~ icon_redface.gif



啊哦,我知道你不素啊,你素宇文嘛 icon_rolleyes.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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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wang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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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1-27 周日 下午8:20:00    标题: Re: 【版杀21】《阳光下的罪恶》 规则讨论  No.27 引用回复

yuo1guo2 写道:
线索:游戏过程中法官将准备3个线索:
1、选择疑问句:本投票轮被投死者当时的身份是好人还是凶手?
2、特殊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全部幸存好人匿名个人积分榜长什么样?
3、一般疑问句:截至本投票轮后的胜负指数是否大于35%?


先说一句,看了下规则,个人意见选择第2个线索是最明智的
另外,这次的规则下,我比较想看到更加多一些的个人英雄主义表演(尤其是杀手),也许对于这样的积分规则会有更大的乐趣(人之初性本恶……@_@……在暂时扮演好人的时候不妨也可以自私一些……)
顺便占座,日后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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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的神算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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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2-11 周日 下午9:47:35    标题:  No.28 引用回复

事实证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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